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9-27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2 号1【重要提示】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为根据《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由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 转型而来.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3 年3月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 于核准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54 号)进行募 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

2013 年5月20 日备案确认(基金部函 【2013】361 号)后正式生效.该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起始于

2013 年5月20 日,并于

2015 年5月20 日到期.该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于

2015 年5月28 日,并于

2017 年5月31 日到期.该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 金鹰 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针对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依据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金鹰元安保本混 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为《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

2017 年5月27 日刊登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对基金合同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6月6日起生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但中国证监会对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 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2 号2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该类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 公开方式发行的. 受限于该类债券公开交易和发债主体自身资质, 一般情况下潜在较大流动 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债券市场流动性受限时, 可能会使得本基金 总体风险水平增加,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 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投资者购买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非另 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12 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9月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9月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2 号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兆廷 设立日期:2002 年12 月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

电话:020-83936180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0%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兆廷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 厂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自2018 年12 月5日起,代行总经理职 责. 李佳女士, 董事,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新华都特种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2 号4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通过,自2018 年11 月起,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苏丹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岗、韬睿惠 悦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德勤咨询公司咨询经理、越秀集团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王毅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营 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合规总监、董事会秘 书.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范云蛟先生,董事,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历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等职务.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 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刘金全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商学院教 授、院长,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特聘教授. 杨之曙先生, 独立董事, 数量经济学博士. 历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处助理经济师, 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 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 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 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 广州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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