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9-20
2015年6月4日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讲义大纲 ?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 2.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 (1) 场所边界、设施边界 ? (2)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 4.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1)每个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 ? (2) 活动水平与排放因子数据的监测收集 ? 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 6.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 7. 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建 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国务院《 十二五 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 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 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4]63号)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2014年第17号令 ? 目的和意义 ?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作为参考依据;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中国 境内从事焦炭生产的独立焦化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 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 独立焦化企业:以生产焦炭(半焦)为主且非附属于钢铁联合企业的 焦化企业,属于以煤炭为原料的能源加工转换企业. ? 如独立焦化企业除焦炭(含半焦)以及副产的煤焦油、粗(轻)苯、 焦炉煤气等焦化产品外还存在其它产品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 的,还须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 告指南,核算和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4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报告主体: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 ?设施范围包括: ?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 ?辅助生产系统:厂区内的动力、供电、供水、采暖、制冷、机修、化验、 仪表、仓库(原料场)、运输等. ?附属生产系统: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部)以及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 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等).

5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1)燃料燃烧CO2排放.企业边界内各种类型的固定燃烧设备(如焦炉燃烧室、 锅炉、窑炉、焚烧炉、加热炉、熔炉、发电内燃机等)以及生产用的移动燃烧设备 (如厂内运输车辆及搬运设备等)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CO2排放.燃料品种除了外 购的化石燃料外,还应包括这些燃烧设备所消耗的企业自产或回收的焦炭、焦炉煤 气、其它燃气等. (2)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常规机焦炉(半焦炉)在煤干馏过程产生的荒煤 气,通过火炬系统将产生CO2排放,小部分还将通过焦炉放散管以CO

2、CO、CH4和 其它碳氢化合物的形式排入大气.鉴于通常没有流量监测,且其中的非CO2气体在 大气中经历数日至10年左右的时间最终也氧化为CO2 ,因此炼焦过程的工业生产过 程排放将通过碳质量平衡法统一核算和报告为CO2排放. 此外,报告主体如果对焦化产品进行延伸加工,如煤焦油加工、苯加工精制,或利 用焦炉煤气进一步生产甲醇、合成氨、尿素、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LNG/CNG )等化工产品时,则还需要核算和报告这些工业生产过程的CO2排放. 对热回收焦炉,鉴于煤气在炉内直接燃烧,只有在焦炉事故状态下才可能产生烟气 暂短的外泄排放,由于几率极低,由此产生的少量排放,将通过碳质量平衡法一并 计算在热回收焦炉内煤气的燃料燃烧CO2排放中,故不再对炼焦过程计算工业生产 过程排放.

6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3)CO2回收利用量.包括企业回收燃料燃烧或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作 为生产原料自用的部分,以及作为产品外供给其它单位的部分,CO2回收利 用量应从企业总排放量中予以扣除. (4)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 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CO2排放.该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电力、热力 生产企业.

7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8 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以常规机焦炉为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4.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为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CO2;

? 为核算边界内各种燃烧设备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CO2排放量 ,单位为吨CO2;

? 为核算边界内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 吨CO2;

? 为企业的CO2回收利用量,单位为吨CO2;

? 为报告主体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CO2;

? 为报告主体净购入热力隐含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CO2.

9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报告主体的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等于其核算边界内各种焦炉(常规 机焦炉、半焦炉、热回收焦炉)的燃料燃烧CO2排放量以及其它燃烧设 备燃料燃烧CO2排放量之和. ? 1. 焦炉燃烧室燃料燃烧CO2排放计算公式 ? 对常规机焦炉(半焦炉): ? i 为化石燃料的种类;

? 为常规机焦炉(半焦炉)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单位为吨CO2;

? 为进入常规机焦炉(半焦炉)燃烧室的各个燃气品种i(包括焦炉煤气、高 炉煤气、转炉煤气等)的燃烧量,以万Nm3为单位;

? 为燃气品种i的含碳量,以吨碳/万Nm3为单位;

? 为燃气品种i的碳氧化率,无量纲,取值范围为0~1.

