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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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武)环准〔2018〕019 号 武隆县宏旺液体燃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醇基燃料、专用灶具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 写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项目整体搬迁至武 隆区土坎镇关滩村桐坝农业社,总占地面积 17260.67m2 ,总 建筑面积 5500m2 ,包括储罐区、灌装间、配电室和研发楼等, 主要设置

2 个30m3 和2个60m3 的地上卧式醇基液体燃料储 罐,总储存规模为 180m3 ,销售甲醇 600t/a.本项目醇基液体 燃料和专用灶具均为外购成品,不涉及醇基液体燃料及灶具 加工生产,场区内主要对醇基液体燃料进行存储、分装销售. 本项目经营的醇基燃料是以甲醇为主体配置的新型液体燃 料,其主要成分为甲醇 99%、二茂铁 1%.劳动定员

10 人. 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9 万元,占总投资 的15.8%.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 -

2 - 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 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风 险事故、环境危害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等措施保护地下水环境,卸及分装管道均采用明管,储罐采用 地上式高架罐,储罐区、分装区、装卸平台及事故池等地面 防渗,分区做好防渗措施;

加强对周围地下水的监测,设置 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制定监测计划,确保地下水安全.

(二)做好废水治理工作.近期南侧市政管网建成前, 生活污水经 20m3 生化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远期南侧 市政管网建成且武隆污水处理厂运行后,生活污水经生化池 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武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 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乌江.

(三)强化废气污染处理措施.装卸鹤管和槽车均安装 卸料回气管线,甲醇蒸汽通过回气管线密闭回到槽车内,运 回厂家进行处理;

储罐距离地面高 4m,大呼吸少量未回收蒸 汽和储罐小呼吸废气经设置的通气立管排放,灌区设置彩钢 棚和冷却水喷淋设施进行遮阳降温;

分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生化池臭气经 专用排气筒引至绿化带排放. 项目储罐区和灌装区外 50m 设置为卫生防护区距离,该 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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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 隔声、消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五)依法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 理;

燃料罐定期清理,清罐废物及废活性炭实行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生化池污泥定期清 掏,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环境风险为醇基燃 料储罐、分装过程中设备管道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 炸事故.储罐区设置 300m3 的围堰,围堰区设置 PVC 管道接 至事故池,设置容积 230m3 的事故池,事故废水用罐车运至 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甲醇泄漏报警仪,灌区设置冷却水喷淋设施.建立完善环境 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环境行政执法部 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加 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 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八)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废水、废气、 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 污染.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 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 -

4 - 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项目批准之日 起,若工程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工作.

六、你单位应自觉接受武隆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和土坎 镇政府组织开展的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和日常监 督管理工作.

七、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 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 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 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 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 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重庆市武隆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11 日 抄送:武隆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土坎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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