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10-07
1 昆山大辅帘布压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04 月14 日,昆山大辅帘布压延有限公司编制的《昆山大辅帘布压 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 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昆山市环保局审批要求等 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出席验收会的有验收监测单位(江苏国 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项目建设单位(昆山大辅帘布压延有限公司) ,并邀请 专家三人一起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 审核了"验收监测报告" ,经认真评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昆山市淀山湖镇北苑路

239 号3幢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租赁苏州伟强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之建筑面 积为 1500m

2 ,年产覆胶帘布

30 万米.目前已建成捏炼机

2 台,密闭式捏炼机

1 台,四辊压延流水线

1 条,冷却塔

1 台,电加热发生器

3 台等主要生产和公辅 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南京师范大学于

2014 年01 月编制完成,

2014 年02 月取得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昆环建[2014]0295 号).

2016 年06 月项 目开工建设,2016 年08 月项目建成,至今已完成调试运行并自主完成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立项、建设、调试、验收监测过程 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600 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

2 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昆环建[2014]0295 号批复内容,年产覆胶帘布

30 万米.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以电加热发生器取代燃气锅炉,减少一台捏炼 机,新增冷却塔一台(原环评有冷却工艺,设备未申报) ;

其余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江苏省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办 (2015)

256 号)的要求,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2

(一)废水 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仅员工产生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 网纳入昆山市淀山湖镇新苑污水处理厂处理.附城市排水许可证.冷却塔清下 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依托出租方) .

(二)废气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捏炼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异味,由车间通风设施抽 至室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原环评申报时采用燃气锅炉对设备进行预热,实际建设过程中采用电加热 发生器取代燃气锅炉,因此无燃料废气产生.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捏炼机、密闭式捏炼机、四辊压延流水线、电加热发生 器、冷却塔等. 按照规范加装减振垫,同时经车间墙体屏蔽、距离衰减,人员严格管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为焦料和生活垃圾. 项目焦料属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上海宏贵塑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 垃圾由淀山湖镇环卫所负责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覆胶帘布生产负荷为 83.7%,生产工况满足验收工况 75%以 上的要求.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市政污水管网(附城市排水许可证) ;

冷却塔清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监测值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及臭气最大检测浓度达《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1标准.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排放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

3 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验收工作组认为"昆山大辅帘布压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合 格.

六、建议与后续要求

(一)规范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牌.

(二)加强对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减少废气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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