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16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暂行)规定》的通知 (校发[2004]21 号) 各院系、各单位: 《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暂行)规定》经2004 年2月10 日第

2 次党政联席会(十一届党 委第

3 次常委会,第521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院系根据学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本学科的具体情况制订和完善实施细则,于3月15 日前报 学校人事改革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执行. 北京大学2004 年2月12 日 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暂行)规定 为改进和加强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结合高等教育的特点 和北京大学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的原则 1.指导思想 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原则,建立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分级 流动、岗位管理的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教师队伍的 竞争力,以适应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要求. 北京大学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学校与受聘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岗位分类和职责 学校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位、专任教学岗位和专任科研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教学科研岗位教师承担教学和科研双重任务;

专任教学岗位教师、专任科研岗位教师的任务分别以教 学、科研为主. 教师原则上必须承担学校分派的社会服务工作. 3.职务级别 教学科研岗位和专任教学岗位教师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

专任科研岗位教师职务分为 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4.总量控制 学校对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专任教学岗位教师和专任科研岗位教师的基本编制,按照各单位的工作需 要进行总量控制. 各院系可以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和科研经费预算设置专任科研岗位,按《北京大学专任科研岗位教师管 理办法》执行. 5.公开招聘 教师岗位采取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或对外招聘与内部晋升相结合的方式,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坚持质量第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学缘结构,原则上不从本院系单一学缘的应 届毕业生中直接招聘教师. 6.学术评审和行政审核 学校实行学术评审和行政审核相结合的机制,确定教师的聘任和职务晋升.学术评审的主体是各级学 术委员会;

在职务晋升中,引入 教授会议 评议机制.行政审核由院系和学校两级负责. 7.聘期类别 教师聘期分为长期职位聘期(简称长聘期)和固定期限聘期(简称固定聘期).固定聘期的一个合同 期限一般为三年,长聘期的教师可以连续工作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 教授以长聘期为主,少数教授可以实行固定聘期;

副教授以固定聘期为主,可以有适量的长聘期;

讲 师和助教一律为固定聘期. 8.有限聘期 新聘固定聘期的教师在助教岗位上只有一个聘期,在讲师岗位上至多有两个聘期;

在副教授岗位上的聘 期分为两种情况:理工医科专业的至多有三个聘期,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至多有四个聘期. 固定聘期的教师在教授岗位上,聘期满后可以续聘. 9.有限次晋升 新聘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在助教岗位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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