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9-25
2011 年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企业债券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二零一一年四月 募集说明书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领导成员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 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 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1 年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简称

11 津能债 ) 募集说明书

2

(二)发行总额:10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年利率 为6.20%(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1.42% 确定,Shibor 基准 利率为发行首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78%,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5 年固定不 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向上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幅 度为

0 到100 个基点,每个基点为 0.01%,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 票面年利率 6.20% 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5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将在本期债 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刊登公告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利 率及上调幅度.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 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 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七)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的信用级别 AA+,发行主体的信用级别 AA+.

(八)债券担保:无担保. 募集说明书

3 目录目录.3 释义.4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5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5 第三条 发行概要.8 第四条 承销方式.11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11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12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12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实施约定

13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14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20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状况.28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33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33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35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38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40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42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44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45 募集说明书

4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津能公司:指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指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南疆热电厂供热 管网工程项目、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北塘热电厂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南疆热电厂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指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南疆热电厂 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北塘热电厂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指天津市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北塘热电厂 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本期债券:指2011 年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公开发行

10 亿元

2011 年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主承销商: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其他承 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指承销团各成员.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 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募集说明书:指为发行本期债券而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同意的 《2011 年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 中诚信、中诚信国际: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国资委:指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作日:指天津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募集说明书

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735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 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 发行人: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42 号增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庚生 经办人:杨虎岭、韩放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42 号增

1 号 联系

电话:022-

83280571、83280900 传真:022-83280900 邮政编码:300050

二、 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经办人:黄鲲、李琰、林春凯、马琳、阮鹏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联系

电话:022-

28451971、

28451961、28451635 传真:022-28451629 邮政编码:300381

(二)副主承销商

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募集说明书

6 经办人: 郭晖、黄宪奇、曹卫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四十条海运仓胡同

1 号瀚海海运仓大厦

7 层 联系

电话:0755-

83002717、010-

84001673、84002620 传真:0755-

83007150、010-84001152 邮政编码:100007

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张云勇 经办人:孙德杰、肖亮、韩莎莎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23 楼 联系

电话:021-

50158809、

50158810、0769-22119242 传真:0769-22100478 邮政编码:523000

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A座8层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经办人: 黄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

电话:021-68866981 传真:021-61019739 邮政编码:200120

(三)分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办人:陈玫颖、夏琰、薛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

电话:010-

66025242、

88005012、0755-82131788 传真:010-

66025253、0755-82133436 募集说明书

7 邮政编码:100033

2、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经办人:侯宇鹏、刘维娜、谢文贤、郭路、许超、王丽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10 层 联系

电话: 010-

88091750、

88091448、

88091793、

88091792、

88091047、 0755-82707748 传真:010-88091796 邮政编码:100033

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经办人: 陈旭华、耿紫晨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12 层1203 室 联系

电话:010-

68790792、68790997-208 传真:010-68790897 邮政编码:100048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经办人: 毛洪云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固定收益总部 联系

电话:027-65799857 传真:027-85481502 邮政编码:430015

三、 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5层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募集说明书

8 经办人:李扬、田鹏 联系

电话:010-

88170735、88170738 传真:010-

66061871、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 审计机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东路

20 号滨海金融街 E6505 主任会计师:方文森 注册会计师:王凯涛 联系

电话:022-23193866 传真:022-23559045 邮政编码:300042

五、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12 层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分析员:崔英琦、孙蕴 联系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六、 发行人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东区

5 层5A1 负责人:刘鸿 经办律师:邱梅 联系

电话:010-52019988 传真:010-65612322 邮政编码:100004 第三条 发行概要 募集说明书

9

一、发行人: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 年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简称

11 津能债 ) .

三、发行总额:

10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自2011 年4月14 日至

2021 年4月13 日.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6.20%(该利率根 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1.42% 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78%, 基准利 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5 年固定不变.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向上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到100 个基点,每个基点为 0.01%,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年 利率 6.20% 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5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5 年的票面利率, 上调幅度为

0 至100 个基点 (含本数) , 每个基点为 0.01%.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 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募集说明书

10 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十

一、 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 平价发行, 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十

二、 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

三、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以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采用一级托管体制.投 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 管记载. 十

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1 年4月14 日. 十

五、发行期限:5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

2011 年4月20 日止. 十

六、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4 月14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1 年4月14 日起至

2021 年4月13 日止;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1 年4月14 日至

2016 年4月13 日. 十

八、付息日:2012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1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4 月1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十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4月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4月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 . 二

十、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

一、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

二、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英 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 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

三、债券担保:无担保. 二十

四、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信用级为 AA+,发行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二十

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 场所或................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