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30
欧盟

一、 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2006 年,欧盟继续保持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同时也是中国的第三 大外资来源地;

中国则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美国) .

据中国海关统 计,2006 年中国和欧盟双边贸易额达 2804.8 亿美元,同比增长 29.1%.其中, 中国对欧盟出口 1898.5 亿美元,同比增长 32.1%;

自欧盟进口 906.3 亿美 元,同比增长 23.1%;

中国顺差 992.2 亿美元.中国对欧盟出口的主要产品 为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毛纺、针织产品、玩具、家具、鞋类、光学、照相设 备、皮具、箱包、钢铁制品、塑料、有机化学品等.中国自欧盟进口的主要产品 为机械、电器及电子产品、飞机、汽车及零部件、光学、照相、医疗设备、塑料、 有机化学品、钢铁制品、铜及其制品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

2006 年底,中国公司在欧盟累计完成承包工程营 业额 49.2 亿美元;

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额 13.0 亿美元.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6 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欧盟的非 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 1.3 亿美元.2006 年,欧盟在华投资项目

2770 个, 合同金额 106.6 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 54.1 亿美元.截至

2006 年底,欧盟累 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

25450 个,合同金额 980.3 亿美元,实际投入 531.9 亿美 元.

二、 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20 世纪

50 年代,欧共体开始了经济一体化进程.1968 年7月,欧共体实现 了关税同盟,1993 年欧共体基本建立了欧洲统一大市场.1999 年1月1日,欧 洲单一货币正式启动,标志着欧共体经济货币联盟的建立.

2004 年5月1日,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 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共

10 个国家正式加入欧盟,欧盟成 员扩大为

25 国.2007 年1月1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 欧盟成员扩大至

27 国.此外,欧盟已开始与克罗地亚和土耳其进行入盟谈判.

2004 年10 月,欧盟

25 国领导人在罗马签署《欧盟宪法条约》 ,标志着欧盟 有望在宪法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一体化进程.但在

2005 年5月29 日和

6 月1日, 法国和荷兰举行的全民公决否决了这一宪法条约.在2005 年6月中旬举行的欧 盟首脑会议上,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决定暂停表决批准《欧盟宪法条约》的进程, 并推迟批准该条约的最后期限.截至

2006 年12 月,已有立陶宛、匈牙利、斯洛 文尼亚、西班牙、意大利、希腊、斯洛伐克、奥地利、德国和芬兰等

16 个欧盟 成员国批准了《欧盟宪法条约》 . 在50 多年的一体化进程中, 欧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共同政策. 其中, 与贸易密切相关的主要有:共同贸易政策、共同农业政策、共同渔业政策和共同 消费者保护政策等.

(一) 贸易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1. 关税制度 欧盟实行共同关税政策,执行统一的关税税率和管理制度. 《关于关税和统 计术语以及关于共同海关关税的第(EEC)2658/87 号理事会规则》是欧盟在关 税方面的基本法律.欧盟以《委员会规则》的形式每年调整并发布新的税率表.

2006 年10 月17 日,欧盟颁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关税和统计术语以及关于共 同海关关税的第(EEC)2658/87 号理事会规则〉附件一的第(EC)1549/2006 号欧委会规则》 ,新税率表自

2007 年1月1日起生效.目前,欧盟的平均关税水 平维持在 4.2%,非农产品的简单平均关税税率为 4.0%.

2006 年3月9日、

6 月27 日和

6 月29 日, 欧盟分别颁布了第 (EC) 426/2006 号、第(EC)949/2006 号以及第 996/2006 号规则.该三部规则对《关于关税和 统计术语以及关于共同海关关税的第(EEC)2658/87 号理事会规则》的部分内 容进行了修改, 修改内容分别涉及循环使用的废油、 盐腌制的肉类以及原蔗糖的 征税规则. 这三部规则分别于

2006 年1月1日、

6 月27 日以及

7 月1日起生效.

