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9-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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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8-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致: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 )接受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 件》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于2019 年4月9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 《原法律意见书》 ) ;

于2019 年5月7日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 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补充法 律意见书

(一) 》 (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 ) .

2019 年5月1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 (上证科审(审核) 〔2019〕125 号) (以下简称 《问询函》 ) ,要求就相关 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根据《问询函》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所律师出具 《国浩律师 (上海) 事务所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 (以下简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 .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是对本所已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 见书

(一) 》的补充,构成《原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不可分割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8-3-2 的部分;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 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如无特别说明, 《原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 师的声明事项以及 《原法律意见书》 中定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及在科创板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能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8-3-3 正文问题 1:关于出资瑕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在问询

3 的回复中披露 YBCO 超导专利技术 系由五项 发明专利权构成,其中的三项专利因未按规定缴纳年费,在评估基准日,该三 项专利的专利权已终止.2012 年12 月陕西省财政厅出具有关批文,确认西北院 在超导有限成立时的出资足额到位.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 (1)该项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在发行人发展 过程中的具体作用,五项发明专利权中的其他二项是否也存在未到期终止的情 况,西部有限设立时的相关出资是否足额到位;

(2)陕西省财政厅作为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其出具的有关批文能否确认西北院在超导有限成立时的出资足额 到位;

(3)其他股东对出资瑕疵及股权比例是否存在异议.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出资瑕疵事 项的影响,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该项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在发行人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作用,五 项发明专利权中的其他二项是否也存在未到期终止的情况,西部有限设立时的 相关出资是否足额到位

(一)该项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在发行人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作用

1、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的基本情况 超导有限设立时, 西北院的无形资产出资共包括 NbTi 超导材料专利 (有) 技术 、 Bi 系带材专有技术 、 钛及钛合金型材专利(有)技术 、 Nb3Sn 超导 材料专有技术 、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五类技术.其中 YBCO 超导材料 专利技术 共包括

5 项专利技术,分别为 高JcYBco 超导体定向生长装置、制 备高 JC 稀土氧化物超导体的粉末熔化处理法、 钇系超导体用包复粉的制造方法、 一种钕钡铜氧超导单晶体的制备方法、一种钇钡铜氧超导粉末的制备方法 ,评 估价值合计 386.79 万元.

2、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的技术背景 上述五项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主要应用于研发 YBCO 涂层导体为代表 的高温超导材料.因YBCO 涂层导体材料可以应用在液氮温区(77K) ,大幅度降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8-3-4 低强电应用中所需低温系统的复杂程度、降低应用成本,自二十世纪

80 年代以 来,一直是国际超导材料研究领域的热点和前沿.但YBCO 涂层导体所使用的 YBa2Cu3O7 超导体属于脆性氧化物,且存在弱连接(大角度晶界无法承载大的电流 密度) ,需要以金属为基体,采用可使 YBa2Cu3O7 超导体织构化的复杂制备技术, 难度较大,未实现大规模商品化. 国务院于

2015 年5月8日印发了《中国制造 2025》 ,提出大力推动重点领 域突破发展,在新材料领域要做好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料等 战略前沿材料提前布局和研制.YBCO 超导材料是少数几种能够商业化应用的高 温超导材料之一,在国际超导材料领域目前仍为研究的热点和前沿技术.

3、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获得的外部认可情况

1999 年12 月,就 高Jc―YBCO 超导体材制备技术 项目,西北院获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2003 年1月8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出具《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陕科高认字

2003 第1号)认定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属于高新技术.

4、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 发行人依托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开展了研发项目,在该技术的基础 上进行了拓展,实现了高温超导磁体的销售,具体如下: (1)2006 年,超导有限申请的科技部

863 计划项目 涂层导体用金属 基带实用化制备技术(项目批准号 2006AA03Z202) 获准立项.主要开展涂层导 体用NiW合金基带制备技术. 超导有限依托该项目成功突破高均匀 NiW合金熔炼、 高尺寸精度和表面光洁度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制备出国内首根百米级 YBCO 涂层 导体制备用 NiW 合金带材.2009 年7月,该项目通过科技部新材料领域专家组 验收. (2)发行人采用 YBCO 超导材料专利技术 ,以YBCO 涂层导体为基础,以 子公司聚能磁体为主体,在高温超导领域开展了持续研究, 形成了以下

2 项知识 产权: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日

1 一种用于跑道型超 导线圈绕制的装置 201710161985X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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