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28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

45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编制日期:2019 年04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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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 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 结论和建议――给出拟建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拟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 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45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杰 联系人白新忠 通讯地址 山东省乐陵市兴隆南大街

619 号 联系电话

18866083288 传真邮政编码

2536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乐陵市兴隆南大街

619 号 立项审批部门 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乐发改投资(2017)75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469 其他调味品、发 酵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2283.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685 总投资 (万元)

3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乐陵市兴隆南大街619号,是一家集复合调 味料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取得 《 年产45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乐环报告表 [2017]21号) ,因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了天然气用量、增加了设备数量、增加了两 条半固态调味酱生产线、两条食用调味油生产线和两条液态调味料生产线(本项 目产能不变,原有报告骨汤的量写的多,实际生产达不到原有项目的量,本项目 对骨汤的量进行了重新调整) ,属于重大变更,现对《年产4500吨复合调味品生 产项目》进行重新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本项目为年产45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项目, 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 》 ,中

三、食品制造业 中 13调 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中 其他 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山东龙盛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该 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并踏勘了拟建项目及周围的环境概况,在充分收集、

3 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乐陵市兴隆南大街

619 号,项目厂区北侧为空地,南 侧隔园区道路为乐陵市乐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东侧为山东民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西 侧为山东喜力啤酒有限公司,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具体地理位置在北纬 37°42′23″,东经 117°12′25″附近.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附图 2. 3.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以辣椒、胡椒、砂仁、八角、桂皮、白芷、丁香、陈皮、孜然、蔬菜、果蔬 酱、畜骨、色拉油、酱、植物油等为原料生产复合调味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本) (修正) 》 ,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 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表1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 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 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 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 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 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 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不属于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 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 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4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 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不属于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不属于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 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不属于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由表

1 可知,项目为年产

45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项目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建 设项目,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环评手续. ②生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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