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9-29
3706870102135 行政许可 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 取土、爆破、挖洞审批 业务手册 海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发布 2015-9-18 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 爆破挖洞作业审批 业务手册 目录

一、前言…4

二、审批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审批对象…4

(四)审批依据…4

(五)审批条件…5

(六)审查材料…5

(七)审批证件…5

(八)审批时限…5

(九)审批收费…5

(十)审批咨询…6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6 1.

接收…6 2.登记…6 3.编号…6 4.出具凭证…7

(二)受理…7 1.审核…7 2.补正材料…7 3.受理决定…8

(三)审查…8

(四)审批决定…8

(五)决定书送达…8

(六)审批流程图…9

(七)决定公开…9

(八)归档…9

四、投诉举报…9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与受理类…10

(二)审查与决定类…10 附件

1、申请表…11 附件

2、审批流程图…12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防空法》办法、《烟台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及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 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 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 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 编码:3706870102135

(二)实施机构: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人防窗口

(三)审批对象:申请在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 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审批依据: 1.《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10月通 过)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 为:……

(二)未经批准,在距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五 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 .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0年12月省政府令第230号)将 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 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 下放至县以上主管 部门.

(五)审批条件 申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进行的城建施工确需在单建人防 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的.

(六)审查材料 申请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采石、取土、爆破、挖洞 作业内审批,应当向市人防办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3、城市建设项目:市政府的批准文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审批证件:无.

(八)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九)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窗口设立 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 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 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 (1)窗口接收.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防窗口,地址: 海阳市济南路91号,联系

电话:0535―3301117. (2)信函接收.海阳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科, 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邮编:265100,联系

电话: 0535―3301117. (3)网络接收.无. 2.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 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进行 登记. 3.编号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在通过市 政务服务中心内网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 申请人当场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通 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网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 号,由市人防办窗口工作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 请人. (3)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市政务服务 中心内网内网系统录入信息后,即可获得编号. 4.出具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 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 凭证内容包括: 材料名称、 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 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 即时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 由市人防办窗口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 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等. 2.补正材料: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 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 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 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 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 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由市人防办窗口工作人员以 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网 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行政服务中心内网 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机打印.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审查 1.现场勘查.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科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 申请单位项目区实地勘察,对项目区位置、现场情况、现有 设施以及施工现场是否合理等进行实地勘察并写出勘察意 见. 2.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科通过市政务 服务中心内网系统上传现场勘查意见,由市人防办业务主管 领导对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决定 1. 市人防办业务主管领导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 统上传审核文稿,市人防办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 意见. 2.市人防办行政许可科人员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网 系统获取批准意见后对文稿加盖公章并打印.

(五)决定书送达:通知申请人到市行政审批中心人防 窗口领取批准文件,不能领取的邮寄送达.

(六)审批流程图 见附件2.

(七)决定公开: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中国・海阳网 站(

网址:www.haiyang.gov.cn)公开,公开内容如下表: 事项名称 项目名称 批准 不予批准 公开截止日 期 业务联系人 时间 批准文号 时间 不予批准决 定书编号

(八)归档: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由住 建局政务服务科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 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诉举报

(一) 受理岗位和职责: 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科负责行政相 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行政服务中心监督 考核科负责对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 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考核科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 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 进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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