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0-08

253 ― 安徽省铜陵市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产业结构 调整 产业布局调整 三线一单 编制

2018 年12 月底前 配合省环保厅,完成 三线一单 编制.

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

2020 年10 月底前

2018 年8月底前, 制定完成市区

14 家重污染企业分年度搬迁整治工作方 案并组织实施. 化工园区整治

2018 年11 月底前 完成横港扫把沟工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改造. 散乱污 企 业综合整治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排查

2018 年9月底前 在已排查全市

238 家 散乱污 企业的基础上,再次开展 散乱污 企 业及集群排查,建立管理台账.重点摸排铸造、石料、陶瓷、板材、家具、吹塑、包装、印刷等行业,及工业园区内厂中厂,坚决实施 散乱 污 企业清理整顿. 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 群综合整治

2018 年12 月底前

2018 年8月底,完成首轮排查的

155 家 散乱污 企业集中整治;

12 月 底前完成所有排查发现的 散乱污 企业整治. 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 管理机制 持续实施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日常检查持续摸底排查,坚决实施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 工业源污染治理 实施排污许可

2018 年10 月底前 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钢铁超低排放

2018 年12 月底前

2018 年,铜陵市富鑫钢铁公司完成烧结机(二氧化硫、颗粒物) 、炼钢、 炼铁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2019 年,富鑫公司完成烧结机脱硝工序和旋力 特殊钢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

254 ―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产业结构 调整 工业源污染治理 水泥行业深度治理

2018 年10 月底前 完成枞阳海螺

3 号线窑头、窑尾电改袋;

4 号线窑头电改袋、窑尾振打方 式等改造任务. 焦化行业深度治理

2018 年8月底前 完成铜陵泰富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厂区无 味化改造项目实施,2019 年10 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砖瓦行业深度治理

2018 年10 月底前

8 月底前, 完成全市砖瓦行业全面排查和整治方案制定工作, 组织完成行 业企业脱硫、除尘改造等任务. 陶瓷行业深度治理

2018 年12 月底前

8 月底前, 完成全市琉璃瓦等陶瓷行业全面排查和整治方案制定工作, 组 织完成行业企业脱硫、除尘改造等任务. 铸造行业深度治理

2018 年12 月底前

8 月底前, 完成全市铸造行业全面排查工作, 并对照排查结果组织开展行 业深度治理. 无组织排放治理

2018 年10 月底前 完成六国化工、华兴化工、国电、皖能物料堆场封闭改造,以及市区钢 铁、焦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 工业园区治理

2018 年10 月底前 完成郊区私营工业园、大通工贸园、安徽开源金属再生产业园及铜官区 狮子山高新区园区治理,做到园区内企业、道路整治到位. 能源结构 调整 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 煤炭消费总量削减

2018 年12 月底前 制定实施《铜陵市 2018-2020 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全市煤炭 消费总量较

2017 年 由增转降 . 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规定

2018 年10 月底前 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 在县级及以上城区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销售和使用煤炭及煤 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依法严厉查处在禁燃区内销售和使用煤炭及煤炭 制品等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在禁燃区外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及煤炭制品,依法 对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煤炭及煤炭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 罚. ―

255 ―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能源结构 调整 锅炉综合整治 锅炉排查

2018 年8月底前 完成全市锅炉排查及管理清单编制工作. 淘汰燃煤锅炉

2018 年9月底前 根据锅炉排查结果,

9 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全市乡镇燃煤锅炉淘汰计划;

12 月底前完成全市域

10 蒸吨以下锅炉及燃煤设施清理整顿工作. 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2018 年10 月底前 完成六国化工公司

2 台130 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2018 年10 月底前 新增燃气锅炉同步实施低氮改造;

完成泰富公司燃气发电锅炉低氮燃烧 改造;

根据锅炉排查结果,推进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 运输结构 调整 货物运输方式 优化调整 铁路货运比例提升

2018 年12 月底前 出台全市临江码头禁止汽运煤集疏港政策措施.禁止市内石料通过公路 运输至省外.

2018 年11 月底前 出台运输结构调整方案,提高铁路运输比例,降低公路货运比例. 货物运输方式 优化调整 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

2020 年底前 编制完善全市货物运输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铁路北环线和南环线工程, 到2020 年,全市钢铁、焦炭、电力行业铁路运输比例提高至 50%以上. 车船结构升级 发展新能源车

2018 年12 月底前 全市新增

140 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淘汰到期客运车

87 辆.建成 区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

2018 年10 月底前 全市建设完成

77 个充电桩和

10 个快速充电桩. 老旧车淘汰

2018 年12 月底前 淘汰国三标准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

23 辆.

