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16

1947 年12 月4日,南京军事法庭对向 井敏明、野田岩这两名战犯进行审判后, 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将他们判处死 刑. 1000多人出庭指证暴行 为了把案件办成 铁案 ,军事法庭在南 京12 个区同时张贴举证公告,鼓励目击者、 亲历者站出来作证.审判期间,有1000 多人 为460起谋杀、强奸、纵火和抢劫案件出庭作 证.证人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法庭上,并在书 面陈述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画押,从而宣 誓所有证词句句属实.出庭的目击证人不仅有 南京幸存者,也有当时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 的负责人,包括贝德士和刘易斯・史迈士等. 据统计,1946年5月开始,南京军事法庭 先后对酒井隆、谷寿夫、矶谷廉介、向井敏 明、野田岩、田中军吉、田中久一等

24 名乙 级、丙级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 向井敏明、野田岩一案,是南京军事法庭 审理的最后一件战犯案,它宣告法庭工作基本 结束.此后,葛召棠、李元庆等几位法官,回 到了各自原来的工作岗位.石美瑜、叶在增等 法官,则合并到上海军事法庭,继续做日本战 犯审判的收尾工作. 30万人遇难!审判 定性 南京大屠杀真相 ――国民政府国防部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概述

本报记者 朱F在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中, 有一个人物回避不了――国防部审判战 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在担任庭长的 两年多时间里,石美瑜共办案52件, 罪 大恶极的日军战犯谷寿夫、 酒井隆, 百 人斩 杀人竞赛者向井敏明、 野田毅等都 是在他手上审判,并使之伏法. 然而, 由于历史原因, 石美瑜的生平 少为人知, 记者检阅资料, 寻找这位法官 的历史背影. 从福建才子到青年法官 石美瑜, 字可珍, 1908年生于福建省 闽侯县的一个商人家庭, 后来考进了福建 法政专门学校. 随后,石美瑜考入政治大学,至南 京受训,期间参加司法考试,以第一名 的成绩考入南京朱状元巷法官训练所, 赢得了 福建才子 的美誉.毕业时因 成绩优异,年仅

24 岁的他就被分配到 上海法院任法官,因表现出色,旋调升 上海高等法院任职. 37岁担负审判日本战犯重任

1946 年2月,国民政府筹建军事 法庭,提出在全国司法界选择绩优司 法官担任庭长,并定出了选拔标准: 年纪在

40 岁以下,担任推事

10 年以 上,现任高等法院庭长一职. 查找之下,江苏高等法院刑庭庭 长、时年

37 岁的石美瑜最符合上述条 件.何应钦任命石美瑜为代理陆军司令 部审判战犯法庭庭长,并授予少将衔.

1947 年4月14 日,蒋介石正式任命石 美瑜为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

1949 年, 石美瑜去了台湾,旋即从 国防部军法局辞职,去做律师. 驳斥否定南京大屠杀谬论 战后,日本右翼分子公然否定南京 大屠杀历史. 百人斩 的后人也质疑 自己亲人怎么会这样野蛮凶残. 石美瑜在香港接受日本记者采访, 他说: 我想对这两个人的家属说的 是,如果不需要证据便可以行刑,日军 参与屠杀的所有军人全部都该枪毙,但是,我们并没有采取报复主义!

1983 年6月, 日本公开放映的纪录 片 《东京审判》 ,企图把一干战犯描绘 成二次大战的牺牲者,并否认有南京 大屠杀一事.这部影片还称: 国民政 府初对战犯审判,并无兴趣,但为美 国所迫,无奈胡乱逮捕,草率审判 (初审十分钟、二审廿分钟、三审定罪 处决) . 石美瑜再次对媒体声明,斥其为荒 谬绝伦,与事实不符. 在中国战区的 日俘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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