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9-25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2-04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9月15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12 年9月20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 实到董事

7 人,未出席董事林长盛先生委托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经 过充分讨论、认真议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要求,补充披露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 《黑 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修订稿) 》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工作,按照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项决议第

1 项授权,即 根 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等具体事 宜 .鉴于此,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 下:

1

1、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29,000 万元. 现修改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570 万元.

2、原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约 3,430 万元将用于收购淮北中联环水 环境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现取消该收购股权项目,不再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取消该项目的原因为: 根据公司与转让方上海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北 中联环水环境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项目签署的《上海环瑞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 (以下简称 《股权购买协议》 ) 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 股权购买协议的生效条件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授予机构淮 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股权转让的书面文件.目前,公司与转让方上海环瑞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该收购项目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获得上述书面同意文件, 《股 权购买协议》因生效条件未获满足而不生效,因此,公司需取消该收购项目,该 项目亦不再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转让方上海环瑞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已将本公司预付的股权转让款

840 万元全额退还, 双方确认互不追究 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调整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 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董事会同意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 《黑 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 .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 《关2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 .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参股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天地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 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支行 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对天地人提供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12-50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平安银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议案》 公司曾于

2011 年9月27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期限内,公司使用授信 额度 2,000 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 6,000 万元,共计 8,000 万元, 且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上述 6,000 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鉴于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执行合同状况良好,目前临近授信期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归还原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 8,000 万元,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新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向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新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2,000 万元.新合同签署生效 后,将覆盖此前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 10,000 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同期比较,公司实际新增综合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拟新增贷款额度 4,000 万元. 按照拟签署的新《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约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将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2,000 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不低于人民 银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公司使用的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国中 (秦 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 水务有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北京 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可作为额度共同使用 人,前四家公司使用贷款余额分别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后三家公司使用贷 款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公司为以上使用授信额度的子公司因使用 该等额度产生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下属子公司国中 (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 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在公司拟与该行签署的新《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申请的人 民币 1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 10,000 万元担保中有

6000 万元为子公司偿还原综合授信额度项下贷款 后新增贷款的担保,因此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新增的担保金 额仅为

4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为下属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 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本次贷款用途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且下属子公司经 营状况均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 (详见公司临 2012-51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2 年10 月10 日召开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 2012-49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待签署)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十、附件

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修订稿) 》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9月20 日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 况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3 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国 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0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5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2,450.00 万元.2011 年1月30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就特定投资者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 [2011]2004 号《验资报告》 . 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已按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 完毕.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1 年2月9日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第1页共12 页 账户(账号为 4512100006011) ,并会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专户账户

2011 年1月30 日募集 资金到位金额 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4512100006011 724,500,000.00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无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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