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29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1001-201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1 年月日前言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范按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编写.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王晓雷 李军 常彦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季本军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周伟上海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李炜山东省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张学檀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罗文斌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孙仁山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常晓智

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基本 准则.包括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培训教育、 记录与档案、评价与改进. 本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特种设备 special equipment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2.2 使用单位 user 是指具有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 也可以是 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2.3 安全监察 safety supervision 指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为了实现安全的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 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2.4 安全附件 safety accessory 是指控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 通常指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 2.5 安全保护装置 safety protection setting 是指用于控制载荷、位置、速度、防止坠落、倾覆、机械伤害的装置,通常是指载重量、力矩限制 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带(压杠) 、防坠器、门锁及其连锁装置等. 2.6 监督检验 supervision inspection 是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 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 2.7 定期检验 regular inspection 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以及特种设备 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定期校验或检定,属于法定检验性质. 2.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operator of special equipment 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2.9 改造 alteration 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致使设备运行 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发生变更的活动.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改造: 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 发生变更的活动. 2.10 重大维修 maj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是指更换或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

更换或修理电梯、起重机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影响强度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保护 装置,不改变特种设备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2.11 注销 cancellation 是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改变 工艺参数和用途已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的, 使用单位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 变更手续.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运营)单位,应当设置特 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 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2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3.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规模、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保证 所有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含辅助人员)配置数量应当不低于以下要求. 3.2.1.1 锅炉操作人员 3.2.1.1.1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当按下列数量配备: a) 蒸发量小于 4t/h 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 2.8MW) ,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

1 名;

b) 蒸发量小于 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 7MW) ,大于或等于 4t/h 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 2.8MW) , 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

2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

1 名,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

1 名;

c)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 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 24.5MW) ,大于或等于 10t/h 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 量7MW) ,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

3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

2 名,水处理不少于

1 名. 3.2.1.1.2 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炉工应当为每台锅炉人数总和的 70%以上.有 机热载体锅炉每班持证司炉工数量,参照热水锅炉配备. 3.2.1.2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3.2.1.2.1 压力容器每班次持证操作人员应当不少于

1 名. 3.2.1.2.2 对于连续运行的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其装置来确定. 因每个装置复杂程度不同, 每个车间 (工段) 、每班应当配备持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少于

2 名. 3.2.1.2.3 气瓶充装每套装置每班应当配备持证充装人员、充装检查人员各不少于

2 名. 3.2.1.3 压力管道操作人员 根据压力管道的分类,每个车间(工段) 、每班每个种类的压力管道应当配备持证压力管道操作人员 不少于

1 名. 3.2.1.4 电梯操作人员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 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 2.5m/s 的乘客电梯, 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 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其他电梯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3.2.1.5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 3.2.1.5.1 地控式起重机械每班每工位配备不少于

1 名司机;

除地控式起重机械以外的起重机械每台每 班配备不少于

1 名司机. 3.2.1.5.2 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每班每工位配备不少于

1 名指挥,且司机和指挥不得为同一人. 3.2.1.5.3 架桥机每台每班配备不少于

1 名司机和

1 名指挥,是否配备司索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2.1.6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配备不少于每台/班持证操作人员应不少于

1 名. 3.2.1.7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 A 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操作人员不少于

2 名,B、C 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操作人员 不少于

1 名. 3.2.1.8 客运索道作业人员 每条每班的司机、维修岗位必须持证有相应的作业人员证.其中,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司机岗位应 持索道维修作业人员证. 3.3 职责 3.3.1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 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当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 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3.3.2 安全管理负责人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规范. 3.3.3 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并履 行以下职责: a) 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 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b) 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c) 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d) 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e) 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

f)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g) 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4 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及时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 化为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4.1 岗位责任制 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性质、生产规模的特点、技术条件,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 部门、使用部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维护人员的岗位职责. 4.2 主要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b) 维护保养制度;

c) 日常检查制度;

d)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 安全会议制度;

f) 档案管理制度;

g) 定期报检制度;

h) 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制度;

i)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j) 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4.3 操作规程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 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 4.4 管理制度的修订 为确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使用单位应当明确评审和修订的时机 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

5 设备管理 5.1 采购 5.1.1 使用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备. 5.1.2 不购买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5.2 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改造或维修, 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 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 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行监督检验的,督促施工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 构申请监督检验. 施工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妥善保存施工资料. 5.3 使用登记(注册登记) 5.3.1 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

30 日内,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 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3.2 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当提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 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 5.3.3 登记标志应当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3.4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 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5.4 登记变更 5.4.1 移装 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 使用单位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 更登记. 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 使用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移装完成 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5.4.2 过户或变更 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 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 使用单位,新使用单位应当按 5.3 条的要求办理手续. 5.4.3 停用及重新启用 设备停用

1 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

30 日内向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将使用登记证 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的,应当经定期检验合格后,到登记机关办理重新启用手续. 使用单位在设备停用期间应当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5.4.4 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特种设备报废后,不得再作为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 5.5 运行与维护 5.5.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5.5.2 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自行检查,每年进 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出记录. 5.5.3 电梯至少每

15 日对在用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电梯维修 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 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 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5.5.4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 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5.5.5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5.5.6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 新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5.5.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须知等进行危险提示、警示. 5.5.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使用环境,综合考虑事故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 的应对措施. 5.6 定期检验 5.6.1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 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 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 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 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当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6.2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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