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7-16

1 ― 坛教民审字〔2019〕16 号 关于同意设立"常州市金坛区 托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李文: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并设立 "常 州市金坛区托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报告收悉.

经对你提 供的相关材料和实际办学情况的审核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条款规定,现批复 如下: 1.同意你申请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准予设立 "常州市金坛区托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临) " ,并颁发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3204130zx19119;

2 ― 2.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一年. 有效期满后必须接受年度检查, 年检符合要求的,更换新证继续举办;

年检不符合要求且通过整 改不到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责令停止办学. 3.教育机构性质:民办非学历教育;

4.法定代表人:李文;

5.校长:李文;

6.办学地址:金坛区华城商业广场

6 号;

7.办学许可项目:科技(乐高) 、艺术、文化类教育培训;

8.招生区域:金坛辖区内. 经批准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必须严 格按照许可的办学项目从事教育培训活动, 并及时到区市场监管 局(法人登记) 、公安局(雕刻公章) 、质监局(机构代码) 、银行(财务专帐) 、税务局(税务登记) 、物价(收据、发票)等部 门办理相关手续.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9 年6月25 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 年6月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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