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28

1 ―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淮科〔2016〕82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16 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 淮安生态新城、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 关单位: 为保障市 十三五 科技创新规划的实施,加快区域创新能 力提升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现就

2016 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领域 1.

产业技术领域 (1)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盐化新材料、特钢及 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技术及 ―

2 ― 新医药,其它战略性新兴产业. (2)现代农业:优质稻米、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 休闲观光农业. (3)科技服务业: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 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 2. 其他领域 (1)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健康医疗、 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2)科技拥军、科技强警、军民融合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 示范.

(二)倾斜支持对象 1. 科技创新集聚区: 淮安高新区、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 (苏 淮高新区)、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 2. 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对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重大创新服务载体(平台):市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重 点科技服务机构等.

二、支持方式 1. 计划分类:分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项目 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对通过专家咨询评审的项目择优给予立项, 并给予市级财政资金资助;

指导性计划项目不安排市级财政资金 资助,由市科技局择优给予立项. 2. 资助方式: 包括直接拨款、 贷款贴息和科技创新券等方式. (1)直接拨款:主要采取一次预算、分期拨付或后补助、后―3―奖励等方式予以资助.后补助:是指由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 织项目实施,对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验收 的项目,给予相应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其中包含科技创新平台 及引进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后补助.后奖励:是指承担单位已经完 成相关工作或获得相关认定,符合相关奖励性政策规定,在审查 后一次性给予相应奖励的财政支持方式.后补助、后奖励须符合 公共财政资金使用规定. (2)贷款贴息:指科技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重点科技型企业 创新发展、 企业实施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过程中向银行借贷 (一 年期及以上,用于开展科研、生产等活动)所发生利息的补贴. (3)科技创新券:主要给予企业在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建设 研发机构等过程中,购买高校院所、第三方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 服务(包括科技咨询服务、分析测试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和 购买研发仪器设备等费用的补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

2016 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共性条件: 1. 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支持的技术 领域或项目方向;

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 或多个市级科技计划.申报项目要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 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重 点研发、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技 术协同创新联盟建设除外)等计划项目,原则上每获得市财政资 助20 万元的,必须形成

4 项专利(其中

1 项为发明专利);

实施 ―

4 ― 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

1 年,农业新 品种选育项目一般不超过

3 年). 2. 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淮安市域依法注 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性 质单位(组织).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 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 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科研装备等基础;

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015 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 销售收入比例应不低于 2.5%, 其中申请市财政资助

30 万元及以上 项目的应不低于 3%(依据市统计数据);

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 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 营状况良好;

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规模以上企业的, 必须具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 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按指南二级类别口径,如重点研发计 划中的工业与信息产业类,下同)同一单位(高校以院系为单位, 科研院所和医院以科室为单位,下同)只能选报一项.由两个以 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 作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 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

2 年内有过较重失信 记录,或近

1 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

有应结未结(超过项目 ―

5 ― 执行期

6 个月, 且至本通知规定项目受理截止日仍未完成验收的, 下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 3. 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 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确保 在实施期内能完成项目任务.同一负责人至多可领衔申报市级科 技计划项目

2 项,且同一类计划只能申报

1 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 目: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

2 年内有过较 重失信记录,或近

1 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

有应结未结市级 科技计划项目的;

目前已承担重点研发类、成果转化类、软科学 研究类、产学研及国际科技合作类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

2 项及以上的. 4. 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要求, 请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 指南(附件 1-4).

四、申报方式 1. 项目组织方式:分为自主申报和定向组织两种.自主申报 项目按本通知要求申报;

定向组织项目(指南中已作标注)由市 科技局会同有关县(区)组织,经专家论证后立项. 2. 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相结合 的申报方式. 网上在线申报:须登录 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在淮 安市科技局网站 http://kjj.huaian.gov.cn/或淮安市科技信息网 ―

6 ― www.hainfo.net 中均有链接),在线填写《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以及《项目申报书》,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 网站说明). 纸质书面申报:按照 封面、目录、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 顺序,A4 纸打印平装装订(其中, 信息表和申报书须在 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中生成打印, 确保与网上在线申报内容一致),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培育、科 教单位新建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科 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 零侵权 城市打造类项目一式七份,其 他类别项目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县区单 位报所在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其行政主管部门, 省以上驻淮单位及无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直接报市科技 局). 3. 属地化审核推荐上报.县区项目由所在地县(区)科技主 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 荐;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并行文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推荐材料包括:①项 目主管部门推荐文件;

②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 5);

③市级财 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 6)(以上纸质材 料均一式两份,市科技局、财政局各

1 份);

④项目申报单位具 体申报材料.

