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10-15
1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2-00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拟与有关投资者共同投资、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的公司----深圳 市莱恒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其主要经营业务是生产经营薄化玻璃;

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500 万元,其中,贾正盛先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900 万元,持股比例 60%;

公 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600 万元,持股比例 40%.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 一条之规定,此项对外投资事宜系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3、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贾正盛先生:1963 年7月出生,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1196307******】 , 身份证载明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民园**楼**号,拥有日本国永久居留权【永住许可 许可番号:横 P003014】 ,多年从事中国大陆和日本国之间平板显示设备和相关技术 引进等业务,并与公司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2009 年6月,贾正盛先生在中 国香港设立 毕克科 技(香港) 有限公 司【英文名 称: BK-TECHNOLOGY (HK) CO.,LIMITED】 ;

注册地:Unit503,5/fl.,Silvercord Tower 2,30 Canton Road, Tsimshatsui, Hongkong;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346026;

商业登记证号码:50790823-000-06-11-A;

该 公司类别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贾正盛先生,注册资本为港币 10,000 元,主要业务 是进出口贸易;

贾正盛先生拥有该公司 100%股权.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公司与毕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就引进设备达成的 交易合同金额分别折算为人民币:320.03 万元、14,252.09 万元和 1,917.81 万元;

占公司 当期采购设备交易合同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45%、35.92%和33.70%.截至

2012 年2月7日,贾正盛先生持有本公司 30,017 股股份,非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贾2正盛先生及毕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正盛先生多年旅居日本,拥有显示屏薄化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供应资源、先进工艺 技术资源和市场需求资源.与公司现有薄化技术相比,贾正盛先生拟引进的显示屏薄化 工艺技术具有原材料耗用量低、生产成本低的市场竞争优势.鉴于此,经协商,贾正盛 先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的公司(贾正盛先生控 股) 、并负责引进显示屏薄化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试剂配方和先进工艺技术.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双方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共同设立显 示屏薄化业务公司. 其中, 贾正盛先生出资

9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出资

600 万元人民币.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莱恒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村社区莲塘工业城 C 区第

20 栋 (由拟设立公司租赁建筑面积约 3,000 平方米的厂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 万元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薄化玻璃,开发相关技术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进出口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股东及出资:贾正盛 出资人民币

900 万元,持股比例 60% 本公司 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持股比例 40% 董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贾正盛先生委派

2 名、公司委派

1 名. 总经理人选:由本公司委派. 经营期限:

20 年 上述拟设立公司名称、注册地点、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显示屏薄化简介 显示屏薄化是指在显示屏上板――彩色滤光片(CF 板)和下板――薄膜晶体管阵 列驱动板(TFT-Array)经贴盒形成 CELL 后,再对两块基板外露的、没有功能膜层的 表面通过一定工艺进行减薄处理,从而达到 CELL 厚度减薄(可减少 0.4mm)和整个显 示模组更轻、更薄、显示画质更清晰且置放组件空间变大等目的.

3

2、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公司的目的 (1)积极应对显示器件轻薄化发展趋势的需要.近年来,为应对显示器件薄型化 的发展趋势,客户对玻璃基板和显示屏提出更轻、更薄的要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 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显示屏厚度通常在 0.4mm 左右. (2)适度扩充薄化产品产能,满足客户对薄化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消费类 电子产品日益轻薄化的市场需求,2008 年,公司在光明工厂 TFT-LCD 生产车间内自建 了显示屏薄化车间,具备月产

1 万片薄化产品的产能,但难以满足薄化产品市场日益增 长的需求,因此,有必要适度扩充显示屏薄化产品的产能. (3)引进先进工艺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薄化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公司现有 显示屏薄化设备及工艺技术先进程度不高,原辅材料消耗水平和生产成本较高.面对消 费电子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相应带来薄化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的要求, 公司现有薄化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球较为先进的薄化工艺技术仅有相关的日本厂商 (或技术人员)掌握、且其不进行单独转让,只能通过与掌握相关技术的人员组建合资 公司方式 (由其控股) 引进相关的工艺技术及其自制设备并由其提供试剂配方共同生产. 为此,公司通过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的公司、并通过该公司引进先进的工艺技术, 将使原材料耗用量大幅降低且更加环保、生产成本更低.

3、拟参股设立公司的主要业务项目介绍 拟参股设立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实施显示屏薄化项目,生产经营显示屏薄化产品;

项 目预计总投资 1,484 万元,资金来源为该公司股东的共同出资;

初期以满足公司自有需 求为主,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其他厂商的显示屏薄化加工市场.设计生产能力为月产

3 万片显示屏薄化产品(玻璃基板规格:最大 550mm*650mm) . 基于稳健考虑,并考虑到价格下降因素,经测算,薄化业务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 2,762 万元、达产年净利润

624 万元;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2.81 年(含建设期 0.5 年).建设期预计

6 个月,计划

2012 年8月底前建成.

4、存在的风险 该公司设立后的薄化业务工艺技术来源较为可靠,工艺技术风险较小;

由具有丰富 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组织生产,其运营管理风险较小;

薄化业务项目成功实施后,可望 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未来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因此,预测的 经济效益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薄化项目投产后,需要其管理团队加强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顺畅运营.

4

5、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公司,是积极应对显示器件轻薄化发展趋势的需 要;

通过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将使原材料耗用量大幅降低且更加环保、生产成本更低, 进一步提高薄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并将为满足客户对薄化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稳定并 拓宽客户资源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袁桐女士、李淳先生、柳木华先生和屈文洲先生在审阅有关文件 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贾正盛先生共同投资、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的公司,是基于公 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并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公司,遵守 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我们核查了贾正盛先生身份证件及毕克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10.1.3~10.1.6 款之规定, 贾正盛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本次与贾正盛先生共同投 资、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公司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参股设立显示屏薄化业务公司的议 案》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贾正盛先生身份证件及毕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 年2月9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