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0-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项目名称: LED 智能照明灯具制造 建设单位(盖章): 成都冠科星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 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 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 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 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LED 智能照明灯具制造 建设单位 成都冠科星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雷波 联系人 雷波 通讯地址 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环保大道

15 号(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区(一期)内) 联系电话

13608200670 邮政编码

610200 建设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环保大道

15 号(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区(一期)内) 立项审批 部门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121-41-03-282506】 FGQB-0293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3872 照明灯具制造 占地面积 (m2 ) 33075.64 绿化面积 (m2 )

2000 总投资 (万元)

30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73.5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0.2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 年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成都冠科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3月, 是一家专业从事 LED 照明灯具制造、 销售等的私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规划,成都冠科星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00 万元,依法取得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环保大道

15 号土地,修建厂房,建设 LED 智能照明灯具制造 (以下简称 本项目 或 项目 ) ,项目所在地块净用地面 积约 33075.64m2 ,本次位于地块内的北侧修建厂房,建筑面积约 13928.35m2 .购置设备 生产 LED 照明灯具,建成后年产

200 万个/套LED 照明灯具. 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污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相关内容,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 境,项目建设前应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项目属于 二十

七、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

2 响报告表.据此,成都冠科星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星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托后,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 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 成《LED智能照明灯具制造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上报审查.

2、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主要生产 LED 照明器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 , 项目属于 C3872 照明灯具制造. 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 《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中的的鼓励、限制及淘汰类.但项目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 项目工艺装备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和国 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的限制及淘汰之列. 同时,项目以川投资备【2018-510121-41-03-282506】FGQB-0293 号在金堂县发展和 改革局成功备案.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

3、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环保大道

15 号, 系直接利用空地修建厂房进行生产活 动.根据金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 合园区目前产业规划. (1)与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区规划符合性 ①工业园区简介 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前身为成都纺织印染工业集中发展区和成都纺织制鞋工业 园,功能定位为纺织、制鞋产业.2009 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成办发【2009】

51 号《关于优化工业布局规划促进产业集约集群发展的通知》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发展的试行意见》 (成府发【2008】13 号文)相关内容进行了 优化调整,确定了金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 一区一主业 ,产业定位为 新型建材、环保 设备制造 . 本项目位于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区(一期)内,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成都节能环保产业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的函》 (川环建函【2103】

36 号)及规划环评报告中可知:

3 行业准入要求为: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符合园区规划主导产业的项目入驻;

禁 止引进不符合园区规划主导产业的项目. 表1-1 鼓励发展的产业 行业 重点领域 节能环保能 源利用设备 能源利用设备:重点发展高效餐饮炉灶燃烧(燃油、燃气)设备、余压余热利用 设备、太阳能利用设备. 节能锅炉设备:重点发展高效节能余热锅炉、高效节能生物质锅炉. 环保除尘设备: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通风系统、高效节能压缩机、高 效节能换热器. 污染治理设备: 重点发展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各类采油废水回 注设备,石油炼制废水处理设备、湿式催化氧化设备、中水回用关键设备. 节能环保产 品制造 节能照明产品: 重点发展 LED 路灯、 LED 交通屏和便携式电子设备的 LED 背光源 的LED 芯片、LED 外延片、新型阻容器件、高性能磁性元器件、新型机电元件、 高功率 LED 衬底材料、高折射率高导热率 LWS 封装材料、光电子材料、微电子 材料、智能材料、新型元器件材料. 环保专用材料: 重点发展可再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微生物处理添加剂、 高性能水 处 理絮凝剂和混凝剂、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配套水处理剂高效生物填料、薄膜负载型 光催化材料、膜材料及组件. 新型建材产品:重点发展高档铝合金建筑用保温材料、防火封堵材料、防火涂料. 节能环保资 源综合利用 废旧电子回收处理:重点发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再生利用,包括废电视机、废空 调机、 废洗衣机、 废电冰箱和废电脑五大类家用废旧电器产品拆解后的废旧资源综 合利用,废制冷剂、废电子元器件、费电路板回收利用,发展废塑料、废金属、废 玻璃、稀有贵重金属、废旧荧光灯等回收及综合利用. 节能环保技术研发、节能环保服务:高效节能、环保、环境监测、资源循环利用、烟气控制等领 域技术 研发;

节能环保咨询、设计、施工等中介服务. 表1-2 禁止发展的产业 序号 禁止条件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 中界定的淘汰类项目, 限制类项目 (新建) ;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的通知》 (国发【2012】

19 号)等专项规划或准入条件的项目;

不符合国家及省 十二五 重金属污染防治 规划要求;

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2 拟建厂址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的项目.

3 国家明令禁止的 十五小 、 新五小 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 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

4 冶炼、制浆造纸、印染、皮革鞣制、电镀、酿造、化工等重污染且不符合本轮园 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5 食品加工、制药等对环境空气要求高且不符合本轮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6 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 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7 不符合园区产业的企业.

4 ②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 LED 照明灯具生产,项目不燃煤,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发展的产业.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中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 设要求 : 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 90%, 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不 低于 90%. 项目有机废气收集至净化装置处理,收集效率不低于 90%.有机废气经两 级活性炭吸附处置,去除效率能达到 90%. 根据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川环发[2018]44 号)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 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项目有机 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能够有效的实现废气收集措施,以减少废气排放. 因此,项目符合相关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相关要求.

4、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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