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29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月前言本审查要点,由湖南建院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公安部消防 局发布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AG1290--2016》、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人 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 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 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旨在实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多审合一 、 多图联审 . 本审查要点,是开展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技术审查的依据. 本审查要点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批准并管理,由 湖南建院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 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向湖南建院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审查要点为试行本,仅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智能化六个专业的技术审查内容要点进行了规定. 主编单位:湖南建院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三嘉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学 主 要起草人 :王四清、刘冬柏、吴维、曾刚、张明、雷智敏、王俊明、 夏向群、颜筱明、刘宏成、殷昆仑、曹峰、周小淞 审查人员:沈蒲生、王仕汇、刘志坚、罗学农、姚志强、段正湖、邵建卫、 陈萍、方厚辉 目录

第一篇 政策性审查部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篇 技术审查部分.1

1、总则.2

2、建筑专业审查要点.5

3、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31

4、给水排水专业审查要点.51

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简称 暖通 )专业审查要点.60

6、电气专业审查要点.74

7、智能化专业审查要点.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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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政策性审查部分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1 施工图设计文 件及相关政策 文件是否齐全 1.1 政府、部门批 文1投资计划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2 规划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文件或批准的总图.并审查工程建 设地址、用地及总图设计是否符合规划部门批示要求;

3 住建批文:初步设计批复(是否需要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程序,按项目管辖的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并复核工程建设名称、内容、规模与初步设计 批复文件是否一致;

4 人防初步设计意见(批复)或易地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 号) 1.2 设计文件

1 全套施工图(含人防工程的提供全套人防施工图),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 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智能化等专业图纸;

2 各专业主要计算书(含人防工程的提供人防工程结构计算书);

3 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以及相应的审查合格书、情况报告书;

4 施工图设计文件(有人防工程的含全套人防设计文件),包括全套施工图和各 专业主要计算书,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注册结 构工程师执业印章以及相关责任人签名或签章等.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 号) 1.3 其他送审资料

1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 负责人授权书、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终身质量承诺书、相关责任人身 份证明文件;

2 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 提供合法、有效的审查合同(主要页).

2 勘察设计单位 资质、设计人 员资格是否符 合项目要求 2.1 资质

1 送审项目设计内容及规模,是否在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许可承担的工程勘察 设计业务范围. 防空地下室送审项目设计的内容和规模,设计单位是否在可承担的工程设 计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年版) 《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

2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办理入湘登记手续. 《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建[2010]136号) 2.2 资格

1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 由注册建筑师担任.执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范围;

2 未实施注册专业执业人员资格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市[2015]35号)》 附注:

1、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有 容缺审查 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政策性审查,按消防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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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技术审查部分

1、总则 1.0.1 为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 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详见附录A)精神,规范湖南省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详见附录B)、《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详见附录C)的规定,编制本要点. 1.0.2 本要点是进行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技术审查的依据之一,对本要点中末归纳到的现行相关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住房 城乡建设部颁布的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规定的条文, 均是施工图技术审 查的依据. 1.0.3 本要点审查内容组成原则

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 称 强条 )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根本依据,本要点中未标注到的 强条 ,以现行工 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强条 为准;

2 为使 强条 的规定原则得到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和本要点中的非强条内容作为 强条 的补充和延伸, 应作为施工图审查 的内容实施;

3 人防地下室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应按《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

4 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应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AG1290--2016》规定进行施 工图审查,本要点根据该规则中分A、B、C类条文审查规定的要求,将相关现行标准中条文 号进行归类,并表述在各专业审查要点中;

5 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根据《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号公告)第十八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 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的规定,本要点从《湖南省居住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1-2017)、《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2017中,各专业列出了相关审查条款作为建 筑节能的审查内容;

6 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根椐建科[2018]5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 放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权限相关事项的通知》附录2 湖南省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认定程序 相 关规定,凡符合本条第5款建筑节能审查条款以及市(州)绿色建筑强制性规定的,可认定 为绿色建筑.对有星级要求的绿色建筑,还应按国家、省以及项目所在市(州)相关规定 ,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按国家及省发布的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3 7 本要点中所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各级人大、政府通过法规程序且具有备案 编号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应依法依规审查. 1.0.4 本要点依据 2018年6月31日之前发布的法规和正式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在此 之后颁布实施的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应以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为准. 1.0.5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令 第111号,详见附录D)、《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15]67号文,详见附录E)等文件规定,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 设防专项审查.若属于文件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而未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含已通过 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获得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抗震专项审查意见的情况,未落实专项审 查意见的,施工图审查亦不能通过. 1.0.6 本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 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审查中发现 的违反 强条 、违反法规、不符合住建部颁布的审查要点或本要点相关内容,必须进行 修改,否则施工图审查可不予通过.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审查时应根据相关标准 的 用词说明 ,按其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区别对待,若未执行现行技术标准相关条款的 设计内容,设计应有充分依据,并由其设计人承担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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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2.1 编制依据 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有效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 ;

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工程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等是否齐全、正确,是 否为有效版本. 2.2 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建筑退红线距 离、控制高度等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 强制性条 文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 具体内容见相关标准. 2.4 施工图深 度2.4.1 图纸基本 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4.2.4 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3.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 等的位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周边场地用地性质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 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如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4.2.5 竖向布置图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 高及覆土高度限制;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设计标高等;

5.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 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 坡、立道牙或平道牙,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4.2.10 设计图纸的增减 1.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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