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10-01
国网福建电力服务发电企业 工作指南(试行)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9 年1月目录1.

总则

1 2.部门职责

1 3.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批

2 4.通信系统接入

5 5.调度自动化系统接入

6 6.电源送出工程建设

8 7.签订《并网调度协议》9 8.签订《购售电合同》9 9.并网调试

12 10.并网运行

14 11.购电费结算与支付

16 12.信息公开及诉求服务

19 13.附则

19 附件

1 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批流程图

20 附件

2 电源接入申请表

21 附件

3 计量关口位置、变比变更通知单

23 附件

4 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服务发电企业事项清单

24 -

1 - 国网福建电力服务发电企业工作指南(试行) 1.总则 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福建省弘扬 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 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闽委发〔2018〕9 号文), 更好地服务发电企业,现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国家 电网公司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南. 1.2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接入福建电网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在运的发电项目(不含分布式发电项目). 1.3 本工作指南包含发电企业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网福建电力)交互的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批、通信 系统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接入、电源送出工程建设、签订《并 网调度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试、并网运行、购 电费结算与支付等业务环节,以及信息公开及诉求服务的内容. 2.部门职责 2.1 国网福建电力发展部门是新建电源项目并网前期归口 管理部门,负责电源接入申请受理、接网工程可研、接入系统方 案评审、组织签署电源接网协议. 2.2 国网福建电力信通部门是新建电源项目并网通信系统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源并网通信系统接入调试、并网运行过程 中的通信调度管理. -

2 - 2.3 国网福建电力建设部门是

35 千伏及以上电源送出工程 建设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源送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管 理. 2.4 国网福建电力营销部门是开展非统购电厂(与国网福建 电力市县公司结算的电厂)购电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非统 购电厂的《购售电合同》签订,上网电量的抄录、计算和确认. 2.5 国网福建电力各级调控中心是电厂并网运行的调度管 理部门,负责电源在调度自动化系统接入、并网调试、并网运行 过程中的调度管理,以及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2.6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开展统购 电厂 (与国网福建电力省公司本部结算的电厂) 的 《购售电合同》 专业管理,负责组织统购电厂的《购售电合同》签订、电量结算 等. 2.7 国网福建电力财务部门负责按照《购售电合同》约定, 开展购电价、购电费结算与支付管理. 3.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批 3.1 提出接入电网申请的新建电源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已列入国家规定的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发展 规划或专项规划. (3)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发展规划. (4)有明确的送电方向和电力电量消纳市场. -

3 - (5) 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内容深度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技术规范要求. 3.2 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 1. 3.3 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 3.3.1 发电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电源项目接入 系统设计报告(含

一、二次).需要收资的,可向国网福建电力 提交收资清单.110 千伏及以上电源接入系统设计收资,由国网 福建电力省公司发展部负责答复;

35 千伏及以下电源接入系统 设计收资,由国网福建电力地市公司发展部负责答复. 3.3.2 接入系统设计相关资料的获取、使用、保持和转移等 环节应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安全和保密要求,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4 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申请. 3.4.1 发电企业向国网福建电力提出接入申请,需提交电源 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电源接入申请表》(见附件 2)及相关文 件和材料,国网福建电力在

7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对 电源接入系统设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应一次性完整告知. 3.4.2

110 千伏及以上电源项目接入申请,由国网福建电力 省公司发展部负责受理和答复;

35 千伏及以下电源项目接入申 请,由国网福建电力地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受理和答复. 3.5 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初审. 由国网福建电力发展部门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承 担. 国网福建电力发展部门组织发电企业及其他单位召开接入系 -

4 - 统设计初审会,并由咨询机构印发初审会议纪要.初审会议纪要 是开展电源接网工程可研的工作基础. 3.6 新建电源项目接网工程可研. 接入系统设计初审会议纪要印发后, 国网福建电力发展部门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电源接网工程可研,发电企业配合. 电源接网工程可研工作时间应符合属地同类接网工程可研合理 周期. 3.7 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评审. 3.7.1 电源接网工程可研完成后,国网福建电力发展部门组 织发电企业、 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等单位召开电源接入系统方案评 审会.国网福建电力省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

110 千伏及以上的 电源接入系统方案评审;

地市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

35 千伏及以 下的电源接入系统方案评审. 3.7.2 电源接入系统方案评审会后,由咨询机构出具电源接 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主要包括:电源在 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送电方向、出线电压等级及出线回路数, 电源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要求,系统二次方案,接网 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等. 3.7.3 国网福建电力发展部门印发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 见,主送发电企业.电源接入系统方案是电源项目和接网工程后 续设计的基础.核电、单机

60 万千瓦及以上火电、装机

50 万千 瓦及以上水电(含抽蓄)、接入

330 千伏(含汇集升压接入

330 -

5 - 千伏)及以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由国网福建电力省公司上报 接入系统方案请示,总部发展部批复接入系统方案(含接网工程 可研)后,省公司印发接入系统方案.其他

110 千伏及以上电 源项目, 由国网福建电力省公司印发接入系统方案并报总部发展 部备案;

35 千伏及以下电源项目,由国网福建电力地市公司印 发接入系统方案并报省公司发展部备案. 3.8 新建电源项目接网协议签署. 3.8.1 发电企业和国网福建电力及时告知对方项目核准情 况,在电源项目本体和接网工程均取得核准后

30 个工作日内, 双方协商签订《电源接网协议》.若政府对接网工程建设有其他 明确意见,按政府意见执行.接网协议中接网工程建设时间应符 合属地同类接网工程合理工期. 3.8.2

220 千伏及以上接入的电源项目,由国网福建电力省 公司发展部与发电企业签订《电源接网协议》;

110 千伏及以下 接入的电源项目, 由国网福建电力地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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