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件) 项目名称: 电池正负极材料专用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成都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 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电池正负极材料专用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成都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霍** 联系人 沈* 通讯地址 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羊纵七路三十三号 联系电话 137****7997 传真 / 邮政编码

610000 建设地点 邛崃市羊安工业园羊横四路

6 号和羊纵二线

6 号 立项审批部门 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8-510183-35-03-290010】 FGQB-0224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 别及代码 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占地面积 (m2 )

14780 绿化面积 (m2 ) / 总投资 (万元)

5000 环保投资 (万元) 25.7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0.51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 年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 苏州博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机电设备智能制造、设计、组装、加工、销售以及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的公司. 因该公司在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投资的 《新能源电池 材料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厂房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为了加快项目的推进工作, 在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临时租赁厂房进行窑炉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于2018 年3月成立了成都 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用于完成项目订单的运行和后期新厂房的过渡. 该公司主要致 力于推板炉、辊道炉、网带炉等电子窑炉的生产和销售. 为此,成都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资

5000 万元选址于邛崃市羊安工业园羊横四 路6号(成都均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和羊纵二线六号(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厂房)建设电池正负极材料专用设备―辊道炉生产线,年产量为

12 套/年. 根据成都市博涛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与成都均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成都市羊安 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为成都家语家私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因发展不利倒闭,倒闭后由羊 安工业园区管委会下的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接管)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本3项目共租用厂房面积 14780m2 ,其中租赁成都均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

9780 m2 ,主要用于 设备的生产;

租赁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厂房 5000m2 ,主要为仓储功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 第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划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报告表.为此,成都市博涛 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派相关技术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并按照有关 技术规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规定,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系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 年)第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 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 同时,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8 年8月9日以川投资备【2018-510183-35-03-290010】 FGQB-0224 号同意项目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相符.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邛崃市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分别位于邛崃市羊安工业园羊横四路6号和羊纵二线六号,分别租赁成都均宜金属 制品有限公司厂房(主要用作生产车间)和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厂房(主要用作 产品、原辅料的仓储)进行开发生产. ①目前成都均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已通过环评验收,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 《关于成都 均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金属制品玻璃幕墙构件建设项目环保正式投产验收批 复》(邛环验[2013]24号);

且已取得了成都市邛崃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邛国用(2010)第1936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②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接管成都家语家私有限公司之前, 成都家语家私有限 公司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 并取得邛崃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 《关于成都家语家私有限公司年产 30000套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邛环羊安[2010]41号). 根据邛崃市羊安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本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

根据邛崃 市羊安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图,本项目位于其传统产业区内.同时,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管委

4 会2018年以《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准入意见书》(2018准字第8号)和(2018准字第10号) 同意了本项目入驻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成都市邛崃市城乡规划要求.

2、与园区规划的符合性 邛崃羊安工业园位于邛崃市东部区域,北至新邛路,南至来龙社区,东至羊安与新津交界 处,西至羊安新城,规划控制总面积 16km2 .邛崃羊安工业点是按照《成都市工业发展布局规 划纲要(2003~2020)》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切实做好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工业点布局落 实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5]52 号),成都市在羊安镇辖区设立了羊安工业发展点,该集 中发展点于

2006 年开始建设, 根据发展要求, 邛崃市政府于

2009 年7月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发[2008]13 号等文件, 对羊安工业点实施扩区工作, 将该工业点的规划面积由原来的 3.8km2 调整为 16km2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成经[2010]58 号)对该工业点的规划面积予以确认. 邛崃羊安工业园区规划于

2010 年3月获得了四川省环保厅的规划环评批复(川环函 [2010]205 号).园区重点发展盐气和精细化工,同时适当发展家具制造.园区分为

4 个功 能区:精品家具区、家具园区、盐气和精细化工区、氯碱化工区.2012 年,随着园区建设和 《成都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08~2017 年)》的出台、实施,以及四川省石化产业 规划的调整,邛崃羊安工业园区对园区规划进行了调整,并编制了《邛崃羊安工业园区规划调 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同年获得了省环保厅的批复(川环建函[2012]158 号).园区产业定 位为:家具及配套产业、精品家具制造业、盐气和精细化工产业、氯碱产业、医药产业. 随着园区被纳入邛崃市羊安镇整体规划以及成为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组成部分, 为承接天 府新区新兴产业需要,园区规划在上版规划(即2012 年版规划)基础上修编,修编内容为: (1)产业定位微调.主导产业由 家具及配套产业、精品家具制造业、盐气及精细化工产业、 氯碱产业、医药产业 调整为 优化提升生物医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以及盐化工产业,培育发 展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对现有家具产业逐步实施转移 .(2)产业分区局部调整,将斜 江河以西的医药产业区调整为新兴产业区(新能源、新材料)和综合产业区,斜江河以东的产 业分区仅局部微调,并编制了《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了省环 保厅的批复(川环建函z2018{23 号).园区产业为:优化提升生物医药、涂料等精细化工 以及盐化工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对现有家具产业逐步实施转移.本次评 价以省环保厅批复的《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项目与 《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 表:

5 表1-1 项目与邛崃羊安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 邛崃羊安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产业 定位 优化提升生物医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以及盐化工产业,培 育发展新能源、智能制造产业,对现有家具产业逐步实施 转移 本项目为电池正负极材料 专用设备生产项目,属于 新能源配套产业 符合 行业 准入 1. 鼓励进入工业园区的行 (1)鼓励发展园区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等符合产业政 策和规划的行业. (2 )鼓励发展与主导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循环经 济项目中与区域或各产业片区规划实施不冲突的企业. 2. 禁止入园行业名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 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3)禁止引入和新增使用燃煤的企业,现有燃煤企业应 按照本报告的要求时限,限期完成 煤改气 . (4)其他禁止引入的行业: ① 化工行业: 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企业及以液氨为 原料的下游产业,包括碳铵生产性企业、硝酸铵、尿素、 三聚氰胺生产性企业;

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农 药原药项目;

石化及基础化工 三酸两碱 项目;

② 医药行业:抗生素原料生产型企业以及青霉素、头孢 类原药生产企业;

③ 家具及其配套产业:新引入家具生产性企业;

④ 新材料、新能源和智能制造行业:多晶硅、单晶硅生 产型企业;

⑤ 金属铸造、水泥、焦化、纯碱、烧碱、轮胎橡胶制造 类企业;

制浆造纸、纺织染整、皮革鞣制类企业. (5)其他与规划环评要求不符的产业 本项目为电池正负极材料 专用设备生产项目,属于 新能源配套产业,与鼓励 类相符合,不属于禁止入 园项目. 环保 要求 废气:(1)开展园区能源清洁化改造工作,园区能源应 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淘汰现有的燃煤燃油锅炉和 以散型生物质燃料的燃烧器;

燃气锅炉须采用低氮燃烧技 术,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30mg/m3 .积极推进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2)提高入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水平,引 进企业必须采取先进、可靠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排 放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对规划区内按规定应实 施在线监测的企业或者单位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实现 在线监测数据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 (3)提高入园门槛,园区新引入项目与邻近场镇及邻近 规划集中居住区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产业准入、 大气环境防 护及环境风险防护要求;

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定期监 测,密切关注区域及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4)按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要 求和时限要求,强化园区内涉及行业生产、输送和存储过 程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 油漆的环保型改造和替 代率不低于 50%, 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和治理率均应 大于 90%. 废水:各入驻企业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应行业标准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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