10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常规机焦炉(半焦炉)燃烧室燃料燃烧

11 序号 燃料 品种1 燃烧 量 (万 Nm3) 数据来源2 含碳量 碳氧化率 CO2排放量 (吨) 含碳量 (吨碳/万Nm3) 数据来 源3 低位 发热 量(GJ/ 万Nm3) 数据 来源

3 单位 热值 含碳 量 (吨碳 /GJ) 碳氧 化率 (%) 数据来源3 a b=c*d 【缺省 值】 c d e f=a*b*e*44/

12 a b 【实测 值】 e f=a*b*e*44/

12 1 焦炉 煤气

2 高炉 煤气

3 转炉 煤气

4 其它 燃气 合计 g=∑f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对热回收焦炉:碳质量平衡法 ? 为热回收焦炉内化石燃料燃烧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CO2;

? 为进入到焦炉炭化室的炼焦原料r(包括炼焦洗精煤、沥青、石 油焦、其它配料等)的质量,单位为吨;

? 为炼焦原料r的含碳量,单位为吨碳/吨;

? 为焦炉产出的焦炭量,单位为吨;

? 为焦炭的含碳量,单位为吨碳/吨.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热回收焦炉燃料燃烧

13 燃料品 种1 活动 水平 (吨) 数据 来源

2 含碳量 碳输入/出量 (吨) 含碳量 (吨碳/ 吨) 数据来 源3 低位发 热量 (GJ/吨) 数据来源

3 单位热值 含碳量 (吨碳/GJ) 进入热 回收焦 炉的碳 a b=c*d 【缺省 值】 c d f=a*b a b 【实测 值】 f=a*b 炼焦洗 精煤 沥青 石油焦 其它配 料 输出热 回收焦 炉的碳 h i=j*k 【缺省 值】 j k l=h*i h i 【实测 值】 l=h*i 焦炭 CO2排放量(吨) e=∑(f-l)*44/1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2. 其它燃烧设备燃料燃烧CO2排放计算公式 ? i 为化石燃料的种类;

? j为各燃烧设备的序号;

? 为报告主体除炼焦炉之外的其它燃烧设备燃烧化石燃料产生 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CO2;

? 为进入燃烧设备j的化石燃料品种i的燃烧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以 吨为单位,对气体燃料以万Nm3为单位;

? 为进入燃烧设备j的化石燃料i的含碳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吨碳 /吨燃料为单位,对气体燃料以吨碳/万Nm3为单位;

? 为化石燃料i在燃烧设备j内的碳氧化率,无量纲,取值范围为0~1.

14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其它燃烧设备燃料燃烧

15 序号燃料 品种1 燃烧量 (吨或 万Nm3) 数据 来源

2 含碳量 碳氧化率 CO2排放量 (吨) 含碳量 (吨碳/吨 或吨碳/ 万Nm3) 数据来 源3 低位发 热量 (GJ/吨或 GJ/万Nm3) 数据 来源

3 单位热 值含碳 量 (吨碳 /GJ) 碳氧化率(%) 数据 来源

3 a b=c*d 【缺省 值】 c d e f=a*b*e*4 4/12 a b 【实测 值】 e f=a*b*e*4 4/12

1 无烟 煤2烟煤

3 褐煤

4 洗精 煤5其他 洗煤 …… 合计 g=∑f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 各燃烧设备分品种的化石燃料燃烧量应根据企业能源消费原始记录或 统计台帐确定,指明确送往各燃烧设备作为燃料燃烧的化石燃料部分 ,并应包括进入到这些燃烧设备燃烧的自产焦炭、焦炉煤气、其它燃 气等;

对热回收焦炉,则应以入炉原料量及焦炭产出量为活动水平数 据. ? 相关的能源计量应符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要求.

16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化石燃料含碳量的确定: ?1. 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燃料的含碳量.燃料含 碳量的测定应遵循《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量方法》、《SH/T

0656 石油产品及 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法(元素分析仪法)》、《GB/T 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GB/T

8984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相关标准. ?2.对天然气等气体燃料可根据气体组分及每种气体组分的体积浓度、该组分化学分 子式中碳原子的数目计算含碳量: ?3.没有条件实测燃料含碳量的,可定期检测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再根据指南提供的 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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