编辑: ddzhikoi 2019-10-1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 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BBMG Corporation*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09)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发出. 兹载列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於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之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蒋卫平 中国北京,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蒋卫平、石喜军、姜德义、王洪军及邓广均;

非执行董事为李新 华;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胡昭广、徐永模、张成福及叶伟明. * 仅供识别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1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 : :601992

601992 601992

601992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 :金隅股份 金隅股份 金隅股份 金隅股份 编号 编号 编号 编号: : : :临临临临201

201 201

2012 2

2 2― ― ― ―0

0 0

03 3

3 3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 、 、准确和完整 准确和完整 准确和完整 准确和完整, , ,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 、 、误误误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 .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 :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20,000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1月19 日2011 年1月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66 号)核准北京金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公开发行不超过 410,404,56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 元/股,本次发行的 A 股全部用于换股(换股 比例为 1:1.2,即1股太行水泥换取 1.2 股金隅股份)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行水泥 ) ,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股份已于

2011 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太行水泥后,太行水泥相关的权利、义务将由本公司承 接. 一一一

一、 、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 太行水泥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2月13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2月23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3月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太行水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二二

二、 、 、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为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非流通股股东 承诺: 遵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做出的法定最 低承诺.即: 第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2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太行水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 太行水泥原第二大股东邯郸太行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及原第四大股东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青年综合利用厂分 别做出特别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邯郸太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① 若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目前尚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因其所持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而无法参与对价支付, 我公 司将先行替该两家股东垫付其按比例应承担的对价股份(合计1,628,550股). 将来该两家股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份欲上市流通时, 必须先与我公司协商. 之后, 由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② 若除银河证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 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和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外目前已经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 分置改革的其他33家非流通股股东, 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发生河 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改革说明书未说明的权属争议、 质押或司法冻结等事项 导致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时无法参与对价支付的, 我公司将先行替 该类股东垫付其按比例应承担的对价股份. 将来该类股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份欲 上市流通时,必须先与我公司协商.之后,由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青年综合利用厂亦承诺: ① 对于除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目前尚未 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25家非流通股股东, 若其在本次相关 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仍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我厂将先行替该类 股东垫付其按比例应承担的对价股份(合计不超过1,551,550股).将来该类股 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欲上市流通时,必须先与我厂协商.之后,由河北太行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② 若目前已经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银河证券上海东方路 营业部、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和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所持河北太行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而无法在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参与对价支付, 我厂将先行替该五家股东垫付其按比例应承担 的对价股份(合计1,684,375股).将来该五家股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份欲上市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3 流通时,必须先与我厂协商.之后,由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三三

三、 、 、 、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二)太行水泥第六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如下: 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太行水泥后,各股东(仅限股改法人股东)持有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股数及比例请参见本公告

六、6. 四四四

四、 、 、 、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五五

五、 、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 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 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进行了审慎核查, 认为金隅股份相关股东已履行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金隅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六六

六、 、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20,000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1月19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序序序号号号号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持有有限售条持有有限售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件的流通股股件的流通股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 件的流通股股 件的流通股股 件的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 份占公司总股 份占公司总股 份占公司总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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