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8-11
1 日照市灯塔编制单元(Kdt)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日照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0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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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 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 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日照市城 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依据《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日照市主城区建设强度研究》、《日照市主城区公共设施布 局专项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进行编制. 第三条 本规划法定文件主要是对本编制单元的用地主导性质, 红线、绿线、紫线、蓝线、黄线和橙线等六线,以及建设强 度、综合管线等进行规划控制,其控制内容是城乡规划管理的 法定依据. 第四条 本规划中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采取实线控制、虚 线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的方式进行控制. 第五条 本规划的实施及修改应遵守《日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 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规划分为 编制单元―基本控制单元―地块 三个控制 层次,编制单元层次对单元总体容量以及六线设施做出控制规 定;

基本控制单元层次对基本控制单元容量以及六线设施的定 位、定点、定量等做出控制规定;

地块层次对地块的开发强度 及配建设施做出控制规定,作为地块出让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审 批的直接依据.

3 第七条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总体控制 第八条 本编制单元规划范围为北至海曲东路,南到上海路,东 至黄海海滨,西至海滨二路,面积为 513.6 公顷. 第九条 本编制单元用地主导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 设用地标准》、《日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用地分类和代 码》执行(具体内容见编制单元图则),可兼容、禁止的内容 按照《日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编制单元功能定位为日照市旅游服务中心、生活居住 区、港口配套服务中心. 第十一条 本编制单元控制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466.93 公顷, 总建设容量为 465.09 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容量为 202.5 万平 方米,居住人口规模 4.65 万人.

第三章 六线控制 第十二条 本编制单元的红线包括城市道路等用地控制线.(具体内 容见六线控制图则),城市道路按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 体系进行控制.主干路、次干路采取实线控制,支路采取指标 控制.主干路红线宽度 40-45 米;

次干路红线宽度 20-30 米;

城市支路采取支路网密度指标控制,支路(含内部道路和公共 通道)网密度不低于 6.97 公里/平方公里.城市支路及其他交 通设施的具体布局可以在基本控制单元范围内适当变动

4 第十三条 本编制单元的绿线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的用地控制 线.(具体内容见六线控制图则) 绿线中现状保留和明确绿化建设项目采取实线控制,其它规划 控制的绿地采取虚线控制;

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按照综合公园、街旁绿地、广场三类进行 控制,总面积为 139.86 公顷.其中,综合公园总面积为 72.34 公顷,街旁绿地 23.33 公顷,广场 44.19 公顷. 第十四条 本编制单元的黄线为城市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用 地控制线.(具体内容见六线控制图则) 黄线中现状保留和明确建设项目的用地采取实线控制,规划用 地采取虚线控制;

总用地面积为 7.10 公顷.其中控制供电用 地2处,总用地面积为 0.45 公顷;

控制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1 处,用地面积 0.36 公顷;

控制公共停车场

10 处,总用地面积 为5.86 公顷.排洪沟渠已改造建设的实线控制,并明确坐 标,未改造建设的排洪沟渠采取虚线控制,只控制走向及宽 度. 第十五条 本编制单元的蓝线为确定水体边界. 蓝线中采取实线控制;

规划严格控制水域面积,单元内水面面 积不小于 41.04 公顷.(具体内容见六线控制图则) 第十六条 本编制单元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及中小学 教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属橙线范围.

5 橙线中需要现状保留和明确建设项目的用地采取实线控制,其 他用地采取虚线控制或指标控制. 编制单元橙线控制一览表 橙线控制 类别 编码 地块代码 规模 等级 控制类型 备注 医疗卫生 C0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Kdt-03-20 0.29ha 居住区级 实线控制 新建 C0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Kdt-06-18 0.29ha 居住区级 实线控制 新建 文化 C03-文化活动中心 Kdt-03-12 0.32ha 居住区级 实线控制 新建 C0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Kdt-05-38 0.11ha 居住小区 实线控制 已建 C05-文化活动中心 Kdt-06-19 0.41ha 居住区级 实线控制 新建 体育 C06-体育活动中心 Kdt-03-11 1.04ha 居住区级 实线控制 新建 C07-体育活动中心 Kdt-06-20 1.10ha 居住区级 实线控制 新建 社会福利 C08-石臼街道养老院 Kdt-03-06 0.62ha 居住区级 虚线控制 已建 行政管理 与社区服 务C09-社区服务站 Kdt-03-04 0.09ha 居住小区 实线控制 已建 C10-石臼边防派出所 Kdt-05-52 0.33ha 居住小区 实线控制 已建 教育 C11-石臼中心小学 Kdt-05-44 1.45ha 居住小区 实线控制 改造 C12-天津路九年一贯制 学校 Kdt-04-22 3.43ha 居住区级 实线控制 新建

6 第十七条 本编制单元无紫线.

第四章 建设强度控制 第十八条 按照《日照市主城区开发强度专项规划》,本编制单元 居住用地建设强度为强度一区、强度二区、强度三区、强度四 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强度一区、强度二区、强度三区、 强度四区.(具体内容见编制单元图则)

第五章 综合管线控制 第十九条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第二十条 工程管线综合布置应与道路规划、竖向规划协调进行, 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线敷设应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 区、滑坡危险地带、洪峰口等不利地带. 第二十二条 沿城市道路规划的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道 路红线宽度超过

30 米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 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超过

40 米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 置排水管道. 第二十三条 工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以及工程管线之间水 平距离、最小覆土深度、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国家规范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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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基本控制单元规划控制 第二十四条 本编制单元共划分为

8 个基本控制单元. 第二十五条 基本控制单元的规划控制指标见附表.

8 单元编码 主导属性 城市建设用地 建设容量 居住人 口规模 公园绿 地面积 六线控制内容 红线 黄线 蓝线 橙线 绿线 Kdt01 居住商业 68.16 83.58 0.77 20.35 海曲东路

43 米:3 米人行道+2 米行道树+2.2 米自行车道+14.3 米行车道 (改建). 绿舟南路

30 米:

2 米人行道+1.5 米绿化带 3.5 米自行车道+1.5 米行道树 +11.5 米行车道(改建). 海滨一路

30 米:1.5 米行道树+2 米人行道+2.5 米自行车道+1.5 米绿化带 +7.5米行车道,实线控制(改建). 海滨二路

40 米:5米人行道+10 米行车道,实线控制(保留). 支路网密度 9.69公里/平方公里 排水处用地: Kdt-01-09,0.43 公顷, 实线控制(保留) 社会停车场: Kdt-01-14,0.92 公顷, 虚线控制(新建) 社会停车场: Kdt-01-30,0.65 公顷, 虚线控制(新建) 灯塔

1 号排洪沟:控制宽度及走向;

无无综合公园:Kdt-01-08,13.82 公顷,实线控制(新建) 综合公园:Kdt-01-16,1.45 公顷,实线控制(新建) 综合公园:Kdt-01-31,4.83 公顷,实线控制(新建) 街头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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