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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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公报BEIJINGSHI MENTOUGOUQU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18 年1月第1期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 目录1.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门政发〔2017〕29 号.1 2.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的 通知 门政发〔2017〕31 号.4 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

2017 年土地管理和利用督察工作整改实 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发〔2017〕37 号.37 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 统一版) 》的 通知 门政发〔2017〕43 号.40 5.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门政发〔2017〕46 号.41 6.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 知 门政发〔2017〕49 号.73 7.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安装使用 门城通 APP 的 通知 门政办发〔2017〕38 号.79 ? ? ―?2?―? 8.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 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39 号.90 9.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市政市容部门分管区领导职责调整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40 号.100 1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园林绿化局关于门头沟区园林绿化资源保护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41 号.101 11.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爱卫办、区城乡环境办关于门头沟区 疏解 整治促提升 环境卫生清洁日(大扫除)活动方案的通知

109 门政办发〔2017〕47 号.109 12.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食药安办关于门头沟区推进 阳光餐饮 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48 号.114 1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关于门头沟区临街景观提升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49 号.118 1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门头沟区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 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0 号.122 15.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门头沟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 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7 年6月-2020 年5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1 号.128 16.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计委关于门头沟区职业病防治规划 (2016-2020 年)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2 号.135 17.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2017 年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活动 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3 号.141 18.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市容委关于门头沟区废旧家具和废旧非 机动车等废弃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门头沟区大件废旧家具收运处置政府购买 服务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5 号.153 ? ? ―

3 ― 19.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门头沟区拥军优属相关政策调整 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6 号.162 2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门头沟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实施 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7 号.163 21.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委办关于门头沟区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专 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8 号.170 22.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门头沟区河长制相关工作 制度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59 号.175 2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镇 (街道) 河长制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60 号.183 2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门头沟区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 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69 号.191 25.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城市管理委关于门头沟区推进生活垃圾强制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70 号.197 26.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旅游委关于门头沟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 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门政办发〔2017〕72 号.205 ? ? ―?4?―? ? ? ―

1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门头沟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门政发〔2017〕29 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门头沟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7 年8月16 日 门头沟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各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药品 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和《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 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 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评议考核对象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 第四条 评议考核工作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评议考核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措施 落实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重点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食品药品 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对区级有关部门的评议考核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及区委、 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联动、 ? ? ―?2?―? 信息共享机制情况,统筹组织并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年度食品药品安全 重点工作情况. 第六条 每年

1 月1日至

12 月31 日为一个评议考核年度.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在每年

7 月底前,根据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制定并发布本年度 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评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 第七条 评议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查评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评议考核方案及 其细则,对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 于每年

11 月底前报送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 有关部门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实地检查.每年

12 月底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会同 区级有关部门组成评议考核组,依据评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形成实地检查报告.实地检查可采 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

(三)相互评议.按照评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区 级有关部门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级有关部门、区 级有关部门之间分别进行评议,于次年

1 月15 日前形成书面意见送区食品药品安全委 员会办公室.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对相关指标评议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 确性负责.

(四)综合评审.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初步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可结 合第三方机构的有关评价作出综合评审,分别形成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 有关部门的评议考核报告,于次年

1 月底前提交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定.评议考 核结果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 第八条 评议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

100 分.评议考核结果分 A、B、C 三个 等级.

(一)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评议考核,得分排在前

6 名(含第

6 名)的为A级,得分排在第

7 名及以后的为 B 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议考核等级为 C 级: 1.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 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2.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 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4.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对区级有关部门的评议考核,得分在

90 分(含)以上的为 A 级,得分在

80 ? ? ―

3 ― 分(含)-90 分的为 B 级,得分在

80 分以下的为 C 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议考核 等级为 C 级: 1.未按规定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 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2.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3.不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条 年度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参考. 对各镇政府 (街 道办事处)的评议考核结果交由区绩效办作为对各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 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同时作为有关部门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行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区纪检 监察机关. 年度评议考核结果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通报, 对成绩突出的镇政府 (街 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予以表扬,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评议考核结果为 C 级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区食品药品安 全委员会委托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约谈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有关 部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区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有关 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各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应在评议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 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并抄送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 第十条 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情节严 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依法制 定本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并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 员会办公室予以备案. 第十二条 评议考核相关配套文件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 ―?4?―?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门头沟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7 年修订)的通知 门政发〔2017〕31 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门头沟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7 年9月29 日 门头沟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7 年修订)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 订) 》 ,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 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及北京市空气 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 结合本区实际, 制定 《门头沟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 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 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

4 个级 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蓝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 小时均值,下同)>

200 将持续

1 天(24 小时),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 黄色预警: 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

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 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 ? ―

5 ―

(三) 橙色预警: 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

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以上, 且预测日均值>

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四) 红色预警: 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

200 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以上, 且预测日均值>

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时;

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 到500 时.

二、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 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对 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一)蓝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 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

1 次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二)黄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 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区环保、区卫计委、区教委等部门和各镇街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 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 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 ? ―?6?―?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5)减少涂料、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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