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6

2、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置换内 容及程序均符合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发表专项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 益最大化;

2、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置换内容及程 序均符合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京永专字 ( 2017)第310378号).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报备文件 ( 一)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二)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三)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四)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17-011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 《 关于核准江苏苏博 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 2017】1830号)核准,公 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 A 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9.02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5,520,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477, 62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9,042,375.28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北京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京永验字[2017]第21009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 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曾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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