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18

4、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 (试行) 》 (鲁环函[2012]263 号)分析拟建工程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具体见表 1-2. 表1-2 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符合性分析

(一)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 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的有关规定 经分析,本项目满足 鲁环 发[2007]131 号文 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本项目满足与规划环评相 协调的要求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 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 号),建设 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包含环境风险评 价章节

(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选项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是否√

5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 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的项目.

2、 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 高耗能、 高物耗、 高水耗项目, 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 查工作, 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是否√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 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 律不批. 是否√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 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耳机保护区 内由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 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 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是否√ 结论:本项目不在省环保厅审批的限制性要求的范围内.

(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选项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 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 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 建设项目要限批;

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 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 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

县(市、区)辖 区内一年内出现

3 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 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 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

3 个月排在最差的 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 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对污染严重、防治 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 是否√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 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

5 公里之内 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 量连续

3 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

3 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 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 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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