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16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截止

2012 年6月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 截止

2012 年6月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 的其他股东、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王万华、徐志科、陈顺林、曹斌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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