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10-05
2018 年 茂名市本级 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报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7) 茂名市

2017 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 年1月15 日在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茂名市财政局局长 王伯昌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茂名市

2017 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 年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 提出意见.

一、2017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以十八大、十八届历 次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 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狠抓增收节支,规范财政管理,全 面深化改革,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7 年来源于茂名 的财政收入为 522.12 亿元,比2016 年增收 34.97 亿元,增长7.2%,其中:上划中央级财政 283.02 亿元、占54.2%,上 划省级财政 50.75 亿元、占9.7%,市级财政 76.46 亿元、占14.6%,区(县级市)级财政 111.89 亿元、占21.4%.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0.14 亿元,完成代编 预算的 101.5%,按照可比口径(下同)增收 9.07 亿元,增长7.5%. 按收入项目划分.(1)税收收入完成 80.95 亿元,增长 15.1%.其中:增值税 28.16 亿元、营业税 0.13 亿元(查补 以前年度收入)、企业所得税 4.44 亿元、个人所得税 1.89 亿元、资源税 0.48 亿元、城建税 11.49 亿元、房产税 2.2 亿元、印花税 1.09 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 2.46 亿元、土地增 值税 12.91 亿元、车船税 1.87 亿元、耕地占用税 3.43 亿元、 契税 10.38 亿元.(2)非税收入 49.19 亿元,下降 3.1%(主 要原因是受中央和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负担等 政策影响).其中:专项收入 8.91 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 入13.01 亿元、罚没收入 5.48 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 使用收入 19.37 亿元、捐赠收入 0.22 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 入1.28 亿元、其他收入 0.93 亿元.非税收入比重为 37.8%, 比2016 年降低了 4.1 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 (详 见附表 1-1) 按预算级次划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0.18 亿元, 增长 9.6%,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46.2%;

区(县级市)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9.96 亿元,增长 5.7%,占全市一般公共 预算收入的 53.8%,市级与县级财政实现均衡发展.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1.92 亿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 130.8%, 增支 27.35 亿元, 增长 7.7%. 主要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75 亿元、公共安全支出 15.65 亿元、 教育支出 116.17 亿元、科学技术支出 1.69 亿元、文化体育 与传媒支出 9.71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5.71 亿元、医 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9.43 亿元、节能环保支出 10.68 亿元、城乡社区支出 18.41 亿元、农林水支出 29.7 亿元、交通 运输支出 9.47 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95 亿元、商业 服务业事务支出 1.28 亿元、金融监管等支出 0.18 亿元、国 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48 亿元、住房保障支出 11.57 亿元、粮 油物资储备支出 1.48 亿元、其他支出 1.08 亿元.(详见附 表1-2)

2017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 上级补 助收入、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等,减去全市一般公共预 算支出、上解省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等,收支相抵,实现平 衡, 部分项目资金因上级下达较迟和实施偏慢而结转至

2018 年使用.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0.18 亿元,比上年增收 5.29 亿元, 增长 9.6%. 完成人大会议审议通过预算的 105.4%, 比年初预算超收 3.1 亿元,超收收入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 算稳定调节基金,留待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1)税收收入 36.22 亿元,增长 23.3%.其中:增值税 17.52 亿元、企业所得税 1.21 亿元、个人所得税 0.72 亿元、 资源税 0.06 亿元、城建税 8.60 亿元、房产税 0.78 亿元、印 花税 0.37 亿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 1.37 亿元、 土地增值税 1.48 亿元、车船税 0.64 亿元、耕地占用税 0.46 亿元、契税 2.98 亿元.(2)非税收入 23.96 亿元,下降 6.1%(主要受中央 和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影响).其中,专项收入 6.88 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 3.75 亿元、罚没收入 2.07 亿元、国 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9.97 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1.27 亿元.(详见附表 1-3)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3.86 亿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34.6%,增支 17.58 亿元,增长 26.5%.其中:一般公 共服务支出 5.9 亿元、公共安全支出 4.88 亿元、教育支出

20 亿元、科学技术支出 1.07 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1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1 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支出 2.64 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 6.41 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 10.36 亿元、农林水支出 9.26 亿元、交通运输支出 5.8 亿元、资源 勘探信息等支出 1.08 亿元、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 0.46 亿元、 金融支出 0.03 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9 亿元、住房保 障支出 2.56 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7 亿元、 其他支出 0.82 亿元.(详见附表 1-4)

2017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 上级补 助收入、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等,减去市级一般公共预 算支出、上解省支出、补助区(县级市)支出、债券还本支 出等,收支相抵,实现平衡.部分项目资金因上级下达较迟 和实施偏慢而结转至

2018 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7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 58.21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4.7%,增收 8.65 亿元,增长 17.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 出61.16 亿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支出),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1.6%,同比减少 7.45 亿元,下降 10.9%,支出减 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推进慢,资金需结转到下年度支 出.(详见附表 1-5,1-6) 2.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7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16.28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6.8%,增收 0.88 亿元,增长 5.7%.市级政府性基金支 出19.06 亿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及专项债券支出),完成年 初预算的 124.9%,减少 4.36 亿元,下降 18.6%,主要原因是 部分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的项目推进慢,资金结转到下 年度支出.(详见附表 1-7,1-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汇总市级和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 0.62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5%. 支出 0.62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8%.主要用于困难企 业职工安置、支持企业发展.(详见附表 1-9)

2017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18 亿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0%,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股利股息、产权转 让收入.支出 0.18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 市属困难企业职工安置支出.(详见附表 1-10)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 118.72 亿元,按可比口径完成年初预算的 93.4%;

支出 120.83 亿元, 按可比口径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3%.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历年 滚存结余 136.27 亿元.(详见附表 1-11)

2017 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 33.28 亿元,按可比口径完成年初预算的 97.1%;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支出 29.39 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96.2%.市级社会保 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 20.63 亿元.(详见附表 1-12)

(五)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滨海新区(博贺湾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下同)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2 亿元, 增收 0.14 亿元, 增长 16.3%,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7 亿元,减少 2.09 亿元,下降 19.3%,完成年度预算的 73.1%. 2.高新区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67 亿元,增长 81.2%,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对高新区加大让利扶持, 根据 《茂名市 2017-2021 年财政管理体制方案》 (茂府 〔2017〕

2 号)文规定,市级与高新区的共享收入分成比例由原来的 60%:40%调整为 40%:60%,与滨海新区的分成比例一致, 按可比口径计算高新区收入增幅为 20.8%,完成年初预算的 137.6%.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1 亿元,增支 0.58 亿元,增长 21.3%,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7%.

(六)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 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有关规定,对地方政府债 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 务.截至

2016 年12 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 153.87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102.75 亿元,专项债务 51.12 亿元), 比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71.93 亿元(其中:一般债 务109.85 亿元,专项债务 62.08 亿元)少18.06 亿元,即我 市还有 18.06 亿元的举债空间. 我市

2016 年地方政府债务余 额控制在省批准的 171.93 亿元限额内.

2017 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29 亿元,加上

2016 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 171.93 亿元,2017 年 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0.93 亿元.截至

2017 年12 月底,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173.95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117.14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 56.81 亿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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