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0-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枣庄市丰和伟业玻璃钢格栅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枣庄市丰和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 年5月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 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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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枣庄市丰和伟业玻璃钢格栅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枣庄市丰和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蒋安国 联系人 蒋安国 通讯地址 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跃进中路

10 号 联系电话

15098281397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100 建设地点 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跃进中路

10 号 立项审批部门 枣庄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0404-29-03-019722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6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 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00 O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2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3.6%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 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背景 枣庄市丰和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8月,由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 行登记, 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4581901324G. 枣庄市丰和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资

220 万元, 租赁枣庄市多本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跃进中路

10 号的现有 生产车间、办公区等附属设施,建设枣庄市丰和伟业玻璃钢格栅生产项目.项目劳动定 员12 人,单班

8 小时工作制,年工作

300 天,共计 2400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 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 境部部令第

1 号令修改内容,该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的

53 项 玻璃 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类别, 全部 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 为枣庄市丰和伟业玻璃钢格栅生产项目,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枣 庄市丰和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对项目开展环境现 状调查、资料收集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本

4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1.2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 1.2.1 产业政策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鼓 励类和限制类项目,也没有淘汰类设备和工艺,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本项目的实 施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划要求. 1.2.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跃进中路

10 号, 租赁枣庄市多本木业有限公司 现有生产车间.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的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 类和禁止类,同时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和耕地,项目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

项目不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 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1.2.3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跃进中路

10 号, 租赁枣庄市多本木业有限公司 现有生产车间.峄城区地处山东省枣庄市南部,为山东省南大门.处于北京、上海两城 市的中间位置,紧邻徐州市,为淮海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是东部沿海和西部内陆的过渡 带.峄城区水陆空交通便利,有 黄金水道 之称的京杭大运河在南部穿过,毗邻青岛、 日照、岚山、连云港等沿海港口.西靠京沪铁路,东临京沪高速公路,京福高速、206 国道、京沪高速铁路纵贯南北,距济南、青岛、徐州三大机场分别需要 2.5 小时、3.5 小 时和不足

40 分钟的车程,交通航运网络四通八达.(地理位置见附图 1) 本项目厂址北侧是跃进中路、东侧是山东布莱特辉煌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侧是空地、 和西侧是枣庄永欣造纸材料有限公司.(周围概况见附图 2) 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跃进中路10号,租赁枣庄市多本木业有限公司 现有生产车间.交通便利,便于原料及产品运输.项目所在区域水电供应充足,道路等 基础设施齐全,项目配套制定了完善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染 物经过合理的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本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集5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因此该项目厂址选择是合理 的. 1.2.4 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南侧,2006 年山东省人 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省政府批复的四至范围为:东至桃花南路、南至郯薛璐、 西至

206 国道、北至榴园路.面积 4.12 平方公里.开发区规划区域面积扩至 10.97 平方 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中兴大道、南至规划二路、北至榴园路、西至西环路.以发展

一、二类工业为主,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综合工业区.规划产业定位为建材、纺织、食 品加工、机械电子为主导产业.规划形成 一个中心、四个片区 .一个中心指开发区 行政办公、商贸服务中心.四个片区指一类工业区、二类工业片区、桃花居住片区、仓 储物流片区.2009 年10 月13 日获得山东省环保厅(原山东省环保局)的批复(鲁环审 [2009]115 号文).跟踪评价针对 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进行跟踪性分析,即与2009 年环境影响评价时的开发区面积和范围是一致的. 本项目为玻璃钢格栅生产项目,符合山东峄城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要求. 1.2.5 与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1)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登记表及图集,本项目不在枣庄 市生态红线范围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代码 SD-04-B4-11,名称为石榴园生物多样性 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范围内包含峄城古石榴国家森林公园、峄城石榴 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峄城石榴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牛郎山省级森林公园、杨峪省级森林 公园, 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 水源涵养, 类型为森林. 本项目与其之间距离约 1.8km, 不在其保护区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生态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规定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 SO

2、NOx 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要求,PM

10、PM2.5 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枣庄市大力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行动,面 源扬尘治理行动,油气尾气提升治理行动,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综合治理环境空 气不利影响因素,使环境空气质量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2018 年峄城大沙河贾庄 闸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仅总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枣庄市通过工业企业污水集中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厂及

6 管网配套工程建设,全力推进生态湿地建设等措施,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全面 开发,综合治理,将有效降低了对峄城大沙河的污染负荷.峄城区三里庄水源地地下水 总硬度、硝酸盐不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要求,其它水 质指标均可满足标准的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内总体声环境质量趋于恶化, 不能够满足 《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属于劣质化环境;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在 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得到有效处置,污染物排放浓度远小 于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规定,周边企业严加管理、重点加强环保 责任制度,按照环保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 环境质量已连续三年改善,因此能满足环境质量逐渐改善的要求;

结合环境风险部分描 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在做好相应风险保障措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 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的建设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供水水源为自来水,用电来自 供电管网,不会对国土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等造成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相关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 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 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对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枣政字〔2014〕54 号)可知, 负面清单 中所列内容包括:

(一)所有负面清单中项目均禁止投资;

(二)对不属于负面清单范 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引进和新建:属于过剩产能行业中的简单搬迁和新 增产能项目;

不符合城乡发展规划相应功能区产业发展定位、破坏生态环境、不利于全 市长远发展的项目.

(三)对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又不存在第

(二)条情形,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投资类. 经对比《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相关内容可知,本项目不属于该清单内禁止的 项目,同时符合上述

二、三条的描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 本项目已经取得立项审批部门枣庄市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7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的要求. 1.2.6 与相关环保规划、文件相符性分析 (1)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文的符合性. 表1-1 本项目与国发〔2018〕22 号文符合性 序号 国发〔2018〕22 号文相关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

1 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 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 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 新乡、焦作、濮阳市等;

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 经济开发区,不属于重点 区域范围. 符合

2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 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 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 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 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符合

3 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 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 制定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 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 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 项目不属于 小散乱污 企业. 符合

4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 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推进重点行业 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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