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27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技术审查要点 (2019 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 年4月前言本审查要点依据 《关于修改 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6 号)和 联合审图 要求,由重庆市勘察 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对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2017 年版) 》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消防、人防等部门和有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 查机构的意见.本次修订后共有

15 章,除总则外,还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 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

7 个专业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和岩土工程、建筑幕墙、建筑 智能化、人防、装配式建筑、消防、建筑信息模型

7 个专项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是我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技术依据, 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海渝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重庆市重设怡信工程技术顾问有限公司 重庆中煤科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赛迪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州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中心 重庆汇中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重庆市兴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 主要起草人:向渊明 杨越谢自强 汤启明 唐晓智 王仁华 秦岚成浩熊联波 蒋煜戴学忠 黄仕安 范立邓瑛鹏 廖可徐革江腾雷鸣唐科程予川 罗道林 陈辉莉 杨鑫田茎丁文龙 曾勤张丹胡宗汤怡秦砚瑶 岳涛王永超 邱玲吴胜达 周显毅 来武清 张兴杰 赵华徐诗童 徐海姚加飞 阳邵春 刘学义 张义雄 黄小玲 吴开合 李光成 游红王卫民 李全闫兴旺 胡宗艾民郭凯生 付佳珊 李泽辉 刘贤凯 万里鹏 周海鹰 张文正 芦子奕 何学荣 罗宏伟 程振宇 余周郑旭熊学艺 高荣江 杨繁艾松丁准马骁陶海波 焦振宇 刘四明 刘刚谢庆李怀玉 王聪李清疆 审查专家:段晓丹 郑灿营 薛尚铃 黄萍周爱农 李英军 刘正荣 张陆润 李玲赵启林 冯建平 刘小梅 吴欣陈泽嘉 余庆利 陶洪明 赵世海 陈希昌 钱志雄 游兴芬 王小飞 刘智刚 周强黄显奎 目录1总则.1

2 总平面审查要点.3

3 建筑专业审查要点.4

4 结构专业审查要点.20

5 电气专业审查要点.32

6 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38

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审查要点.40

8 热能动力专业审查要点.47

9 岩土工程审查要点.55

10 建筑幕墙审查要点.59

11 智能化审查要点.66

12 人防专篇审查要点.68

13 装配式建筑专篇审查要点.87

14 消防专篇审查要点.91

15 建筑信息模型审查要点.102

1 /

104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突出审 查要点,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要点. 1.0.2 本要点适用于我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装修 工程审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本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主管部门 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主要包括: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

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2013 年版) 、行业标准和重庆市地方 标准中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影响较大的部分非强制性条文;

建筑、给排水、电气、 暖通及节能 (绿色建筑) 专业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且对安全和公众利益影响较大的部分非 强制性条文. 1.0.4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包括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1.0.5 技术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 消防安全性;

4 人防工程(不含单建式人防)防护安全性;

5 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 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 是否达到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1.0.6 程序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设计使用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是否已审查且合格;

2 文件编制是否完整,送审资料是否齐全;

3 是否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工程规划许可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核准意见、初 步设计批复文件要求;

4 高边坡项目支护方案设计可行性评估等事项,是否已完成审查、论证、评估并取得 合格意见;

5 特殊消防设计审查、超高超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轨道交通控制保护 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专项审查等依法、 依规应开展的技术审查或专项论证是否已完成 并取得合格意见;

6 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7 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规定报送入渝信息;

2 /

104 8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国家关于设计人员资格 的管理规定;

9 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 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0.7 各专业除按本要点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以下内容:

1 是否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 年版) 》的规定;

2 是否符合《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的规定;

3 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 号)的规定;

4 是否按规定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5 是否按规定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6 是否按要求设置母婴设施,是否同步设计配套幼儿园等学前教育设施;

7 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是否落实. 1.0.7 除按《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81 号)第五条 规定进行了审定(或备案)的情况外,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强制性条文或违反法规的,必须修 改,否则不得通过审查.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要点的规定,应 有充分依据.审查时应根据相关标准的 用词说明 ,按其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区别对待.

3 /

104 2 总平面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2.1 施工图 设计文件

1 设计图纸齐全;

2 图纸内容的表达深度应符合《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技术规定》要求. 2.2 强制性条文

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 性条文,详见相关标准. 2.3 总平面 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2 总图必要的其他说明(尺寸及坐标标注原则、高程选用、安全要求、 无障碍要求、重要场所的相关情况等) 2.4 总平面及 竖向布置图

1 总图指标是否满足设计条件的要求.

2 建筑退让各种控制线以及各种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2 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安全防护设计是否满足要求.

3 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无障碍设计是否满足要求.

