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27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 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魏永宽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董波项目负责人:苏小锋 建设单位: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 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编制单位: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电话:0990-6238063

电话: 0991-7987546

邮箱:296395925@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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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0969497@qq.com 邮编:

834000 邮编:830000 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哈 格路以南

217 国道以西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

36 号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 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I 目录1项目概况.1 -

2 验收依据.3 - 2.1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 -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4 -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 - 2.4 其他相关文件

5 -

3 项目建设情况.6 -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6 - 3.2 建设内容.9 - 3.3 主要原辅材料

13 - 3.4 公用工程.13 - 3.5 生产工艺.16 - 3.6 项目变动情况

21 -

4 环境保护措施.23 -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23 - 4.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5 -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 三同时 落实情况

26 -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批复

34 -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34 - 5.2 环评综合结论

37 - 5.3 环评要求与建议.38 - 5.4 环境影响报告批复要求.38 -

6 验收执行标准.42 -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 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II 6.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2 - 6.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2 - 6.3 厂界噪声标准

43 - 6.4 固体废物参照标准.43 -

7 验收监测内容及结果.45 - 7.1 验收监测布点

45 - 7.2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与监测结果.45 - 7.3 噪声监测.48 - 7.4 废水监测.49 - 7.5 固体废物调查

51 -

8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

52 -

9 公众意见调查.54 - 9.1 调查对象和方法.54 - 9.2 调查内容.54 - 9.3 调查结果.56 -

10 验收监测结论

58 - 10.1 验收总结.58 - 10.2 验收建议.60 - 10.3 验收结论.60 - 附件 1: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 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表 附件 2:委托书 附件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 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5]1115 号)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 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III 附件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 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调整 用地变更的复函》(新环函[2017]63 号) 附件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 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评 审批相关事宜的复函》(新环函[2018]715 号) 附件 6:应急预案备案证明 附件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 8:检测报告 附件 9:废水接收处理协议.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 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1 -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 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油田区九区

217 国道以南 4km 处,地理坐标东经 85°18′23.16″、北纬 45°45′44.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名录》中的有关规定,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 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其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 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5 年7月编制完成了《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 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 年10 月19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克拉玛依市华 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 化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5]1115 号), 同意该项目建设. 取得环评批复后, 在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建设单位分别对建设用地 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2017 年1月10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调整用地变更的 复函》(新环函[2017]63 号),同意该项目用地调整变更.2018 年5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 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2 - 月3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克拉玛依市华隆生 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 收利用项目环评审批相关事宜的复函》(新环函[2018]715 号),同 意该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本项目工程分两期建设实施,一期建设期为

2016 年4月~2016 年12 月,完成了储罐区及公用辅助工程的建设;

二期建设期为

2017 年5月~2017 年10 月,完成了生产区部分的工程建设.2018 年9月投入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要求,克拉玛 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其中监测工作由新疆力 源信德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完成. 接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委托后,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随即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克拉玛依市华隆 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 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依据该《方案》内容, 公司委托新疆力源信德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0 月26~27 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测试和现场调查的结 果,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完 成《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万吨/年油田污油 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 为建设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依据. 克拉玛依市华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油田污油泥和废矿物油资源化回收利 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3 -

2 验收依据 2.1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8月29 日 修订,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01 月01 日起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7月16 日;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 规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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