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0-0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齿轮、轴、法兰等精密锻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海安县青山锻造厂 编制日期:2019 年2月海安县青山锻造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 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齿轮、轴、法兰等精密锻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海安县青山锻造厂 法人代表 桑** 联系人 桑** 通讯地址 海安镇通榆北路

81 号 联系电话 130******59 传真/邮政编码

226600 建设地点 海安市达尔文路

255 号 立项审 批部门 南通海安市审批局 项目代码 2018-320621-33-03-564533 备案号 海行审备[2018]829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 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依托厂区现有 总投资 (万元)

4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4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6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 2-4 页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 .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95 天然气(标立方米/年)

8 万电(万度/年)

40 燃油(吨/年) ― 燃煤(吨/年) ― 其他(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无生产废 水产生,生活污水 156t/a 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 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和海安恒泽水务有限公司接 管标准要求后接管至海安恒泽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通扬运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2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1. 表1-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规格 年耗量 储存方式 项目最 大储量 备注

1 连铸坯 45#钢Φ350-φ500 880t/a 车间堆放 50t 外购

2 连铸坯 20#钢Φ180-φ300 220t/a 车间堆放 25t 外购

3 连铸坯 40cr 钢Φ180-φ350 220t/a 车间堆放 25t 外购

4 连铸坯 40crmo 钢Φ180-φ350 220t/a 车间堆放 25t 外购

5 连铸坯 35crmo 钢Φ180-φ300 110t/a 车间堆放 15t 外购

6 连铸坯 A105 钢φ200-φ500 110t/a 车间堆放 15t 外购

7 天然气 烷烃类 管道燃气

8 万m3 /

0 市政管 网

2、建设项目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见表 1-2. 表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 型号 数量(台/套) 所在车间 来源

1 数控带锯床 DZ4230

1 生产车间 国产

2 卧式带锯床 DB4230

1 国产

3 卧式带锯床 DB4240

1 国产

4 卧式带锯床 DB4260

1 国产

5 蓄热天然气加热炉 4000*1100*600

1 国产

6 液压锤 2T 单臂

1 国产

7 空气锤 0.75T

1 国产

8 扩孔机(碾环机)

800 1 国产

9 操作机 2Y

1 国产

3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海安县青山锻造厂从事齿轮、轴、法兰等精密锻件生产,项目位于海安市达 尔文路

255 号,租赁江苏一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 企业拟投资总额 为500 万元,租赁面积约 1250m2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齿轮、轴、法兰等精 密锻件

1600 吨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企业拟于

2019 年5月开始建设, 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7月16 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 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本项目属于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中

67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的 其他(仅切 割组装除外) 类,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因此海安县青山锻造厂委托 我单位进行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我单位接收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 和收集资料,并依照相关规定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 ⑴与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和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海安市达尔文路

255 号, 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管控 区为新通扬―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其二级管控区边界位于本项目北侧 650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海安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红线管控区,不会导 致海安市辖区内生态红线管控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 家级生态保护区为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源保护区,其准保护区边界位于本 项目西北侧 830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因此建设 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是相符的. ⑵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南通市环境状况公报》(2017),2017 年海安镇主要空气污染物指 标监测结果中 PM10 和PM2.5 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 级标准;

根据南通市

2017 年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见表 3-2),基础数据为

4 2017 年南通市全年每天检测数据,数据来源为中国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分析平台, SO

2、PM

10、CO 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 日均值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PM2.5 的年均浓度和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 O3 的8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 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海安市人民政府 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燃煤控制,在用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 扩建热电项目,加强供热管网建设.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家具 制造行业为重点进行整治, 推进油烟净化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防治移动污染源, 推广使用

200 辆新能源汽车, 淘汰

500 辆高污染车辆. 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 动机械使用区域.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 绿色施工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 深化秸秆 双禁 ,强化 双禁 工作力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海安市大气环境 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扬运河水质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本项目固废、废水、废气、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即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 求. ⑶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自区域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天然气由新奥燃气供 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位于海安市达尔文路

255 号,根据江苏一铭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证(苏海国用(2015)第K301565 号),建设用地属 于工业用地. 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⑷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精密锻件制品生产项目, 对照 《海安县工业项目投资负面清单》 (试行),不属于

一、严格控制的投资项目清单 中 机械 新建普通铸锻件项 目 和或

二、严格禁止的工艺装备及产品 内容,符合区域负面清单的要求. 本项目精密锻件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2月16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修正)鼓励类项目中 十四机械 中的

20、耐高低 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 项目;

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5 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关于修改(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中鼓励类项目中 十

二、机械 中 20.耐高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精密铸锻件 项目;

不属于《南 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项 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 目目录(2013 年本)》中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3、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1月12 日江苏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8 年修改),通榆河实行分级 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引江河、 新通扬运河、泰东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新沂河南偏 泓、盐河和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射阳河、车路河、沂南小河、沭新河等与 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 护区;

其他与通榆河平交的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 三级保护区. 本项目位于海安市达尔文路

255 号,北侧 670m 为薏柙撕,薏柙撕泳嗬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边界 6000m,薏柙撕硬皇粲谕ㄓ芎庸┧拥,也不属于平交 河道.所在地不在于通榆河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 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4、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行业,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z2017{30号),相关规定: 2017年底前,包装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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