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07-17
黑龙江秸秆综合利用迎利好 支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和生物质炉具购置 黑龙江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对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秸秆固化成 型燃料站和生物质炉具迎来重大利好! 支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

2019年对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万 元的建设标准,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予定额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1:1. 支持生物质炉具购置.2019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每台2100元计算,由财政 补贴70%,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4:1的政策执行. 以下为政策原文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农厅联发〔2019〕282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近日,省政府明确了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方向和补贴标准,为实现秸秆全部还田离田,确保全域全时段不 烧,科学精准确定目标任务,测算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需求,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要认真做 好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及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方向和补贴标准

(一)秸秆还田利用环节 1.秸秆直接还田补贴政策.一是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按照每亩补助40元标准,省级和市、县(市、 区)按照4U1的比例分担.二是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按照每亩补助15元标准,省级和市、县(市、区)按照 4U1的比例分担. 2.玉米秸秆覆盖还田补贴政策.按照每亩补助10元标准,省级和市、县(市、区)按照4U1的比例分担. 3.水稻秸秆腐熟还田补贴政策.按照每亩补助20元标准,省级和市、县(市、区)按照4U1的比例分担. 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三项作业都要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 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

(二)秸秆离田利用环节 1.玉米青贮配套补贴.对纳入当年国家粮改饲项目计划,在国家对奶牛场窖贮全株玉米青贮每吨补贴60元的基础上 ,每吨增加补贴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照4U1的比例分担. 2.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按照"谁利用、补贴谁"的原则,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村集 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考虑到生物质电厂已享受上网电价补贴,该项补贴不包括生物质电厂),根据其当年实际 利用秸秆量给予每吨50元的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照4U1的比例分担.

(三)农机购置补贴环节 为增加我省秸秆专用机具保有量,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能力,对购置高性能拖拉机和秸秆专用机具的各类 购机主体,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具体产品前2年市场最低售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 补贴额不超过机械销售价格的50%. 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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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年行动计划"扶持政策 1.支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2019年对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 万元的建设标准,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予定额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1:1. 2.支持秸秆原料化利用.2019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新建并已经投产运营的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 给予政策性扶持,按项目设计能力一次性给予每吨秸秆补贴10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1:1. 3.支持生物质炉具购置.2019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每台2100元计算,由财政 补贴70%,省级和市、县(市、区)分担比例4:1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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