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16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1 年2月23 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和《招募说明书》 . 十

四、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 《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 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上.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 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十

五、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认购网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 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 或021-38789788) 十

六、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 或已有代销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 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十

七、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 或021-38789788) 以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十

八、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11-4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 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 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 等.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 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十

九、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11-5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代码:395011,C 类基金代码: 395012)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的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 理人可视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11-6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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