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15

1、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10 月委托北京 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房山区 清煤降氮 改造 项目(长沟峪煤矿中心锅炉房)》,并于

2017 年11 月1日取 得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房环保审字[2017]0135 号).

2、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11 月3日取得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沟峪煤矿中心锅炉房 煤改气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房山发改(核)[2017]115 号).

3、 经调查, 目前原有

2 台4t/h 燃煤热水锅及配套设备已拆 除,新建

2 台4t/h 低氮燃气承压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已运行. 本次验收范围为房山区 清煤降氮 改造项目(长沟峪煤矿中 心锅炉房锅炉房)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相关内容.

2

3、工程于

2017 年11 月开工,2017 年11 月竣工.目前主 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建设单位于

2018 年11 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4、2018 年11 月24 日、25 日,河北弘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出具检测报告.

3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施行,2018.10.26 第三 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 起施行,2017.6.27 第 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 起施行, 2016.11.7 第三次修正);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8)《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 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 号);

(9) 《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环发[1999]24 号, 2006.06.05 修改版);

(10)《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03.03 修正);

(11)《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03.30 起施行);

(12)《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07.01.01 起施行);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 年第

9 号);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GB15562.1-1995);

(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GB15562.2-1995);

(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房山区 清煤降氮 改造项目(长 沟峪煤矿中心锅炉房)》,2017 年10 月;

4 (2)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房山区 清煤降氮 改造项目(长沟 峪煤矿中心锅炉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房环审[2017]0135 号),2017 年11 月1日. 2.4 其它相关文件 (1)检测报告(废气、废水、噪声,河北弘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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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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