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07-27
枣庄市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ORC 低温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枣庄市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ORC低温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枣庄市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05 月24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枣庄市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ORC 低温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枣庄市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伟 联系人 黄厚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兖矿鲁南化肥厂院内

21 号楼

140171 室 联系电话

13562206201 传真 邮政编码

277527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滕州市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装置界区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能源发电 D441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60m2 (不新增)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1.5 投产日期

2018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 能源的高速消费及安全供应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 广泛关注,为了有效解决能源问题,国家提出了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指导方针,并适时 制定了 十一五 节能规划.按国务院制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和 总体要求,回收和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低温余热,既有助于解决我国的能源问 题,又能有效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低温余热 发电技术利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 350℃以下的低温烟气、废蒸汽等形式的余热发电, 将原本废弃的热能转化为电能,实现变废为宝,是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等能耗基数 较高企业节能降耗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我国已将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列为 十一 五 期间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程之一.ORC 低温余热发 电技术在国内应用成熟、风险低,低温热发电技术(压差),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的学科前沿和新增长点,是新一代交通运载与国防装备动力研发、工业节能和可再生 能源利用的共性关键技术.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兖矿鲁南化工 )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 石镇,为兖矿集团所属子公司.其生产工艺过程中热源形式蒸汽冷凝液和放散低压蒸

2 汽,部分需要换热器利用循环冷却水降温、回用,有大量的余热可以利用.为了充分 利用兖矿鲁南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资源,降低生产工序能耗, 拟收集这部分中 低温热源,通过余热装置产生蒸汽驱动膨胀机组发电.在上述背景下,枣庄建和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向兖矿鲁南化工购买低温余热余压热源,通过 ORC 低温余热余压发电 机组转变为电能后售卖至国家电网或双方共同确定的其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 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枣庄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见附件一)枣 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了其 ORC 低温余热余压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在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和有关规范编制完 成了《枣庄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ORC 低温余热余压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我国已将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列为 十一五 期间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建设 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程之一.国家能源局编制的《2010 热电联产发展规划及

2020 年 远景目标》 以及对容量大于 1000kW 余热电站实行无条件上网并给予优惠上网电价等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我国低温余热发电技术的研究和广泛应用创造了有利条 件.

2016 年12 月22 日,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印发《 十三五 节能 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指出:余热能回收利用.加强有 ORC(机朗肯循环)发电、吸收式 换热集中供热、低浓度瓦斯发电等技术攻关,推动中低品位余热余压资源回收利用. 加快炉渣、钢坯和钢材等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推进固态余热资源回收利用. 随着上述政策的陆续出台,将大大促进余热发电设备和发电产业的发展,使用余 热发电设备发电成为 节能减排 的重要之路. (2) 优化能源和电力结构 山东省是我国能源生产大省,是国内少数几个以煤为主要能源的省份之一,这种 消费结构给环境造成的压力巨大,逐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新能源与 可再生能源是山东省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满足电力系统可 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积极地开发利用本地区的水资源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已势在必 行、大势所趋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是电力发展的长远目标.

3 3.项目相关政策符合性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热能利用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该项目属于 鼓励类

四、电力

24、分布式电源 , 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分布式电源是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 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

6 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 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组成分布式能源系统 的发电系统具有如下特点: ① 高效地利用发电产生的废能生成热和电;

② 现场端的可再生能源系统;

③ 包括利用现场废气、废热及多余压差来发电的能源循环利用系统. 3.2 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令第

682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1项目与国令第

682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要求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 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的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 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和区域总体规划. 符合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由表

8 可知,评价区内各项指标 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符合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 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 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 符合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 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项目区 域为已建成厂房,建设单位使用 场地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厂内装置界区处,不存在项目原 有环境污染问题. 符合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 理. 本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 据实提供,本环评报告中根据该 资料给出了明确、合理的环境影 响评价结论. 符合 通过上表对照,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

4 第十一条中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项目范畴,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定. 3.3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2. 表2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一) 三线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1、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 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 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 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 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 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 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 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木 石镇兖矿鲁南化工厂 区院内, 不在生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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