2006 年12 月20 日, 欧盟颁布了第 (EC) 1930/2006 号理事会规则, 再次对第 (EEC) 2658/87 号规则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将原属于海关编码(CN)不同章节的无菌 外科器具、 牙齿粘结剂以及造口术器具等产品统一归入海关编码 (CN) 第30 章, 并规定从

2007 年1月1日起,将原来征收的 6.5%的关税改为暂时免征关税.

2006 年2月8日和

3 月8日, 欧盟分别颁布了第 (EC) 215/2006 号和第 (EC) 402/2006 号欧委会规则,该两部规则对欧盟海关法典( (EEC)2913/92)的执行 规则( (EEC)2454/93)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对容易腐烂 产品进行海关估价的特殊规则以及测量新鲜香蕉净重的特殊方法. 这两部规则分 别于

2006 年5月19 日和

6 月1日起实施.2006 年12 月18 日,欧盟颁布了第 (EC)1875/2006 号欧委会规则,再次对欧盟海关法典的第(EEC)2454/93 号 执行规则进行了修改. 此次修改旨在加强欧盟进出口贸易安全, 主要内容是通过 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及时有效地交换欧盟各成员国的进出口货物风险信息, 从而建立欧盟共同的风险监控和关税管理体系;

并向符合一定条件的经济活动参 与者授予与其他人相区别的地位, 向其提供简化的关税规则以及提供关税监控的 便利. 捷克、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 斯洛文尼亚和斯洛伐克等

10 个国家加入欧盟关税同盟后,欧盟就有关关税减让 和关税配额做出相应调整.为此,2006 年3月20 日,欧盟颁布第(EC)838/

2006 号理事会规则,宣布执行业已与中国成达的有关修改关税的协议.

2007 年1月9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提案,宣布从

2007 年1月1日起,分两 阶段将未加工的非合金铝的进口关税, 由6%下调至 3%;

从2009 年1月1日起, 进口关税从 3%降为零.目前,该提案尚待成员国讨论通过. 2. 进口管理制度 欧盟实施进口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其

1994 年颁布的《关于对进口实施共 同原则的第(EC)3285/94 号规则》和《关于对某些第三国实施共同进口原则的 第(EC)519/94 号规则》 . 《关于建立管理数量配额的共同体程序的第(EC) 520/94 号规则》及其实施条例第(EC) 738/94 号欧委会规则, 是欧盟实行统一进口配额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 内容 包括相关进口配额分配办法、 进口许可证的管理原则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行政决定 程序等.

1996 年颁布的 《关于共同组织水果蔬菜加工产品市场的第 (EC) 2201/96 号理事会规则》是欧盟实施农产品进口管理的主要依据.

2006 年2月1日,欧盟颁布并开始实施《关于对从第三国进口苹果实施进 口许可制度的第(EC)179/2006 号欧委会规则》 .该规则要求所有进口商必须向 欧盟各成员国政府申领进口许可证, 承诺严格凭许可证从事进口且每吨苹果须交 付15 欧元的保证金.

2006 年12 月18 日,欧盟认为其钢铁制造业正面临进口钢铁的损害威胁, 颁布了《继续对产自第三国的某些钢铁产品实施进口监控的第(EC) 1915/2006 号欧委会规则》 .该规则将进口钢铁产品的监控期限从

2006 年12 月31 日延长至

2009 年12 月31 日.为减少对边境地区贸易的影响,该规则将 2.5 吨净重以下的进口钢铁产品排除在进口监控之外. 3. 出口管理制度 欧盟实施出口贸易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实施共同出口原则的第(EC) 2603/1969 号规则》 和 《关于文化产品出口的第 (EEC) 3911/1992 号理事会规则》 . 目前欧盟仅对少数产品实施出口管理措施.2000 年6月欧盟颁布《关于建立两 用产品及技术出口控制体系的第(EC)1334/2000 号理事会规则》 ,加强对软件、 技术等无形产品出口和以电子媒体、传真和电话等 非人工方式 进行传输、转让 等出口行为的控制.

