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8-09
茂名市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 PPP 项目 PPP 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目录第一条 释义.

2 1.1 术语定义.2 1.2 其他术语.7 第2条特许经营权.8 2.1 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授予.8 2.2 特许经营期.8 2.3 特许经营期的延长.8 2.4 特许经营权的独占性.9 第3条声明和条件.10 3.1 项目公司的声明.10 3.2 甲方的声明.10 3.3 前期工作费用.11 3.4 履约保证金.11 3.5 项目公司未满足条件.11 3.6 项目的额外收益.12 第4条土地使用.12 4.1 土地使用权.12 4.2 土地使用权的费用.13 4.3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13 4.4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13 4.5 有关土地状况的资料.13 第5条设计.14 5.1 勘察与设计要求.14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14 5.3 项目公司修改初步设计的权利.14 5.4 施工图设计.15 5.5 项目公司的责任.15 5.6 甲方的责任.16 5.7 对第三者的赔偿.16 5.8 设计费用.16 第6条 建设.17 6.1 项目公司的主要义务.17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18 6.3 建设承包商.19 6.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9 6.5 项目计划及进度日期.20 6.6 预计的建设延误.21 6.7 进度报告.22 6.8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22 6.9 不可免除.23 6.10 工程建设费用.24 第7条 测试和完工.24 7.1 工程验收.24 7.2 试运行.24 7.3 整体验收.25 7.4 开始商业运营.25 7.5 整体验收失败.26 7.6 无弃权.26 第8条 完工延误或放弃.26 8.1 甲方导致的延误.26 8.2 项目公司导致的完工延误.27 8.3 项目公司完工延误的违约金.27 8.4 放弃项目的违约金.28 8.5 视为放弃.28 第9条 运营与维护.29 9.1 项目公司的主要义务.29 9.2 甲方的主要责任.29 9.3 垃圾运输车辆.30 9.4 垃圾计量.30 9.5 化学品及备件.30 9.6 检验与维护手册.31 9.7 未履行维护义务.31 9.8 公共安全.32 9.9 甲方进入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32 9.10 运营维护承包商.32 9.11 维护检修期.32 第10 条 垃圾处理和服务费支付.33 10.1 垃圾供应量和处理量.33 10.2 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量义务.34 10.3 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质量义务.35 10.4 违反质量义务的违约金.35 10.5 甲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的义务.36 10.6 服务费调整.36 10.7 项目公司计算的责任.36 10.8 付款到期日.37 10.9 支付程序.37 10.10 利息.37 10.11 税收.37 10.12 人民币支付.37 第11 条 项目融资和财务管理.38 11.1 项目公司的主要义务.38 11.2 财务报表.38 第12 条 后续工程.38 12.1 后续工程的衔接.38 12.2 后续工程的建设与特许经营权.39 第13 条 特许经营期满时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的移交.40 13.1 移交范围.40 13.2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41 13.3 备品备件.42 13.4. 缺陷责任期.43 13.5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44 13.6 技术转让.44 13.7 人员.44 13.8 合同的取消、转让.44 13.9 移走项目公司所有的物品.45 13.10 风险转移.45 13.11 移交费用和批准.45 13.12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46 13.13 无负担移交.46 13.14 移交效力.46 第14 条甲方的一般义务.47 14.1 遵守适用法律.47 14.2 税收优惠.47 14.3 获得和保持批准.47 14.4 进口与出口.48 14.5 就业许可.48 14.6 不干预.48 14.7 不当提取保证金.48 第15 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责任.49 15.1 股权转让的限制.49 15.2 遵守适用法律.49 15.3 安全标准.50 15.4 环境保护.50 15.5 批准.50 15.6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50 15.7 项目文件的协调.51 15.8 保险.51 15.9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52 第16 条 甲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52 16.1 不可抗力因素.52 16.2 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53 16.3 费用及时间表的修改.53 16.4 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53 16.5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54 16.6 灾害和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的修理.54 16.7 对文件的权利.55 16.8 保密.55 16.9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通知.56 16.10 重大变动.56 第17 条 协议终止和违约补救.57 17.1 甲方的终止.57 17.2 项目公司的终止.58 17.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59 17.4 甲方的权利.59 17.5 垃圾处理、收运和结算合同的终止.60 17.6 终止的一般后果.61 17.7 终止后的补偿.61 17.8 某些收益的使用.62 17.9 终止后的移交程序.63 17.10 补救之累积.64 17.11 对责任的限制.64 17.12 继续有效.65 第18 条 违约赔偿.65 18.1 赔偿.65 18.2 免责.65 18.3 减轻损失的措施.65 18.4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65 18.5 补救之累积.66 第19 条 责任与保障.66 19.1 相互保障.66 19.2 环境污染.66 19.3 义务的继续存在.67 19.4 共同责任.67 第20 条 协议的转让.67 20.1 甲方的转让.67 20.2 项目公司的转让.67 第21 条 解释规则.69 21.1 合同文件.69 21.2 完整的协议.69 21.3 修改.69 21.4 可分割性.69 21.5 PPP 协议的优先性.70 第22 条 争议的解决.70 22.1 协商.70 22.2 调解.70 22.3 仲裁.70 22.4 继续执行.70 第23 条 其他条款.71 23.1 其他法律文件.71 23.2 通知.71 23.3 不弃权.71 23.4 适用法律.72 23.5 协议文字及份数.72