五、受理时间与地点 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

2016 年8月20 日-9 月8日;

纸质书面 ―

7 ―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

2016 年9月8日-9 日,地点:淮安市政务 服务中心(淮安市翔宇中道

150 号).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 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

2016 年9月1日. 2. 对项目自筹资金、预期成果、考核指标等,申报单位应本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不得虚报、谎报和夸大. 3.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并签署 市级财政 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

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 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录不良信用. 4. 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前置审核,重点核 查:①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②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 致;

③项目内容及其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本通知及指 南要求等情况,并签署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 责任书 .如因失察形成管理失信行为的,将按《淮安市科技计 划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严重失察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纪检、 司法机关. 综合咨询: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 唐成83665631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陈登艳

83168132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条件处

83644156 市科技局产学研处

83666591 ―

8 ― 市科技局成果处

83658822 市科技局高新处

83666364 市科技局农村处

83673203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

83677755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83663965 附件: 1.

2016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2016 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

2016 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

2016 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5.

2016 年度市科技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6.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16 年8月日―9―附件 1:

2016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研发计划(工业与信息产业)类2016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与信息产业)项目,将重点 围绕 4+2 优势特色产业及其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支持 开展工业与信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目标产品开发,充分调 动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积极性,形 成一批优质创新成果和高新产品.

(一)支持重点

1、高端装备制造.新型车、船用大型或精密零部件及其他配 套产品开发;

新型输变电装置开发;

新型智能化专用机械设备开 发;

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常规设备的性能及自动化水平 的技术及产品开发.

2、电子信息.面向目标应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具软件 开发;

通信产品开发;

新型电子元器件开发;

新型高性能、智能 化仪器仪表开发;

电子信息化学品及新材料开发;

知识产权预警 信息系统开发.

3、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新能源汽车产品, 包括纯电动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专用车、乘用车及其零部 件等;

新能源汽车关键总成,包括动力总成系统、储能系统、驱 动电机系统和电控系统等.

4、新能源.太阳能、生物质能技术、风能技术及相关产品开 ―

10 ― 发;

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技术及相关 产品开发;

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5、新材料.满足高端产品应用的超级钢开发;

新型特钢延伸 产品开发;

高性能金属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

高性能无机非金属 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

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

高性能复合新材料及延伸产品开发;

凹凸棒土高端应用技术及产 品开发;

新型精细化学品和工程塑料改性新产品研究与开发;

基 于岩盐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新型催化剂技术 及产品开发;

面向组织和器官再造、神经修复等临床治疗需要的 高技术医用生物材料.

6、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生物分离、装置、试剂及相关检测试 剂;

工业和生物化工领域废弃物再资源化以及提高生产用水重复 利用率的新技术产品及装备;

防治重大疾病的治疗性抗体、防控 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疫苗、小分子干扰核酸(siRNA)新药;

重 大疾病防治新药开发;

大品种药物的新剂型、新工艺和新用途开 发;

新型释药系统的研究开发;

淮安名特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

基于淮安名医名方的现代中药研制;

重大疾病的早期、快速、灵敏、低成本诊断试剂;

用于新药研发和临床研究的关键生物试剂;

适于基层医疗单位使用的多功能、小型化、智能化数字诊疗仪器 设备.

7、其他方面.高效节能减排技术及装备开发;

化工清洁生产 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

工业节水技术研究及新型节水器具及产品 的研制与开发;

军民融合工业科技创新产品等. ―

11 ―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注册 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建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优先支持市级 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2、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技术创新性;

具有较好 的前期研发基础,优先支持近年内有授权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等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对规模化量产与扩建项目、不符合节 能减排导向的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 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具备申报项目领域的研发经历和实绩.

(三)其他事项

1、本类计划项目总立项数控制在

30 项以内,每个项目市资 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0 万元,项目+子课题的每项不超过

30 万元;

企业承担的项目一律以后补助形式资助,项目通过验收后兑 现.

2、实行限额申报. (1)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各限报

2 项,淮安经 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区、清浦区、淮安区、淮阴区、盐化新材料 产业园、工业园区各限报

3 项,淮阴区淮安高新区内项目可增报

2 项. (2)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各限报

6 项,其他高校各限 报3项;

引进高校院所在淮设立的研发机构各限报

1 项,市直其 ―

12 ― 他单位各限报

1 项.

(四)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

电话:83666364.

二、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类2016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将以区域农业 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突破为目标,突出农业科技园区 功能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的前瞻性 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装备创新,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引领 支撑农业产业创新发展.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1、农业高技术创新 支持重点:围绕农业高新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农业前瞻性高 科技领域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重点支持种质创新与基因工程聚 合育种、生物加工、农业信息与物联网等具有较强创新性的重大 核心技术研发.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破农业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获取自主 知识产权.要求以科教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科教单位与企业以 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优先支持科教单位与高新技术企业、省农 业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

2、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支持重点:围绕农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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