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筑商品砂浆生产线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国环评证:甲字第

2002 号二一五年二月

1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筑商品砂浆生产线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余文仙 联系人 金卫土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九龙工业园 联系电话 0571-86339768 传真 0571-86339769 邮政编

311000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九龙工业园 立项审批 部门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余经信变更[2014]34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139 其他建筑材料 制造 占地面积 230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8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3.

75%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杭州天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区仁和街道九龙村内, 是一家以生产建 筑商品砂浆、特种砂浆为主的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该企业项目原环评(杭州天翔 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建筑商品砂浆、特种砂浆、防水材料、保温节能材料

20 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 年取得余杭环保局环评审批(余环批 [2009]579 号) ,具有年生产

20 万吨建筑商品砂浆、特种砂浆、防水材料、保温 节能材料的生产能力,并于

2011 年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取得建设项 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与评价报告(余环监竣验(2011)第041 号) . 公司成立之初考虑市场前期属推广阶段,市场应用量相对较低的实际,故一 期实际备案申报的产能为年产

20 万吨普通预拌干混砂浆生产线.随着预拌砂浆 市场应用量的增加,目前企业年产

20 万吨砂浆生产线已面临满负荷生产,已不 能有效满足现状,故申请生产线扩建技术改造,同时改进相关工艺,达到年产

2 40 万吨的生产规模,已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变更通知书(技术改造) 》 (余 经信变更[2014]34 号) ,见附件 1.项目经仁和街道同意申报,申请报告见附件 15.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2月6日召开了第一次局务会议,会议 就杭州天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商品砂浆生产线更新技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 了集体审议,集体审议明确,在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原则 同意该项目进入环评审批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天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委托浙江大学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等技术规范要求,在实地 勘察、初步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评报告表. 1.1.2 编制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09.01 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6.1 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09.01 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03.01 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2005.04.01 起施行,2013.6.29 最新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2008.10.01 起施行);

3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5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 审批规定》(2009.03.01 起施行);

10) 国发

39 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005.12.15 起施行);

11) 国发

31 号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08.03 起施行);

12)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18 号 《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 (2001.02.21 发布);

13)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107 号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1999.04.21 发布);

1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05.01 起施行). (2) 地方法规 1)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11.12.01 起施行起施行,2014.3.13 修正);

2)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 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3.09.01 起施行);

3)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5 号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9.01.01 起施行);

4)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54 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 例》 ,(2006.06.01 起施行);

5)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 号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2006.09.01 起施行);

6)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 (2013 版) ;

7)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34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 工作的通知》(2007.06.11 发布);

8)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

9)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

10 号文件 《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 入审核办法(试行) 》 (2012 版) . (3) 有关技术规范

4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4) 《环境影晌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7) 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 (4) 其他 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06;

2)《余杭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2012.2. 1.1.3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扩建技改项目,即对一期的原

20 万吨产能的燃煤烘干 生产线进行技改,生物质炉替代原有的燃煤炉,生物质燃料替代 煤作为燃料;

二期扩建一条年产

20 万吨建筑砂浆生产能力的以 生物质为燃料的生产线,从而使企业达到年产

40 万吨建筑商品 砂浆的产能. 项目用地: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征用土地.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资金来源由杭 州天翔建材有限公司自行解决. 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1-1. 表1-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名称 单位 原审批量(一期) 现有项目 扩建项目 (二期) 扩建技改后 全厂产能 原备案 原环评 预拌干混 砂浆 万t/a

20 20 17.7

20 40 1.1.4 原辅材料消耗 企业厂区原辅材料使用清单见表 1-2.

5 表1-2 企业厂区原辅材料使用清单 序号 原料名 称 原审批 量(t/a)

2013 年用 量(t/a) 本项目新 增用量 (t/a) 合计最大产 能时用量 (t/a) 备注

1 水泥

42000 37767.32

20000 62000 一期生产线部分生产特种干 混砂浆(特种干混砂浆水泥 配方比例在 50%以上) ,二 期扩建生产线会陆续减少以 前的特种干混砂浆生产,直 至停产,绝大部分生产普通 干混砂浆(普通干混砂浆的 水泥配方比例在 10%左右) , 因此新增的水泥用量相对减 少.

2 粉煤灰

15425 21257.49

20000 35425 /

3 砂140950 115892.32

0 140000 /

4 粗砂石

0 0

157000 157000 /

5 添加剂

1625 2560.47

3500 5125 稠化剂等

6 产品包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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