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5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梧院办〔2018〕6 号 关于印发《梧州学院

2018 年优秀高职高专生 选拔升本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梧州学院

2018 年优秀高职高专生 选拔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 年4月28 日―2― 梧州学院

2018 年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升本 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校优秀高职高 专生选拔升本工作的通知》 (桂教高教〔2018〕18 号)精神,我 校决定于

2018 年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通过选拔升 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 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 )的 工作,为做好选拔工作,确保选拔质量,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选拔对象 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 的选拔对象仅限于我校列入国家 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 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 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 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 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 50%以内. ―3―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 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 求.

(四)获得自治区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 干 称号者,或经学校选拔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教育 厅备案的优秀毕业生者,在满足前三款条件的情况下,不占下达 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 部 、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员 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自治区级及 以上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 伍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2015〕3 号)文件精神,对在校期间 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 职(专科)学业后可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如没有立功奖 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 生前 50%以内的,可以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

(六)凡有违纪处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 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 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4― 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 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 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学校存档备查) ,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 合 优秀高职高专生选拔制 选拔条件.

(二)2018 年 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制 增设 候补 录取 名单,参照正式录取相同的程序选拔一定比例的优秀毕业 生进入候补名单.在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到校报到的情况下,候补 录取名单上的学生可依次递补录取.

(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升本比例不超过 10%,我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专业属自治区九大创新发展领域 相关的部分专业(详见附件 6) ,升本比例可放宽至 15%.专升本 去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 候补录取 计划数按 5%的比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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