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17
第1页共6页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将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6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7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5,2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1 年10 月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868.53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24,381.4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1〕427 号《验资报告》 .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4,541.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33.5 万元;

2013 年1至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939.93 万元,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400 万元,2013 年1至6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73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481.33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12.23 万元. 截至

2013 年6月30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12.3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400.00 万元). 第2页共6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 .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11 月2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 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

2012 年12 月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于

2012 年12 月25 日注销原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3305094138100031442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1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账号为: 1205280229200032739.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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