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9-28
公告编号:2018-011

1 证券代码:836861 证券简称:鞍山发蓝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追认

2017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 年4月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追认

2017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关联董事徐世帅、杜民、车成伟回避表决,有表决权董事不足三人,按《公司章程》规定, 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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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 公司 朝阳市龙城区西 大营子 有限责任公司 于峰

(二)关联关系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元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金额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52,919.07

2017 年1-12 月份,追加确认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352,919.07 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 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发生的交易, 属于公 司正常业务范围和发展需要,是真实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11

3 公司向关联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属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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