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展示柜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9 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部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 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 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10

三、环境质量状况.17

四、评价适用标准.20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4

七、环境影响分析.25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6

九、结论与建议.37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租赁合同 附件

4 备案证明 附件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件

6 外包协议 附件

7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件

8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附图

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 附图

5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图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展示柜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法人代表 张建敏 联系人 张建敏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东侧 联系电话

17663061186 传真 -- 邮政编码

2536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东侧 立项审批部门 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1481-21-03-01061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木质家具制造 C21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1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4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投产日期

2019 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注册成立于

2018 年9月, 公司位于山东省 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东侧,租赁乐陵市马克力德木业有限公司的一部 分生产车间(租赁合同见附件 3),建设

1 条展示柜加工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精 密裁板锯、台钻等,原材料主要为细木板、防火板、铝塑板、玻璃等.职工定员

25 人, 年生产

300 天,设计规模为年生产展示柜

500 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 院(2017)第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

十、家具制造业,

27、家具制造 中 其他 类,应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 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负责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 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 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东侧,通过现场勘察,本项 目建设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且周围用水方便,交通便利、电力充足,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项目选址合理. (3)土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东侧,企业租赁乐陵市马 克力德木业有限公司的厂房,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 5),本项目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 (4)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 红线, 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一、 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 红线.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乐陵市共有

3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见下表 1-1: 表1-1 乐陵市生态保护红线区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德州市碧霞湖水库水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红线区位于乐陵市霞光大道东北侧,辛庄村、堤口杜村南侧, 李铁匠村、马家道口村西北侧.一级红线区外侧 20-100m 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 保护红线区 东至枣城北大街,西至齐油坊村西口,南至前倾庄村,北至李 达子村南口 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 保护红线区 东至付兴宇村,西至杩头苏村,南至洼里贾村,北至枣王村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东侧,距离德州市乐陵金 丝小枣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较近(最近距离约 2.7km), 未涉及生生态红线区范围,符合《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5)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5 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国家环保部 以环环评[2016]150 号文形式发布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论述项目建设与之相对应的符合性,具体见表 1-2. 表1-2 本项目建设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原则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 生态保护 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中规定, 乐陵市共有

3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碧霞湖水库 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位于乐陵市霞光大道东北 侧,辛庄村、堤口杜村南侧,李铁匠村、马家道口村西北侧. 一级红线区外侧 20-100m)、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 护红线区(东至枣城北大街,西至齐油坊村西口,南至千倾庄 村,北至李达子村南口)、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生物 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东至付兴宇村,西至 杩头苏村,南至洼里贾村,北至枣王村).本项目不在上述生 态保护红线区内. 本项目与德州市生 态环保红线位置关 系图见附图 4, 可以 看出本项目所在区 域无生态保护红 线,不涉及占用或 穿越生态保护红 线,本项目选址符 合生态保护红线的 要求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但项目 不属于高耗能行业,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 环境质量 底线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经预测满足排放标准,符 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满足环境质量底线 要求 负面清单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 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文)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规定. (6)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 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性分析 表1-3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项目 符合性分析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 不属于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 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埋要求的项 不属于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 不属于

6 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 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一)化工石化项目;

(二)纺织印染项目;

(三) 制浆造纸项目;

(四)制药项目;

(五)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六)铅 蓄电池制造项目;

(七)皮革鞣制项目;

(八)电镀项目;

(九)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4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 不属于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 不属于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 项目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 农药、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 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管网覆盖区,新建、 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10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11 再生铅项 不属于

12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

13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14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

15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16 排放高盐事故应急池或高浓度有机事故应急池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 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属于

17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不属于

18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不属于

19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 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不属于

20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三、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名称: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展示柜加工项目

2、项目投资:51万元

3、建设单位:天津市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政府驻地东侧,东经117.248,北纬37.718.

6、工程内容及规模:总投资

51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1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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