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9-29
1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部分子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

3000 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的实 施主体由原来的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恰县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雪峰爆破工程 有限公司乌恰分公司;

2.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 备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混装炸药地面站现场混装炸药车的购置 原计划在阜 康大黄山混装炸药地面站实施的

1 台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昌 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炸药生产地面站. ?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乌恰县 萨热克铜矿年产

3000 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 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原募投项目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722 号 文核准,共发行 8,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 4.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1,010.3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087.53707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22.762928 万元.上述募集资

2 金已于

2015 年5月11 日到账.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验字[2015]00027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4月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 的议案;

2017 年7月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 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的议案. 变更完成后, 公司募投项目如下: 名称 投入总金额 (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5,192.40 4,896.14 4,896.14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 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3,515.50 12,528.00 12,528.0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 35,680.00 19,565.59

0 其中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雪峰爆破 )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 术改造项目分为四个子项目,如下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万元 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总额比例/%

1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

3000 吨现场混 装乳化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2,021.60 1,200.00 14.96

2 爆破施工承包工程配套生活区建设及施 工车辆购置 699.90 600.00 5.18

3 混装炸药地面站现场混装炸药车的购置 1,612.10 1,600.00 11.93

4 土石方挖运业务 9,181.90 9,128.00 67.93

5 合计 13,515.50 12,528.00 100.00

(二)本次变更情况 1.实施主体变更

2017 年7月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议案,公司拟采取增资的形 式将募集资金 12,528.00 万元投入公司控股子公司雪峰爆破用于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拟由雪峰爆破的控股子公司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3 简称 克州雪峰 ) 投资设立乌恰县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乌恰雪峰爆破 ) , 并以乌恰雪峰爆破为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 产3000 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乌恰混装站项目 )的实 施主体.雪峰爆破持有克州雪峰 60%股权,新疆鑫诚远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诚远达 )持有克州雪峰 40%股权,雪峰爆破和鑫诚远达拟对克州雪峰同比例增资, 雪峰爆破拟用募集资金出资

1200 万元,鑫诚远达拟以现金出资

800 万元.克州雪峰拟 以上述增资款投资设立乌恰雪峰爆破,用以实施乌恰混装站项目.截止目前,上述乌恰 混装站项目的增资事项未实施, 经雪峰爆破和鑫诚远达双方达成一致,不对克州雪峰进 行上述增资. 为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使综合效益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雪 峰爆破为主体设立乌恰分公司(以下简称 乌恰分公司 )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恰混 装站项目由原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雪峰爆破的控股子公司克州雪峰的全资子公司 乌恰雪峰爆破变更为乌恰分公司, 并以乌恰分公司为主体实施乌恰混装站项目.现建设 乌恰混装站项目资金除募集资金

1200 万外,剩余费用为雪峰爆破自有资金. 除此之外,实施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根据雪峰爆破现有业务开展情况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 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混装炸药地面站现场混装炸药车的 购置 (以下简称 混装车购置项目 )的具体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为保障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混装车购置项目计划购置

8 台现场混装炸药车, 拟投资 1,612.10 万元, 其中募投资金 1,600.00 万元, 自筹资金 12.10 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为

24 个月.其中车辆购置费用为

1600 万元,变更后车辆具体 分配情况与原实施情况对比如下表所示: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数量(辆) 名称 数量(辆)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3000 吨现 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

2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

3000 吨现 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

2 伊宁金山金矿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地面站

2 伊宁金山金矿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地面站

2 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 黑山矿区露天煤矿接续工程爆破 施工承包工程

2 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县 黑山矿区露天煤矿接续工程爆破 施工承包工程

2 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炸药生

1 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炸药生

2 4 产地面站 产地面站 阜康市大黄山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地面站

1 阜康市大黄山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地面站

0 除上述将原计划用于阜康市大黄山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的一台混装炸药车用 于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炸药生产地面站使用外,其他车辆实施地点不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宜.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乌恰混装站项目 乌恰混装站项目总建设投资 2021.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200 万元,第三方出资 821.6 万元.该子项目计划在新疆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建设年产

3000 吨现场混装乳化炸 药生产系统及地面辅助设施厂区, 主要由生产区和生活及办公区组成.生产区布置硝酸 铵库、硝酸钠库、乳胶基质制备工房、混装车车库和其他辅助设施;

生活及办公区布置 综合办公室、锅炉房等配套设施. 截至目前,乌恰混装站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已完成投资金额 备注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 3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 药地面站建设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2021.6 万元,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200 万元, 自筹资金 821.6 万元

0 该项目现处于建设用 地审批阶段,未进行 实质性建设阶段 2.混装车购置项目 为保障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混装车购置项目计划购置

8 台现场混装炸药车,建设投资 1612.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600 万元,自筹资金 12.1 万元. 现已实际完成现场混装炸药车购置

2 辆,分别为伊宁金山金矿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地面站

1 辆、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炸药生产地面站

1 辆.实际投资金额为 260.3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5 1.乌恰混装站项目 根据乌恰混装站项目炸药市场目前需求情况,混装炸药需求量减少,将无法完全释 放乌恰混装站产能,为保证乌恰混装站的盈利能力和提高产能利用率,计划将混装炸药 进行长途配送(根据道路危险品运输条例规定,需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乌恰 混装站受设计规模限制, 无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乌恰分公司可以共享雪峰爆 破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进行混装炸药长途配送,从而有效释放乌恰混装站产能. 2.混装车购置项目 1)原计划阜康大黄山混装站购买

1 台现场混装炸药车, 现该混装站辐射区域的混装 炸药需求量减少;

2)雪峰爆破所属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站现有现场混装乳化炸药产能为

3000 吨 /年,许可混装乳化炸药车为

3 辆.将军庙混装站现有混装乳化炸药车

1 辆,不能满足 混装炸药生产需要;

3)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为提高将军庙混装站混装炸药的产能释放率,调 整完毕后, 将有利于提高奇台将军庙混装站产能利用率,也有利于公司巩固准东地区爆 破市场占有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战略 发展及市场布局.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 雪峰爆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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