2006 年2月27 日,欧盟颁布了《关于修改和更新〈关于建立两用产品及技 术出口控制体系的第(EC)1334/2000 号理事会规则〉的第 394/2006 号理事会 规则》 .鉴于 澳大利亚集团 、 导弹技术控制体系(MTCR) 以及 核供应国集 团(NSG) 等国际组织对有关常规武器和两用产品及技术出口控制规则进行了 调整,依据 瓦森纳安排 等国际协议的精神,欧盟及其成员国为履行不扩散核武 器的国际义务,对第(EC)1334/2000 号规则附件所列有关两用产品和技术的清 单进行了更新.

2006 年12 月19 日,欧委会向部长理事会提交了《关于设立欧共体军民两 用品和技术出口管制体制法规》提案,以替代

2000 年开始实施的欧盟军民两用 品出口管制体制法规. 该提案对欧盟现行军民两用品出口管理法规体系做出重要 修改,其目的是: (1)在欧盟扩大至

27 个成员国的背景下,通过建立更加有效 的两用品出口管理体制加强欧盟安全;

(2)改善监管环境,提升欧盟军民两用品 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在国际层面,加强两用品出口管理方面与其他国家 的协调.当前,欧盟部长理事会正在审议该提案. 4. 普惠制 欧盟的普惠制每

10 年调整一次并颁布理事会条例执行.原普惠制已于

2005 年年底到期.2005 年6月27 日欧盟理事会通过第(EC)980/2005 号条例,对有 关普惠制的第 2501/2001 号条例做出重大修订,确定了新的普惠制方案.该条 例自

2006 年1月1日起生效.新的普惠制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新普惠制的普惠类型由原来的

5 种安排简化为

3 种.其中,第2种安 排即普惠制 加惠 的临时形式已于

2005 年7月1日开始施行.另外两种安排是 指一般普惠制安排和 除武器外所有商品 的安排. 在一般普惠制安排下, 敏感产品的进口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 3.

5 个百分点, 非敏感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根据普惠制 加惠 安排,受惠国的进口产品可享受全 免关税待遇.但受惠国必须是经济缺乏多元化、对外依存度大的经济脆弱国家, 而且享受这一安排的受惠国还需符合其他标准.根据 除武器外所有商品 的安 排,全球

50 个最不发达国家向欧盟出口的除武器之外的所有产品均可享受免缴 关税的优惠待遇. 其次, 新普惠制扩大了受惠产品范围. 一般普惠制安排下享受关税优惠的进 口产品从此前的

6900 多项增加到

7200 项. 新增的

300 项产品主要集中在农业和 渔业领域. 另外,新普惠制简化了 毕业(即普惠待遇终止) 条件,将多重标准修改为 单一标准. 原标准包括普惠制下的进口产品的份额、 发展指数和出口专业化指数;

而新标准只对受惠产品在欧盟市场的份额提出要求. 除纺织品和服装的市场份额 可达到 12.5%外,其余产品 毕业 标准均为 15%. 根据新普惠制方案,欧盟将在

2008 年重新评估享受新普惠制待遇的进口产 品在欧盟市场的份额,以确定其是否可以 毕业 .但新普惠制规定每年对纺织品 和服装产品进行一次评估,以对可能发生的进口急速增长进行密切监控. 根据欧盟理事会第(EC)980/2005 号规则的规定,2006 年1月1日起,按 照海关税则分类, 中国出口欧盟的第六类到第二十类, 共涉及

