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8-09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之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 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所有名下中国联盛煤层气页岩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份,应 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 商或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Leason CBM &

Shale Gas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国联盛煤层气页岩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China Leason Investment Group Co., Limited中国联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70) 有关 融资租赁安排的 主要交易 本封页所用之词汇与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星期一) 中午十二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院27-2号楼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31至32页.随函附奉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无论阁下是否能够亲身出席股东特 别大会及於会上投票,务请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照列印指示填妥,并於股东特别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 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26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 格后,阁下其后仍可依愿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创业板的特色CiC创业板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 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 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老练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新兴的性质所然,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於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 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目录Cii C 页次 创业板的特色 i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4 附录一 ― 本集团财务资料

14 附录二 ― 一般资料.25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31 释义C1C於本通函中,除文义另有规定者外,下列词汇分别具有下列涵义: 「资产I」 指 位於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李庄村的物业及该等设备 「资产II」 指 位於广西省北流市城东三路的物业 「联系人士」 指 具有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中集」 指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前称中集车辆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公司」 指 中国联盛煤层气页岩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前称中国联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其已发行股份於创业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星期一) 举行及召开 的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审议及酌情通过融资租赁协议 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该等设备」 指 若干LNG液化装置设备 「融资租赁协议」 指 沁水能源与中集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就出售及租赁 该等设备订立的有条件融资租赁协议 「融资租赁安排」 指 融资租赁协议项下 (其中包括) 拟进行的融资租赁安排 「创业板」 指 联交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释义C2C「广西北流」 指 广西北流燃气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 司间接拥有97.5% 「担保」 指 本集团成员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以中集为受益 人订立的若干担保,以保证沁水能源根谧首饬扌橄 中集妥为付款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河北顺泰」 指 河北顺泰能源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为独立 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的任何人士或公司及彼等 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 (如适用)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确定本通函所载 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LNG」 指 液化天然气 「洛阳顺和」 指 洛阳顺和能源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王先生」 指 王忠胜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 「名义购买价」 指 名义购买价人民币100元,沁水能源可选择於融资租赁协议 下的租赁期间届满时以该价格向中集购买该等设备 「中国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 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释义C3C「沁水能源」 指 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之法定货币 「山西物流」 指 山西万志物流有限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三日在中国 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间接拥有83%,由沁水县盛融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拥有17% 「山西阳城」 指 山西阳城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权质押协议」 指 本公司与中集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订立的有条件股 权质押协议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指 具有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议 「阳城惠阳」 指 阳城县惠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於中国成立的合资公 司,分别由本集团间接拥有60%,由山西阳城阳泰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 (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拥有20%,由郑州贞 成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拥有 20% 「%」 指 百分比 於本通函内,所有人民币金额均按1.00港元=人民币0.81元之汇率换算为港元,仅供说明之用. 本公司并无作出声明表示任何金额已经、可能已经或可以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换算. 董事会函件C4CChina Leason CBM &

Shale Gas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国联盛煤层气页岩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China Leason Investment Group Co., Limited中国联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70)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王忠胜先生 (主席) 4th Floor, Royal Bank House 施亮先生

24 Shedden Road, George Town 张庆林先生 Grand Cayman KY1-1111 付寿刚先生 Cayman Islands 郭纯恬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 罗维先生 北角 彭玉芳女士 电气道148号 王之和先生 37楼3705室 敬启者: 有关 融资租赁安排的 主要交易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之公布,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融资租赁安排. 本通函旨在向阁下提供有关 (其中包括) (i)融资租赁安排;

(ii)有关本集团的财务资料;

(iii)股 东特别大会通告;

及(iv)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若干资料之进一步详情,以审议及酌情通 过批准融资租赁协议之决议案. 董事会函件C5C融资租赁协议 日期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订约方 承租方: 沁水能源,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出租方: 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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