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9-23
采购编号:C0611-SC2019-JS012 成都市技师学院食堂燃气炉灶设备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中国・四川 成都市技师学院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 编制

2019 年4月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3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 ・ ・

16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七章 评审方法・4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50 -

1 -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技师学 院(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市技师学院食堂燃气炉灶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 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 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0611-SC2019-JS012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技师学院食堂燃气炉灶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6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成都市技师学院食堂燃气 炉灶设备(定制产品)

16 台 均为连体双炉头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 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燃气灶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19 年4月24 日至

2019 年4月29 日上午 10:00- 12:00, -

2 - 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14 号凯乐国际

2 号楼

10 楼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资料费另计.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均加盖鲜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5月6日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 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 的响应文件.

九、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 年5月6日10:00 (北京时间) 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14 号凯乐国际

2 号楼

10 楼.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成都市技师学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郫县港通北

3 路1899 号邮编:

611700 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

电话: 028-64907283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14 号凯乐国际

2 号楼

10 楼邮编:

610041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

电话: 028-84470966 电子邮件: 1918273721@qq.com -

3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6万元,超过最高预算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按照 6%的报价加成, 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 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 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 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 件中进行承诺.

5 磋商保证金 金额:30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帐(备注简写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行:成都银行高升桥支行. 银行账号:1001300000570334.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 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4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的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成都市技师学院. 开户行:工行郫县红光西华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4402054609100031151. 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成 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学院计财处出 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后,拿此凭证以及成交通知书与项目的需求部 门签定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完毕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 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情况,供应商凭 验收报告单 和交履约保证金时学院出具的收据到计财处办理,无息退还.

7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

电话: 028-84470966

8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 布后, 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加盖鲜章的转账凭证 (代 理服务费)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

电话:028-8442010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号楼10楼. 联系

电话:028-84420108

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磋商结果的 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

电话:028-84470966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号楼10楼 邮政编码:610041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 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其它有关事宜详见总 则. -

5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退还磋商保证金特别 注意事项 在退还磋商保证金时, 成交供应商须提交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给 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技师学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供应商 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货物 及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

6 -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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