15 大类

68 章的产 品已全部 毕业 ,不再享受普惠制提供的优惠关税待遇,产品涉及化学、塑料、 橡胶、金属及其制品、木及木制品,以及纺织品、鞋类产品和机器、车辆等.目前,中国对欧盟出口的产品中,仅有农产品和矿产品可继续享受普惠制待遇. 5. 贸易救济制度 欧盟贸易救济领域的立法主要有: 《关于保护欧盟产业免受非欧盟成员国倾 销产品进口的第(EC)384/1996 号理事会规则》 、 《关于保护欧盟产业免受非欧 盟成员国补贴产品进口的第(EC)2026/1997 号理事会规则》以及《关于实施共 同进口规则并废止第(EC)518/94 号规则的第(EC)3285/94 号规则》 (即保障 措施规则)及相关修订条例等. 目前,欧盟正力图对贸易救济有关措施立法进行修改.2006 年12 月6日, 欧盟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反思其贸易救济政策的绿皮书, 并征求社会各界对绿皮书 的评论意见.该绿皮书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经济全球化中贸易救济措施的作用、 贸易救济调查中欧盟不同利益的衡量、 贸易救济调查的发起和进行、 贸易救济措 施的形式和时限、贸易救济调查透明度、贸易救济措施的调查机构等,并邀请公 开评论. 6. 贸易管理机构及其调整 目前,欧盟制定共同贸易政策(包括对外开展贸易协定谈判)时,首先需由 欧委会提出相关建议,并经咨询

133 条款委员会后,再由欧盟理事会(有时需与 欧洲议会共同)做出决定.欧委会内部制定共同贸易政策时,由贸易总司会同成 员国政府所指定的部门或专家共同工作, 同时也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 特别是欧 盟工商界及相关中介组织等利益方的意见.

2007 年1月1日起,欧委会贸易总司进行了大规模机构调整,共计九个司 二十七个处.新设立了五个地区处,分别是远东处、美洲处、北非中东处、欧洲 (非欧盟国家)中亚处、东盟、印度和韩国处.欧中经贸事务由远东处负责.此外,新设立了产业处,负责钢铁、造船、化工、焦炭、汽车、纺织品和鞋类等多 个工业部门的对外贸易.贸易救济司由

5 个处增至

6 个处.

(二) 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根据 《欧洲共同体条约》 规定, 欧盟的投资政策决定权由各成员国自行掌握.

2004 年10 月,欧盟

25 国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 ,调整了各成员 国自行把握有关外国直接投资(包括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管理政策的现状,将 投资政策 纳入欧盟共同贸易政策范围. 该宪法条约通过后, 成员国在外资领域的管理 权将让渡给欧盟, 由欧盟统一制定相关法律并对外签署国际协定. 尽管该宪法条 约至今尚未生效, 但可以预测, 欧盟各成员国将在投资方面的权力逐步让渡给欧 盟并实施统一管理是大势所趋.

2006 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有关促进欧盟金融服务领域自由化的 指令草案. 该草案旨在为投资者在欧盟范围内进行跨国证券投资创造便利, 同时 加强银行与证券交易所在相关领域的竞争. 根据该草案, 投资公司有权在欧盟范 围内开展跨境业务且只受本国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 草案还允许银行向客户提供 股票交易服务, 从而使银行同证券交易所展开直接竞争. 草案在欧盟成员国商业 活动透明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也出台了新标准. 该草案需经过欧洲议会以 及欧盟证券委员会的审核.

(三) 贸易投资相关制度及其发展 1. 共同农业政策 《欧共体条约》 提出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早实施的一项共同政策, 显示 了欧盟对农业的重视.1960 年6月30 日,欧委会正式提出建立共同农业政策的 方案,并于

1962 年起逐步实施.

2006 年2月20 日,欧盟颁布了《关于对欧共体糖业进行改革的暂时安排以 及修订〈有关欧共体农业政策基金的第(EC)1290/2005 号规则〉的第(EC) 320/2006 号理事会规则》 .根据该规则,欧盟自

2006 年7月1日起,在4年内逐 步将白糖最低保障价格降低 36%,并对由此遭受损失的糖农提供补偿.欧盟将 设立 结构调整基金 以鼓励糖农转种其他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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