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8-13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China Powe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380) 持续关连交易 五凌电力重续一项租赁协议 董事局宣布,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五凌电力(本公司拥有 63%权益的 附属公司)与黔东电力就重续输电线路及开关设备的租赁安排订立五凌租赁协 议. 黔东电力为中电国际的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而中电国际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5.35%.因此,根鲜泄嬖蚨ㄒ,黔东电力为本 公司的关连人士.而五凌租赁协议根鲜泄嬖蚴綮侗竟镜囊幌畛中亓 易. 根辶枳饬扌,截至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三个财政年度各年,黔东电力应向五凌电力支付的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54,110,000 元(约相等於 64,420,000 港元)(不含增值税).应付年度租金按上 市规则第

14 章所界定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於 5%,故交易须遵守 根鲜泄嬖虻 14A 章公告、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经独立股 东批准的规定. 谨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刊发的公告,就有关输电线路及开关设 备的租赁协议将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五凌电力与黔东电力就重续输电线路及开关设备的 租赁安排订立五凌租赁协议.

2 五凌租赁协议 日期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订约方 (i) 五凌电力(出租人);

及(ii) 黔东电力(承租人). 主要条款及年度上限 五凌租赁协议的租赁期限为三年,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直至二零一八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 输电线路及开关设备的租金以五凌电力投资建设的成本为基础厘定,订约双方同 意,在租赁期限内,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54,110,000 元(约相等於 64,420,000 港元) (不含增值税). 自租赁期限之起始日起,租金由黔东电力按年度支付,於次年一月十日前将上年度 实际租赁期的租金支付予五凌电力. 五凌电力有权单方面决定终止五凌租赁协议,以书面方式一个月预先通知给予黔东 电力.如发生任何五凌租赁协议内须终止协议的事项,租金按实际租赁日数结算, 并须自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理由及利益 在本集团於二零零九年收购五凌电力之前,黔东电力已一直使用由五凌电力投资建 设的输电线路和开关设备,用以向湖南电网输送电力.五凌电力与黔东电力对上於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签订的《送出线路及开关设备租赁协议》即将於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订约双方同意续签租赁三年.五凌租赁协议将为本集团带 来额外租金收入.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对本公司股东而言,五凌租赁协议乃於本公司 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 利益.

3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国家电投常规能源业务的核心子公司.国家电投为中国唯一同时拥有火 电、水电、核电及新能源资源的综合能源集团.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建设、拥有、经营及管理大型发电厂.本公司拥 有并经营大容量燃煤火力发电厂、水力与风力等清洁能源发电厂. 五凌电力的主要业务 五凌电力於一九九五年五月三日在中国注册成立,并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一日登记 为一家有限责任的中外合资企业.五凌电力由本公司及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 63%及37%权益. 五凌电力主要在湖南、贵州、四川及新强等地从事水电及风电等清洁能源的开发、 生产及供应. 黔东电力的主要业务 黔东电力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黔东电力由 中电国际、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电力 总公司分别持有 75%、20%及5%权益. 黔东电力主要从事电力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发电厂. 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 於本公告日期,中电国际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5.35%.由於中电国际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根鲜泄嬖蚨ㄒ,中电国际、其附属公司及联系人均为本公司的关 连人士. 由於黔东电力为中电国际的非全资拥有附属公司,故根鲜泄嬖虻 14A 章,黔东 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五凌租赁协议根鲜泄嬖蚴綮侗竟镜囊幌畛 续关连交易. 根辶枳饬扌,截至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个财政年度各年,黔东电力应向五凌电力支付的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54,110,000 元 (约相等於 64,420,000 港元)(不含增值税).应付年度租金按上市规则第

14 章4所界定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於 5%,故交易须遵守根鲜泄嬖虻 14A 章公告、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概无董事於五凌租赁协议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或须就董事局决议案放弃投票.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董事局」 指 本公司董事局 「本公司」 指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中电国际」 指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及国家电投 的全资拥有附属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所涉地区而言,中国 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 「黔东电力」 指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并为中电国际的非全资拥有附属 公司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5 「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 司,前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批准,於二零一五年中与国家核电技 术公司联合重组的一家全资国有企业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输电线路及开关设备」 指 由五凌电力投资、建设及拥有的

100 公里同塔双 回500 千伏线路和一座位於湘西的

500 千伏开关 设备 「五凌租赁协议」 指 五凌电力与黔东电力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 日就租赁输电线路及开关设备订立的协议 「五凌电力」 指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并为本公司拥有 63%权益的附属公司 * 英文或中文译名(视乎情况而定)仅供识别 本公告所载人民币与港元之间按人民币 0.84 元兑 1.00 港元的汇率换算.换算并不 代表人民币实际可按该汇率或任何汇率兑换为港元. 承董事局命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余兵 香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执行董事余兵及王子超,非执行董事王炳华及关绮鸿,以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志强、李方及徐耀华.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