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10-15
3706340101109 行政许可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服务指南 长岛县公安局发布 2015-10-30 -

1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3

(二)实施机构

3

(三)申请主体

3

(四) 受理地点

3

(五) 办理依据

3

(六)办理条件

4

(七) 申请材料

4

(八)办理时限

5

(九)收费标准

5

(十)咨询服务

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6

(二)受理

6 1.

审核

7 2.补正材料

7 3.受理决定

7 -

2 -

(三)获取审批决定书

7

(四)流程图

7

三、 法律救济

7

(一)投诉

7

(二)行政复议

7

四、表单填写

8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8

(二)告知、受理书文本

8

五、 有关说明

8 -

3 -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 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与依据、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编码:3706340101109

(二)实施机构:长岛县公安局

(三)申请主体:内地居民

(四) 受理地点 :长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人口和出入境管理 中队

(五) 办理依据: 1.《出境入境管理法》 (2012 年6月通过)第十条: 中国 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公民往 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 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 办法》 (1986 年12 月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第六条: 内地公 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 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 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 内前往并按期返回. 第二十二条: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 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 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 -

4 - 往返签注. 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第二十四条: 内地公民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遗失前往港澳通 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立即报告原发证机关,并由本人登 报声明,经调查属实的,重新发给证件.

(六)办理条件

(七)申请材料 1.符合公安部 《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标准的制证照片;

2.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二寸近期(一年内)正面免冠彩色 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

16 周岁,也可 交验户口薄;

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提交复 印件;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5.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6.未满

16 周岁人员,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 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薄等) 、居民 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 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7.军人、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按照以上规定提交材料 外, 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 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8.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9.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原签注 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 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应提交 -

5 - 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 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10.山东省其他地市户籍常住居民,在烟台市居住、工作或 学习的可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除上述材料外,居住人员还需提交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

6 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 证、暂住证等) ;

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 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 具的在学证明.在烟台就业的省内外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商务签 注.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3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1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0 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 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 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九)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依据:计价格[2002]1097 号;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 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

20 元/件;

两次有效签注

40 元/件;

不超过一年(含)多次有效签 注100 元/证.

(十)咨询服务 长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人口和出入境管理中队设立咨询岗 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 -

6 - 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 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咨询地址:长岛县幸福路

9 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5-3995236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提交方式:长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人口和出入境管理中队, 地址:长岛县幸福路

9 号,联系

电话: 0535-3995236

(二)受理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 初步审核主要审查 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能当 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 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 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逾期 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 即为申请已被受理;

申请人逾期不补 正的,作退件处理.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人口和出入 境管理中队出具受理通知,申请人到县公安局消防大队领取.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人口和出 入境管理中队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三)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科室领取 -

7 - 2.决定书类型: 《往来港澳通行证》 ,长期有效(若法人或 场所地址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 .

(四)流程图(见附件 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 长岛县公安局办公室负责对违纪违法投诉事项 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 并于

3 日内将办理结 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

3 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 日,在30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长岛县纪委监察局:0535-3212339. 长岛县公安局:0535-3212219

(二)行政复议 长岛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长岛县长园路

448 号,联系

电话:3212562.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相关递交材料)示范文本 -

8 -

(二)告知、受理书文本

1、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3)

2、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4)

3、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 5)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 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

9 - 附件 1: 长岛县公安局往来港澳通行证 签发事项流程图 申请人到接待大厅提出申请 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应当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 全部内容 对申请有疑问 的, 受理民警应 对申请人及其 港澳关系人进 行必要的询问 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 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 申请回执单》 ,并报送审 批环节 审批签发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决 定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并移交至制证环节 制证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往来港澳通 行证送达受理机构, 或者根据申请人请求, 采 取特快专递等方式直接送达申请人. 对于当场向申请人发放往来港澳通行证 的,应当核对《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 申请回执单》 .取证人非申请人本人的, 还应当查验代取人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持 有人的身份证明,并记录在案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 不予受 理, 并向申请 人说明理由 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书 面告知申请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 境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签注由有审批 签发权限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部门制作 承办科室:长岛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 服务

电话:3995235 监督

电话:3212219 -

10 - 附件 2: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申请人(印章) : 填表日期: 年月日场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地址建筑结构 场所建筑面积 使用层数 (地上/地下)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场所性质 公共娱乐场所: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游艺、游乐场所 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其他 宾馆、饭店 商场 集贸市场 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 民用机场航站楼 体育场馆 会堂 其他 场所所在 建筑情况 名称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地上/地下) 建筑高度 消防验收 /备案 情况 依法通过消防验收 文号: 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文号: 其他情况: 现有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机械防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 消防控制室 室内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消防电梯 应急广播 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 其他消防设施: 安全出口 数量: 灭火器 种类、型号和数量: -

11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2 - 说明1.本表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填 写.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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