1 本协议经电白区人民政府批准由电白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 简称 甲方 )与 (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 )于年月日签 订. 鉴于: 1. 为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 治理环境污染,保护好环境,实现电白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电白区人民 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确定项目法人以建设―运营―移交( PPP) 的方式建设. 2. 甲方于 年月日在 等媒体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

3.甲方根据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于 年月日开 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为本项目中标人(以下简称 中标 人 ) ;

4. 甲方于 年月日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5.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年月日与中标人签 订了《 中标合同》 (以下简称 中标合同 ) ;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 项目采购文件和 《中标合同》 的规定,中标人于 年月日在电白区成立了项目公司 7. 项目公司已熟知并同意 PPP 协议的内容,承认和履行 PPP 协议中 为项目公司所设定的义务和责任. 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2 第一条 释义 1.1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 甲方 电白区人民政府授权签订本协议的政府机构,本项目的主 管部门:电白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签订本协议的甲 方. 法定地址: 邮编: 项目公司 指根据适用法律在广东省电白区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以实 施本协议为目的的公司: 法定地址: 邮编: 项目 指以建设、 运营和移交方式建设的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 总规模为处理能力

2250 吨/日.一期建设 1500t/d 及两台 30MW 汽轮发电机组;

二期 750t/d;

远期预留 750t/d. 协议 甲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 PPP 协议,包括附件,上述 每一文件均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3 垃圾处理、收 运和结算合同 指由项目公司与甲方于本协议签订的垃圾处理、收运和结 算合同,作为本协议附件之一. 垃圾保底量 甲方按照本协议及《垃圾处理、收运和结算合同》的规定 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最低生活垃圾数量. 政府部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下属部门,以及对项目公司或 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省级或地方政府机构, 包括甲方. 批准 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为项目公司或为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须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获得的 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所需的批准. 适用法律 指有关任何人、财产、交易或事件涉及的所有适用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发 的所有适用的办法、条例、通知、公告、指示、命令、法 令或政府部门的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履约保证金 指项目公司按照第 3.4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 生效日期 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本协议之日期. 特许经营期 具有第 2.2 条规定的含义.

4 工程建设 指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工程建设 建设期 指从生效日期起至开始商业营运之日的期间. 营运期 指自开始商业营运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移交日期 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营业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 的或一方严重违约依照本协议或裁决终止协议从而项目公 司应移交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厂的日期. 进度日期 指第 6.5.1 条所述的项目计划中所列的日期. 运营日 指每日从 00:00 时开始至同日 24:00 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 运营年 指运营期内任一连续

12 个月的期间, 但第一个运营年应在 开始商业营运后第一个月的首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应 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天结束. 开始商业运营 指根据第 7.4 条项目被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初步设计 指由项目公司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第 5.4 条的规定编制的施工设计图. 最后恢复性大 修 具有第 13.2 条所确定的含义. 电白区绿能环 指位于 ,该场地由政府或甲方按现状交付项目

5 保发电厂场地 公司用于本项目的使用. 服务区 本工程的服务范围是电白区行政管辖区,在项目公司完全 满足处理甲方要求的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前提下,甲方 许可并支持项目公司接纳处理本项目服务区域外邻近乡镇 的生活垃圾. 可接受垃圾 甲方按照垃圾处理、收运和结算合同的规定提供给项目公 司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及经环保部门认定的非危险性工业 垃圾,不包括建筑渣土、淤泥等. 垃圾处理服务 费 指依据垃圾处理、收运和结算合同计算和支付的垃圾处理 服务费. 违约 指一方未能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在项目协议项下的任何义 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项目协议的作为 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任何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应视为项 目公司违约,甲方违约事件应视为甲方违约. 不可抗力 具有第 16.1.1 条所规定的含义. 严重不当行为 指项目公司对一个谨慎、合理的签约人在通常情况下可预 见的严重后果未予以适当重视,或者故意忽视其作为或不 作为的任何后果.

6 谨慎运营惯例 指可以合理期望熟练和有经验的承包商或操作者在相同或 类似情况下从事同类业务时运用的技能、勤勉、谨慎和预 见能力的程度.就项目而言,谨慎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 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保: a) 垃圾处理完全符合项目工艺设计要求和政府对垃圾处 理的环保排放、安全运行等法律、规范、标准要求;

b) 获得充足的材料、资源和供应品(包括化学品) ,以满 足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在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 正常条件下的经营需要;

c) 获得足够数量、 具有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操作人 员,以使正确、高效地并按照制造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运 营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

d) 由有专业知识并受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人员使用适当设 备、工具和程序进行预防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 确使电白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

e) 进行恰当的监测和测试,以确保设备按照设计功能运 行,并确保设备在正常和紧急状态下均能正常运行;

和f) 安全操作设备并保证工人、公众及环境的安全. 环境污染 指项目设施之上、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或其任何 部分的沾污或污染,且该等沾污或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

7 环境的适用法律. 违约利率 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贷款利率. 1.2 其他术语 在本协议中: (a)除本协议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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