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9-28
3706340102136 行政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业务手册 长岛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5-11-6 -

1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业务手册 目录

一、前言3

二、审批要素 (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3

(二)实施机构3

(三)审批对象3

(四)审批依据3

(五)审批条件3

(六)审查材料4

(七)审批证件4

(八)审批时限4

(九)审批收费4

(十)审批咨询4

三、审批流程 ( 一)收件41.

接收52. 登记5

(二)受理51. 审核52. 补正材料53. 受理决定5-2-

(三)发放5

(四)审批流程图5

(五)归档5

四、投诉举报 (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6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6

五、表单及文书 ( 一)申请与受理类6

(二)审查与决定类6附件17附件28附件3

12 附件4

13 附件5

14 附件6

15 -

3 -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6月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101 项及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 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审批决定、审 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 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编码:3706340102136

(二)实施机构: 长岛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三)审批对象: 单位、个人

(四)审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 (2004 年6月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101 项: 城市建筑垃 圾处置核准 实施机关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

(五)审批条件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 (2004 年6月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101 项之规定. 申请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上述法规的要求, 各种申报材料 齐全有效. -

4 -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法规的规定, 申报材料不齐全 不准确.

(六)审查材料 ?书面申请(A4 纸、打印、盖公章) ;

?建设工程用地现状图;

?建设工程平面布置图;

④投资项目核准证明.

(七)审批证件:《长岛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八)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

7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7 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 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 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十日,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 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九)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长岛县市政市容管理局管理科设立咨询 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 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 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 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长岛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5 - 2.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 长岛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长 岛县政务服务中心内网进行登记.

(二)受理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 初步审核主要审查 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能当 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 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 给与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3) .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 不予受理, 并告知申请人, 同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见附件 4) 和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 5) .

(三)发放 发放证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四)审批流程图(见附件 1)

(五)归档:申报材料实行分类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月 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县市政 市容管理局). -

6 -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县市政市容管理局管理科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 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 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对不属于受理 范围的投诉举报, 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诉举报 工作机构投诉举报. 2.经过初步核查, 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相 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3.对收到的举报事项,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县市政市 容管理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了结.处理结果不合规范要求 的,责令承办责任人重新处理;

4.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与受理类 1.所递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2) 2.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3) 3.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4) 4.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 5)

(二)审查与决定类 准予决定(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见附件 6) -

7 - 附件 1: -

8 - 附件 2: 长岛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申请书申请人:申请日期:长岛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制 -

9 -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 无 字填写.

二、 申请人 是指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单位和个人,按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填写 申请许可项目 ,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 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 其他 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五、附申报资料:

(一)书面申请(A4 纸、打印、盖公章) ;

(二)建设工程用地现状图;

(三)建设工程平面布置图;

(四)投资项目核准证明. -

10 - 申请人地址经济性质固定资产(万元)电话传真邮箱其他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手机负责人负责人手机业主业主手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手机处置数量处置位置单位人数处置时间申请许可项目: -

11 - 施工安全设施: 序号 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保证申明申请人保证: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 合法. 如有不实之处, 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签字) : 年月日-12 - 附件 3: 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申请材料计**项,经审查,所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现予受理,我窗口将在**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特此告知 经办人:****** 联系

电话:监督投诉

电话:******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注:

1、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

2、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窗口存档. 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申请材料**项,经审查,所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现予受理,我窗口将在**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 : 签字日期:******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13 - 附件 4: 不予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您向我窗口提出的*******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几种情况: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审批) ;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请向********提出申请.

3、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 (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 特此告知 经办人:****** 联系

电话:****** 监督投诉

电话:******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注: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窗口留档. 不予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您向我窗口提出的******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几种情况: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审批) ;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请向********提出申请.

3、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 (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 : 签字日期:******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 附件 5: -

14 - 补正材料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有关材料后, 依法进行了审查, 因您所送的材料不齐全 (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暂时不能办理.请您补充齐全或修改下列材料后前来办理. 需补交或修改的材料如下:

1、

2、 请您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告知. 经办人:****** 联系

电话:****** 监督投诉

电话:******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注: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审批机关存档. 补正材料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有关材料后, 依法进行了审查, 因您所送的材料不齐全 (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暂时不能办理.请您补充齐全或修改下列材料后前来办理. 需补交或修改的材料如下:

1、

2、 请您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 : 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15 - 附件

6 第一联(存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长市审字[ ] 号 申请人(单位) : 地点位置: 时限要求: 审批日期: 年月日第二联(申请人留存)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长市审字[ ] 号 申请人(单位) : 地点位置: 时限要求: 审批机关: (盖章处) 审批日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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