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10-06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2019 年

1、

2、

3、4 号线保护装置和脱扣器等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SZGY-TP-2019-027 采购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 总目录

第一章 前附表.

3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11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3

第五章 谈判评审.18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19

3

第一章 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2019 年

1、

2、

3、4 号线保护装置和脱扣器等物资采购

2 项目编号 SZGY-TP-2019-027

3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是供电机电中心、 车辆中心、 工务通号中心日常检修维护工作中用到 的施耐德电气高低压专业的断路器、接触器、保护装置、脱口器等备件采购, 有102 项物资共计

500 件.

4 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能完全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预算金额 暗标

6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无) 谈判保证金:xxx 元人民币.已提交年度参选/谈判保证金的供应 商不需重复提交. 谈判 供应商须至少在 谈 判响 应文件接 收 截止 时间前汇至如下 账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逾期拒收;

并至我公司财务换取谈判保 证金收据.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账号:52616026103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阊支行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参选人全称、项目编号、 谈判保证金 字样;

谈判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后,应及时电话告知采购联系人.

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成交总金额 5%的履约 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8 质量保证金 当批次验收合格货款的 5%作为质保金, 满12 个月后且采购人在收到成交 供应商收款收据后的

60 天内无息退还 5%质量保证金.

9 付款方式 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 95%在60 日内予以支付,其余 5%作为售后服务质保金 于验收合格日起的

12 个月后

60 日内予以支付.

10 谈判答疑 潜在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 书面 文件应不得迟于谈判答疑截止时间使采购人收到, 在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不再接 受任何答疑. 谈判答疑截止时间:2019 年月日16:30

4 序号 名称 内容

11 谈判响应文 件递交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

880 号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

电话:0512-69899999-18240 邮编:215101

12 谈判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19 年月日13:30

13 谈判时间 时间:2019 年月日13:30(另行通知) 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

880 号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14 谈判响应文 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或 加盖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成交 供应商在合同签 订 前另 需提供谈 判 响应 文 件的 电子文件 一份(WORD 文档形式)

15 谈判响应文 件有效期 自谈判当日起

180 日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 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6 采购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

880 号邮编:215101 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

电话:0512-69899999-18240 电子

邮箱:zhanwenfei@sz-mtr.com

17 成交原则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

18 谈判说明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参加现场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否则谈判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

5、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只报了部分内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文 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

6、谈判供应商提出了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 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不能成交;

7、谈判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采购失败.

8、经谈判小组认定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可取消 其成交候选资格.

9、谈判开始后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本次 谈判采购不能成交.

5 序号 名称 内容

19 注意事项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谈判供应商如发现谈判采购文 件中存在含糊不清、 相互矛盾、 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规违法等 内容时, 请在本表规定的谈判采购文件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反映, 逾期 不得再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说明:本表内容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6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说明 1.1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 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1.2 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2 词语释义 2.1 采购人: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 2.2 谈判供应商: 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供应商. 2.3 响应:谈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谈判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 判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 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和自然人.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和自然人.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 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售后服务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 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0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1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2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 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 在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终止谈判(废标) : 4.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终止谈判后,采购人将把终止谈判的结果通知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但不说明理由.

7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 谈判要求 1.1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2 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1.3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它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 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谈判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潜在谈判供应商不 利后果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1.4无论是否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潜在谈判供应商都应将谈判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 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2 谈判采购文件答疑、澄清或修改 2.1 潜在谈判供应商在收到谈判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采购文件后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提出时间按前附表要求执行. 对于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出的疑问, 采购人将采取网上发布澄清公告的形式给予答疑. 2.2 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3 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及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将作为谈判 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谈判响应文件编制

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谈判响应函(格式见

第四章);

1.2 谈判报价表(格式见

第四章);

1.2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

第四章);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第四章)(如有授权) ;

1.5 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 谈判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

1.7 谈判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8 售后服务响应及服务承诺内容措施(加盖公章) ;

1.9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加盖公章) ;

8 1.10 其他供应商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

2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2.1 谈判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并装订成册;

2.2 谈判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 谈判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3.1 除非另有规定,谈判供应商对《货物清单》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标的 物、出厂检验费、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 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临时工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 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谈判供应商企业利润、税 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2 谈判报价的计算方法 谈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标的物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根据现行市场价格并考虑项目实施 过程中的风险因素,综合计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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