2018 年12 月底前 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 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

204 辆. 船舶更新升级 老旧船舶淘汰、内河航运船 型标准化

2018 年7月1日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 ―

256 ―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能源结构 调整 车船燃油品质 改善 油品质量升级

2018 年12 月底前 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

2019 年1月1日起 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 船用柴油 三油并轨 . 全年 对加油站的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检. 全年 对储油库(包括企业自备油库)进行质量监督抽检. 全年 对生产、销售的车用尿素进行质量监督抽检. 强化移动源污 染防治 新车环保监督管理 全年 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开展检验时,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 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确保实现全覆盖. 在用车执法监管

2018 年12 月底前 检查排放检验机构

6 家,比例达到 100%.

2018 年12 月底前 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建设工作. 长期坚持 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

5 年以上的营运 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 长期坚持 推进柴油车入户检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 舶污染防治

2018 年10 月底前 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定 方案并实施. 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2018 年10 月底前 制定全市港口岸电改造方案,完成

6 个港口岸电改造任务. 用地结构 调整 矿山综合整治 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治理

2018 年10 月底前 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完成

9 个非煤矿山 整治项目.制定露天矿山及其周边运输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方案. 扬尘综合治理 建筑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 六个百分之百 要求.对扬尘防治不达标的项目, 采取停工、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除项目信用分等处罚方式. 施工扬尘管理清单

2018 年9月底前 建立施工扬尘管理清单,并定期动态更新. ―

257 ―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用地结构 调整 扬尘综合治理 施工扬尘监管

2018 年12 月底前 在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部 门联网. 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2018 年12 月底前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5%,枞阳县城达到 80%. 强化降尘量考核通报

2018 年12 月底前 开展县区降尘监测,制定降尘考核细则,对各县市区进行排名通报. 降尘量考核

2019 年3月起 按照

5 吨/月?平方公里标准,对各县区、开发区进行扬尘排名通报. 秸秆综合利用 加强秸秆焚烧管控 长期实施 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2018 年12 月底前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8%. 控制农业氨排放 种植业

2018 年12 月底前 有机肥使用比例由

2017 年的 35%增加到 40%. 畜禽养殖业

2018 年12 月底前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由

2017 年的 72.5%增加到 75%. 工业炉窑 专项整治 工业窑炉治理 制定实施方案

2018 年9月底前 制定全市工业窑炉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工业炉窑排查

2018 年9月底前 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全市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 煤气发生炉淘汰

2018 年9月底前 制全市煤气发生炉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淘汰

2018 年9月底前 完成全市底数排查,并制定淘汰计划,年底前完成整治. VOCs 专项 整治 重点行业 VOCs 治理 重点行业 VOCs 排查

2018 年9月底前 开展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排查, 建立 VOCs 管理清单,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和 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2018 年10 月底前 完成全市

13 家重点管控企业的 VOCs 治理或升级改造工作. ―

258 ―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VOCs 专项 整治 油品储运销 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

2018 年10 月底前 完成全市最后

1 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全年 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和后监督工作. 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

2018 年12 月底前 启动年销售汽油量

5000 吨及以上汽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 备. 自备油库整治

2018 年底前 完成矿山、大型重点企业自备油库摸排和整治. 干洗行业 VOCs 治理 排查和整治

2018 年12 月底前 组织开展干洗行业摸底排查,建立干洗行业档案,开展专项整治,禁止 使用开启式干洗设备. 机动车维修行 业VOCs 治理 排查和整治

2018 年12 月底前 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摸底排查,建立行业档案,开展整治,对产生 VOCs 的工序进行密闭收集,并经高效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餐饮油烟治理 (统一除合肥) 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 治理 长期坚持 加大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力度,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长效监管机 制. 专项执法 重点行业 VOCs 专项执法 全年 严厉打击工业企业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区域大气 污染联防 联控 错峰生产 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2018 年9月底前 制定全市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错峰生产方案. 修订完善应急预 案及减排清单 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

2018 年9月底前 统一应急预警标准,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2018 年9月底前 完成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 重大活动保障 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全年 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确保活动主办城市及其周边城 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

259 ―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 监控网络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2018 年12 月底前

2018 年,完成铜陵市环境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增设地面网格化监测点 位、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监控点及走航监测等立体化环境空气监测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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