4 对场地、朝向、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布置是否满足要求.

5 对山地、坡地、场地条件特别复杂的工程应单独进行竖向设计,并 补充场地剖面设计. 2.5 土石方图

1 土石方工程是否遵循 就近合理平衡 的原则. 2.6 消防平面图

1 各建筑间防火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消防车道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7 绿化平面图

1 绿地面积统计及指标表.

2 绿化及景观安全和无障碍设计.

3 景观专项设计需另行专项审查.

4 /

104 3 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3.1 施工图 设计文件

1 设计图纸齐全;

2 图纸内容的表达深度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要求. 3.2 强制性条文

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 条文,详见相关标准. 3.3 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审查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执行主要规范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2 项目概况:主要审查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分 类和耐火等级、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主 要结构类型和抗震设防烈度等.

3 建筑各分部分项说明. 1) 楼地面工程主要审查:有降板要求的部位及降板高度、分户楼板 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要求. 2) 墙体工程主要审查: 外墙材料的强度等级和外壁厚度、 墙身防潮、 涉水房间的反坎设计、住宅卫生间和浴室墙体的防潮层设置、分户墙的 空气声隔声性能要求. 3) 屋面工程主要审查:女儿墙净高和各管、井出屋面高度;

屋面防 水等级、防水层道数、防水材料及厚度;

种植屋面的耐根穿刺防水层设 置及位置. 4) 门窗及幕墙工程主要审查:各房间的窗地比和通风面积;

玻璃厚 度及安全玻璃使用要求;

门窗各物理性能参数要求. 5)室外装修工程主要审查:外墙面砖、幕墙的安全设计. 6)室内装修工程主要审查:各部分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 求;

室内污染防治要求;

安全防护设计.

4 电梯工程主要审查:电梯数量、无障碍电梯、担架电梯的设计.

5 建筑设施设备工程主要审查:住宅的成品烟道设计、室外空调机位的 设置、充电停车位设计.

6 建筑防火设计主要审查: 1)项目建筑物消防特征一览表中建筑防火分类、耐火等级、储存或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等. 2)建筑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安全房间、消防救援窗等设置的说明. 3)建筑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建筑各部分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 无障碍设计主要审查:配置指标、出入口、竖向交通、房间无障碍设 计.

8 施工图防止质量技术通病的相关要求.

9 建筑节能设计按专项审查要求执行.

10 有专项设计的应专项审查要求执行. (装修、绿建、装配式等) .

5 /

104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3.4 设计 基本规定 3.4.1 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1 无障碍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 3.3 条的规定.

2 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 3.4.4 条的规定.

3 台阶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 3.6.2 条的规定.

4 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应符合第 8.1.4 条的规定.

5 无障碍住房应符合 3.12.2 条的规定.

6 配套公共设施应符合 7.3.1 条的规定. 3.4.3 设计通则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1 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 4.1.4 条的规定.

2 建筑突出物应符合 4.2.1 条的规定.

3 建筑基地地面排水应符合 5.3.2 条的规定.

4 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 6.5.1 条的规定.

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 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 6.6.3 条的规定.

6 楼梯梯段宽度应符合第 6.7.2 条的规定.

7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应满足 6.7.5 条的规定.

8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楼梯栏杆构造应符合第 6.7.9 条的规定.

9 窗、门的设置应符合 6.10.

3、6.10.4 条的规定.

10 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应符合第 6.14.1 条的规定. 3.4.4 地下工程 防水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1 地下工程迎水面设计应符合 3.1.4 条的规定.

2 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资料搜集应符合 3.1.7 条的规定.

3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符合 3.1.8 条的规定.

4 防水等级应符合 3.2 条的规定. 3.4.5 外墙防水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1166-2011

1 居住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水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 工程技术规程》JGJ144 的规定.

2 建筑外墙整体防水设计应应满足 5.1.1 条的规定.

3 建筑外墙节点构造防水设计应满足 5.1.2 条的规定.

4 建筑外墙防水层应设置在迎水面应满足 5.1.3 条的规定. 3.4.6 住宅 室内防水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

1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2 住宅卫生间、厨房、浴室、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独立水容器等均 应进行防水设计. (第5.1.1 条)

3 室内防水设计应包含的内容符合第 5.1.2 条的规定.

4 卫生间、浴室、厨房的防水设计应符合第 5.2.

1、5.2.2 条的规定.

5 楼、地面、墙面防水技术措施应符合第 5.3.

2、5.3.3 条的规定. 3.5 建筑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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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 3.5.1 建筑 设计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1 建筑高度与层数计算应符合附录 A 规定.

2 消防车道、 救援场地应符合 7.1.

1、 7.1.

9、 7.2.1 至7.2.5 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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