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9-28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开发区工业废弃物综合 利用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4〕278 号 广州科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广州开发区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扩建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 报告书 ) ,广州市环保局对报告 书的初审意见等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科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科学城光谱东路

3 号,现有项目年回收利用含铜蚀刻废液

40000 吨.扩建项目拟在 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 年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

69000 吨, 其中有色金属废物

49000 吨,酸碱废液

10000 吨,废弃的印刷线 路板

5000 吨,覆铜板的边角料及残次品

5000 吨.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 规模、地点进行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 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 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 ―

2 ― 施,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 节能、 降耗、减污、增效 的原则,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持续提高 清洁生产水平.

(二)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 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并进一步优化废水的处理、回用 方案和工艺.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 分与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处 理.扩建后,全厂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分别控制在 302.26 吨/日和 22.5 吨/日以内.

(三)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 放量.本项目燃天然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生产废气中的颗粒物、硫酸雾、 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 排放参照执行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 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VOCS 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3 ― 项目应按报告书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并配合当地政 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工作,严禁建设学校、居民 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 选用低噪声设备, 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 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五)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渣等列入《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 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 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的要求.

(六)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 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制订 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最大 ―

4 ― 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杜绝 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水环境污染事故,确保 环境安全.

(七)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 通知》 (环办〔2012〕5 号)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八)项目建成后,全厂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 总量指标纳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全厂外排废气中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应分别控制在 0.11 吨/年、0.43 吨/年以 内,具体总量控制指标由广州市环保局核拨.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 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投产满五年,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环保局 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

5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 年9月26 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技术中心,广 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 年9月26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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